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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窗上贴着张女人的脸

所属系列:庸俗日常

车窗上贴着张女人的脸

庸俗日常

十月初的秋老虎十分狠毒,晒得人昏昏欲睡。

常敬这两天有点感冒,出门前吃了片药,这会儿药劲上来,更困得厉害。

他今天要去春圃镇办事——头一次来,没想到路这么刁钻,左拐右拐的,跟着导航还走错了好几次。

安全起见,他索性把车靠边停下,眯了一会儿。

昏沉间,听见有人在敲自己的车窗。

一睁眼就看见窗玻璃上贴了张女人的脸。

浓妆艳抹,吓他一跳。

这女人长了张圆脸,看着也就二十出头,但妆化得很显老。

她的卷发又长又密,铺满了整个肩和背,像炸毛的雄狮。

雄狮张开血盆大口——她口红涂得又红又满,是年轻女孩很少用的猪肝色,此刻,这红唇叽里呱啦,不知道在说什么。

还有那双正在拍窗玻璃的手,手上的美甲钻被阳光一照,晃得常敬眼睛生疼。

他不喜欢庸俗的人,于是在半梦半醒间,由上至下瞟了这女人一眼。

这一瞟不要紧,一身装扮更令他蹙眉。

紧身的包臀裙堪堪盖住大腿根,领子开得又低,一眼看去,实在是上下失守。

硕大的宝石项链掉进领口那一道缝里,她趴低身子说话,胸脯就全挤在他窗玻璃上,白花花的一片。

往下看,腿上穿了条透肉的裤袜,配了双粉色带毛毛的高跟鞋,招摇得像只求偶的火烈鸟。

庸俗的女人,是常敬对孟桐君的第一评价。

他对她的初印象,实在是很糟糕。

但出于礼貌,他还是将车窗按开一条小缝:「有事吗?」

女人手扒着那一小道缝隙:「帅哥,帮忙看看车呗,坏路上了。」

常敬顺着她的手指往后看,路边停了辆小轿跑——是台好车,被她全贴了芭比粉色的车膜。

简直暴殄天物。

人家都说,先敬罗衣后敬人,看她穿成这样,常敬本来有点防备,如今看见她开着这么好的车,心里有点诧异。

孟桐君接着说:「刚才开得好好的,这会儿忽然熄火了,我是真不懂车。」

常敬没讲话,开了车门走到那台粉车旁边去,引擎盖已经打开了,他叉腰站在车头看。

孟桐君出溜出溜跟在他身后,她平时不怎么求人帮忙,有点局促。

「谢谢啊,那个,你看你想喝点什么?」

常敬没搭茬,手悬在半空问:「手套有吗?」

孟桐君一愣:「哦,有,我给你拿。」

普通的绝缘手套被她缝了朵花,常敬看得直皱眉头,勉为其难带上。

「你这应该是起动机出了点问题,不用换,可以修。」

孟桐君长舒一口气:「太好了,那现在……」

常敬本来就不怎么想跟她说话,加上感冒又被大太阳晒,这会儿已经有点站不住了:「你打电话叫拖车吧。」

「行行,太谢谢你了。」她满口答应,眼神却有些彷徨。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拖车一时半会很难来。

她打完了电话,彷徨地站在那里踢石子。

常敬不知道是搭错了哪根筋,眼盯着那条踢来踢去的腿,鬼使神差地降下车窗喊她:「要不你上来等?」

孟桐君一愣,身子前倾,夸张地指着自己的鼻子,很是受宠若惊:「我啊?」

常敬点头。

于是女人一路小跑,哒哒哒几步过了路,笑嘻嘻攥住车门把手:「谢谢啊!」

常敬看她这样,忍不住扶了下太阳穴:「你也真不怕我是坏人。」

孟桐君小手一甩,十分豪迈:「你不怕我是坏人,我就谢天谢地了,帅哥!」

这人真是令他难以适应。

不论是她浮夸的装扮,自来熟的性格,脆亮的声音,还是那一声声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的「帅哥」,都在常敬的心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笔。

定睛一看,写成了两个大字——庸俗!

庸俗的孟桐君关注的事情也很庸俗。

她左右环顾,而后感叹:「这车不错呀,多少钱?」

常敬说:「顶配落地,和你那台差不太多。」

孟桐君一愣:「喔!我还以为我那车不值钱呢!」

原来车不是她自己买的。

在这一刻,常敬对孟桐君的偏见,又深了一分。

转念一想,也对。

平心而论,虽然打扮浮夸了点,她也依旧是个漂亮的女人,穿着这一身奇装异服,居然也硬生生扛住了,更扛出了点「艳光四射」的味道。

有男人给她买车,不算稀奇。

常敬那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一直自诩风雅的他,有时依然会下意识对女人进行苟且的揣测。

也就是这个毛病,后来导致他被孟桐君当街扇了好几个嘴巴子。

此刻,还是陌生人的孟桐君从包里掏出口红,自来熟地拉开副驾的镜子补妆。

从镜子的夹缝里轻飘飘掉了张纸,弯腰捡的时候瞟了一眼,上面写了个地址。

孟桐君于是问:「你找这地儿?」

常敬伸手拿回纸条,点头,一个字都没多说。

「干吗去?」她又问。

「办点事。」

「什么事?」

「有点事。」

这罗圈话说的,比罗圈屁还没劲。

孟桐君早就听出这人不爱搭理自己,于是抱起手臂,哼笑一声:「不就参加婚礼吗?」

常敬非常困惑地看了她一眼。

孟桐君恍然:「你不是来参加婚礼的?」

他又摇头。

「那你白来了。」孟桐君一摊手,「这家今天办喜事。」

常敬将信将疑。

她是个很会察言观色的女人,当即「嘶」了一声:「我骗你干吗呀,真的!喏,红包!」

孟桐君从手提袋里掏出个鼓鼓囊囊的红包,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她的名字——孟桐君祝二位新人百年好合。

得知自己可能白跑一趟,常敬心情更差,歪着脑袋靠在窗玻璃上。

孟桐君又看出来了:「我打听打听,你要办什么事啊?」

常敬闭着眼,全装没听见。

「买画?」她开始猜。

这下常敬睁开眼睛,扭过头看着她。

猜对了,孟桐君笑弯了眼,一拍胸脯:「真是买画呀?那包我身上了!」

常敬要找的地方,恰好是孟桐君小姑子家,他要找的人,又恰好是孟桐君的前夫。

今天小姑子办喜事,前夫也来帮着张罗。

孟桐君的前夫叫李椰,江湖人称「李爷」,是个挺有名气的艺术家,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很能摆谱。

想找他买画,那是难如登天,常敬好不容易说服他,让他跟自己见一面,没想到被安排在了婚礼上。

按理说,婚礼属于家宴,他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外人来凑热闹,算怎么回事?

孟桐君宽慰他:「李椰就那样,脑子缺根筋。」

听着这熟稔的语气,常敬琢磨了一番,估计两人关系匪浅,难得多问了一句:「你们俩是?」

「哦,他是我前夫。」孟桐君伸手一指窗外,「那原来就是他的车,分给我了,我贴的膜。」

常敬不自觉张开嘴,让风吹了下后槽牙。

他知道李椰结过婚,有个前妻,但对方一直很神秘,不曾露面。

李椰还曾给她画过一幅《梦中的婚礼》,从此名声大噪,这幅画最早拍卖了五十万,后来经手几人,又被李椰高价买回来收藏。

他看过那幅画,觉得那画里满溢着清高与自由,桀骜与狂热。

常敬觉得,画中的新娘一定是清雅如白天鹅的女人。

怎么会是眼前这只庸俗的火烈鸟呢?

孟桐君眼看着他瞬息万变的表情,乐了一声:「你是不是想说,不合适呀?」

又被看穿了心思,常敬诚实地点点头:「嗯,感觉你和艺术不沾边儿,跟艺术家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孟桐君忍不住苦笑一声:「哈!所以这不是离了吗?当初人家说,大俗治大雅,也不知道是我不够俗,还是他不够雅,谁也治不了谁。」

常敬没兴趣听她的家事,尤其是情史。

直至此刻,他对这个无比浮夸,又格外庸俗的女人,都抱着一种高位面向低位面的,不动声色的鄙视。

孟桐君却料事如神,冷不丁冒出一句:「你不用挂着个脸,帅哥,咱俩又不认识,你犯不上鄙视我。」

常敬听后,心里一沉,猝不及防出了声:「啊?」

他不是个把情绪写在脸上的人,但孟桐君能一眼看出他心里那点小九九。

这人透过窗玻璃,由上自下瞟自己的那一眼,那点不耐烦。

看见自己这身打扮时,脸上那困惑又防备的表情。

屈尊降贵帮自己看车时,那仿佛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一样的傲慢。

以及看见自己的豪车时,那装都不装一下的惊讶。

所有这些,孟桐君都看在眼里。

如果是无恩无怨的陌生人,敢这么猜想她,她兴许会说上几句。

但今天常敬帮她在先,又是她求着人家,这才没计较。

直到刚才,听说她是李椰的前妻时,他脸上那一句呼之欲出的「配不上」……

现在孟桐君觉得,她得说点什么了。

「帅哥,你要是觉得我靠男人,我没什么好说的,毕竟前夫也是男人。不过拿多拿少,那都是法院判的。判给我什么,我就拿什么,不判给我的,我一分不多要。」

被戳中了心思,常敬有些慌,嘴闭得很紧。

但她说话时笑笑的,声音也很柔和:「你看见我浓妆艳抹了,就觉着车是男的给我买的,我看你长得也挺帅的,手上还戴一浪琴,我是不是该猜你委身于哪个富婆呀?」

常敬让她说得满脸通红——想叫她放尊重点,惊觉自己全然没有资格。

孟桐君依旧笑眯眯,神采飞扬的眼睛弯起来:「要这么说的话,咱们俩谁是高雅的,谁是低俗的?谁是纯洁的,谁是龌龊的?」

常敬不自觉地想要抖腿——从小家里就不许他抖腿,但他一紧张,还是会偷着抖。

他不由得扯了下领子,病中更觉得头昏脑涨,咳嗽了两声,撇过脸去:「你叫的拖车呢?」

「呵呵呵,别紧张,我不是批斗你。」打了一巴掌,她丢来一颗枣,「我呢,文化不高,俗人一个,你可别真跟我生气,我还得谢谢你收留我呢,外边多晒啊!」

一番话,直接将常敬架到了老虎背上,上不去下不来。

「对不起。」他咬咬牙,最终说。

「嗨,哪的话呀!」她却很痛快。

孟桐君看出来了,这人表面是个绅士,内心里,其实隐隐有些大男子主义。

现在这世道啊,女的说「对不起」如同吃饭喝水,男的说句「对不起」,就如同钝刀割肉。

不过她也懒得再掰扯了,萍水相逢,何必废那么多话呢?

她是个俗人,最信奉「伸手不打笑脸人」,因此跟谁都很少红脸。

就连李椰那么难搞的人,跟她也算是和平分手,俩人离婚时,孟桐君没少分钱。

当了几年阔太,离婚后她照样拉下脸,去婚庆公司干了两年策划,攒了些人脉,如今自己也开了个小公司,就更懂得人情世故的重要了。

常敬这人气度不凡,绝非池中之物,她犯不上得罪他。

说实话,她今年三十二岁,结过婚,也离过婚,干过农活,也坐过写字楼,当过家庭主妇,也做过小老板……

人生到了这个阶段,早明白过日子不是爽文,那些一争高下,好勇斗狠的劲头,对她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了。

她常教育手底下人,说走江湖,嘴巴要甜,脸皮要厚,跟人打交道,心气儿不要太高,赚钱又不寒碜。

但常敬的处世之道,恰恰与她完全相反。

常敬从小没吃过苦,人家说「富不过三代」,他家祖上八代都富得流油,又是书香门第,普通 985 在他们家,那得算文盲。

因此这人心气儿极高,还有点愤世嫉俗,简单地说,就是瞧不上这个,又瞧不上那个,一边当阔少,一边觉得铜臭味儿难闻。

在他眼里,孟桐君这种人连 new money 都算不上,顶多算一土大款。

刚才被她暗讽「低俗龌龊」,自己又哑口无言,常敬有点生气,一生气,鼻子就更塞了。

听见他咳嗽,孟桐君扭过头:「感冒啦?」

她自顾自伸手,绕到他脑后,扽住后颈的一块儿皮,掐了下。

常敬吓一跳,伸手去挡,但很快惊觉鼻子真通了气,一时间觉得很神奇。

孟桐君笑了笑:「你自己按按,可管用了。」

「有人说过你特别自来熟吗?」

「有啊,你不是人吗?」

常敬沉默,觉得自己被她气得头昏脑涨。

「哈哈,我跟你开玩笑呢!」她笑起来很爽朗,说话更不掖藏,「放心吧,我拿你当小孩儿看,对你什么想法都没有。」

常敬气结,难得大声呛人:「你几岁呀!」

「猜猜。」她还是笑呵呵的。

常敬本来想猜二十三——他觉得这女人要是化个淡妆,再换身青春靓丽的衣服,也就二十三岁。

但此时他心里有气,故意幼稚地报大了两岁:「看你怎么也得二十五了吧?」

孟桐君大笑:「帅哥,真谢谢你,我二十七。」

常敬胃里冒火,张嘴就能吐出条火龙来,但脸上还绷着那股子云淡风轻的劲儿:「哦,我也二十七。」

其实他二十五岁,这么说,只是不想让孟桐君拿他当小孩看。

至于理由嘛,一时半会儿,他也说不明白。

这下,孟桐君前仰后合,花枝乱颤:「帅哥,你怎么这么逗呀!你是不是故意想把我往大了猜,结果还给猜小了?」

常敬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只是一个劲儿的抖腿。

「其实我三十二了。」

「下去!」

他真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邪,面对这个庸俗的女人,这只招摇的火烈鸟,他总是想捶胸顿足,想大声喧哗,想亲手毁了自己的体面和风雅。

明明只是第一次见面,他在她面前,居然冒出了这么恐怖的自毁倾向!

拖车来了,孟桐君笑呵呵下了车。

常敬刚才还嚷嚷着叫人下去,这会儿又大发慈悲,下意识嘱咐:「别跟他们说你不懂车。」

车窗外,女人穿着那条不算端庄的紧身裙,站在拖车工对面,一手挡着太阳,一手握着手机。

手机壳背面,四个金色的大字——和气生财。

常敬不再抖腿,突然笑了出来。

那两条白花花的大腿晃来晃去,实在是站没站相,但又不得不承认,十分赏心悦目。

他盯着她,顺着足踝往上看,想要一直看下去。

车外,孟桐君伸手比了个「八」,像要开枪似的:「八百?这离春圃镇都不到十公里,没不让你赚,可你不能坑我呀。」

对方也给了还价的余地:「那你说!」

「四百。」

「有你这么杀价的吗!」

做力气活的人,说话声音难免大了些,常敬在车里,听不真切,以为打起来了,没多想就下了车。

「怎么了?」

拖车工看他一眼,又问孟桐君:「这你男人?」

不等她回答,常敬蹙眉,又问了一遍:「您直接说事,怎么了?」

「兄弟,你评评理,她们女人不懂车。」

「谁也不是生下来就懂的。」顿了顿,常敬问了第三遍,「您说,怎么了?」

「从这跑十公里到春圃镇,大热天的,给四百!」

「十公里,四百不少了。」

对方一噎,却没再硬犟,横下心:「五百。」

常敬扭头看了孟桐君一眼,在询问她的意思。

其实如果是他,这钱怕是就给了。

他不缺钱,缺的是时间,为了一百块钱顶着大太阳磨嘴皮,他觉得不太划算。

但孟桐君抱着膀子:「就四百,你电话里要是说五百,我都不会让你来。」

工人一扬手:「就不爱跟女人做生意!」

常敬没反驳,孟桐君也没反驳。

常敬没反驳,是因为他不是女人。

孟桐君没反驳,是因为她也没打算跟这人做生意。

工人着手拖车,她扭头问常敬:「你还买不买画了?」

「嗯?」他想了想,觉得今天的场合实在有点尴尬,「要不算了,我回去了。」

「帅哥,你这么拉不下脸来,是赚不到钱的。」

他蹙起眉:「我不倒卖,我买来收藏。」

「哦,了解,搞艺术。」她找出一支笔,咬开笔帽,要在那枚丰厚的红包上添字,「尊姓大名呀?」

常敬不解。

「啧,我不欠别人人情,你帮了我,我就帮你。」她下巴一扬,又问一遍,「叫什么?」

常敬有些动了心——他脸皮薄,又真心想买画,如果真有人帮忙,就太好了。

「常敬。」他说。

「噗,肠镜?还胃镜呢!」前半句说的大俗,后半句语出惊人,居然大雅,「常清常静,常清静矣?」

他有点吃惊,回答:「不是,敬而远之的敬。」

听他选了这么一个词,孟桐君更想笑了:「走吧常公子,别误了吉时。」

耳边渐渐听见敲锣打鼓的声音,车轮子轧过一地鞭炮纸,远远往前看,红通通一片。

李椰前些年赚了大钱,是名副其实的村中首富。

其实他们一家人已经搬进城里去住,只是因为老人爱显摆,才在镇上也摆了席。

常敬不认识李椰,但对他有艺术家滤镜,没想到这样的大雅之人办喜事,也是又吹又唱的。

车开到村口,呼啦啦围上来一群小孩,咧着豁牙问他们要红包。

常敬没见过这样的阵仗,神情肃穆,噤若寒蝉。

孟桐君掏了一沓零钱出来,都是她提前换好,五块十块的。

她把钱顺着窗户缝塞出去,嘴里大声吓唬:「行了行了,我都知道你们是谁家的!这车可贵,摸坏了我找你们爹妈赔钱!」

小孩并不怕她,嘻嘻哈哈的,孩子王撒丫子跑出去:「李椰!你老婆改嫁啦!」

孟桐君伸头大骂:「我去你的!」

镇上摆的是流水席,席头坐了个戴眼镜的小老头,正在收礼金。

「叔。」孟桐君熟络地叫了一声,「这是我们俩的。」

小老头捏了捏红包,又将眼镜卡在鼻梁上,看了她半天:「找新人啦?」

「您看走眼了不是?这是李椰的朋友,我捎来的。」她笑眯眯的,没去怼这八卦的老头,「咱家小光也该结婚了,到时候找我,我给你们打折。」

说完,她拽着常敬往里走,去找李椰。

李椰他爸走得早,长兄如父,待会儿得他上台讲话,正背稿呢。

瞧见孟桐君,李椰本想伸手招呼下,看见旁边站了个男的,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

他跟孟桐君离婚的时候挺和平,但可能就是太和平了,导致他老有一种错觉,那就是孟桐君没有爱过自己。

至少是没有轰轰烈烈地爱过。

他扪心自问,自己可是轰轰烈烈地爱过了她的。

此时此刻,面对前妻身边突然出现的男人,看见了男人手腕上的浪琴,他提了下袖子,露出了自己的江诗丹顿。

短短数秒,他抓耳挠腮,开始琢磨,这人这么年轻,若跟她恋爱,是不是还用了自己离婚时分的钱?

孟桐君看在眼里,摇曳生姿,走过去打招呼:「好久不见呀!你那小女朋友呢?」

话音未落,周连穿着小礼服,一路小跑着挽上李椰的胳膊:「来了,姐!」

「呀,今儿真漂亮,下回就是你当新娘子了。」她冲着周连眨眼,「到时候找姐,姐给你风风光光地办!」

李椰鼻孔出气:「二婚,找前妻操办,合适吗?」

周连当即怼了回去,大声嚷嚷:「有什么不合适的呀?我又不是小三,我自由恋爱,为什么要忌讳前妻呀?!」

李椰脖子一缩,被嚷得没敢说话。

孟桐君倒是笑眉笑眼:「就是呀,我给你妹妹策划得多好,省心有面儿又便宜,你干吗和钱过不去?」

李椰又来劲了:「我就不喜欢你总提钱,庸俗。」

孟桐君呛声:「我用你喜欢,你哪位?Nobody!」

「是啊,你现在有人喜欢,还给人买浪琴呢……」

「没病吧你?」孟桐君白眼大翻,「这人是找你的,他要买你那破画!」

实际常敬早已看傻。

他一直觉得,前任应当一笑泯恩仇,相忘于江湖,但孟桐君居然能把前任发展成客户。

她就不尴尬吗?

这话,孟桐君她妈也问过她,说你都跟他离婚了,你帮着小姑子张罗婚礼也就算了,你还帮前夫张罗婚礼,你不尴尬呀?

孟桐君当时就说:「不尴尬呀,没偷没抢,我挣钱呢!别说是前夫再婚,就是我爸再婚,我也可以给策划策划!」

她不尴尬,把常敬给尴尬得够呛——他早觉得今天就不该来,本来是来买画的,是追求艺术的高雅行为,被这么一搅和,他成了一个吃席的,甚至是一个蹭席的。

孟桐君把他往前一拽,豪爽地说:「这位就是大艺术家,李爷,这位是财神爷,姓常。那您二位爷慢聊,我去找地儿坐下了。」

常年在人堆儿里打滚,她很会捧人,真心当然是半分没有,但人人都很受用。

只有常敬不习惯。

他出席的宴会,都是极高雅的场合,连个大声说话的人都没有,哪怕是让他伴着钢琴曲,用四国语言讲演一小时,也好过面对这样陌生的情境。

情急之下,他伸手拽住孟桐君的胳膊:「别别,你别走!」

孟桐君一愣:「你们做买卖,不用我旁听吧?」

常敬只是重复:「你别走,你别走。」

这一副拉拉扯扯,欲语还休的样子,李椰看在眼里,烦在心里。

他承认,虽然有了新欢,但他对前妻仍有占有欲。

结婚三年,他试着改变前妻的穿衣打扮,站姿坐姿,甚至是说话音量,但前妻油盐不进,完全我行我素。

二人离婚后,他以为自己会再找一个温柔小意的女人做妻子,陪着他行艺术的舟。

可周连比孟桐君泼辣得多,训他跟训狗一样,他不由得偶尔想起前任的好。

满腹酸气化作子弹,打在无辜的常敬身上:「你发的邮件啊?你懂画吗?」

常敬仍旧紧紧攥着那条胳膊,指头掐出了白印:「我在佛罗伦萨美术学院修过艺术史,略懂一点。」

「啧,我就不喜欢掉书袋,你懂我的画吗?」

常敬还不松手:「非常喜欢您的画,一直希望有机会能跟您探讨。」

其实他早就慌了——他没想到李椰是这样的人,非但和孤傲清冷不沾边,还有点怂,有点小肚鸡肠。

跟他在画里感受到的,全然不一样。

眼看李椰还想说点什么,孟桐君笑着拦了下来:「我发现你怎么越来越能装呀,李椰?」

周连眼看气氛不对,并不帮忙,扭头就走,独留李椰一人挨骂。

于是李椰的头真的胀成了一个大椰子:「你你你帮着他干吗呀!」

孟桐君想说,我没帮他,主要是受不了你。

话一出口,自动和谐:「啧,我这不是想帮着你卖张画吗?高山流水遇知音,我看人家挺诚心的,你都快结婚了,房子车子都分我了,不得赚点老婆本?」

李椰听后还挺美,觉得前妻虽然不听他的,但还是为他考虑,立即变了态度:「我的画不是有钱就卖的,我得考虑考虑。」

常敬终于松了一口气:「我其实想买《梦中的婚礼》,当然,我知道这张画对您来说意义重大……」

话还没说完,其余两人的表情,都微妙地变了变。

李椰问:「你为什么非要买这一张啊?」

常敬说:「实不相瞒,我觉得那是您最好的一张画。」

李椰扯起嘴角,几乎是皮笑肉不笑地看向孟桐君:「你领来这人,不是成心寒碜我来了吧?」

孟桐君脸色也不太对:「说什么呢,我都不认识他,你不卖就算了。」

说完,她用蛮力扯走了常敬,找了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

察觉气氛不对,常敬又一次开始抖腿。

孟桐君拍了拍他:「没事儿。」

常敬扭头,这才看见她左胳膊上被自己掐出了指痕:「对不起。」

「嗯,没事儿。」她转桌,将茶壶转到他面前,「不是感冒了吗?多喝点水。」

今天走到这一步,常敬豁出去了:「我知道这幅画可能对你们俩来说都挺重要的,但我真的特别想买。」

孟桐君撂下筷子,难得安静:「是吗?那你能出多少钱啊?」

「随便。」

「随便?」她笑了,「你真觉得,那是他最好的一幅画吗?」

「是。」

「好在哪?」

「特别浪漫,特别纯粹,特别自由。」

她听后点点头,又拿筷子吃起来,埋头说:「别买了,那画不值钱。」

「我觉得值……」

「常敬。」她忽然叫了他一声,「咱俩今天第一次见面,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但是……那幅画不是李椰画的。」

她平静地目视着他,声音很平和,又很清晰。

「那幅画是我画的。」

太过震惊,常敬甚至忘了反问。

他不相信,也无法将眼前这个穿着低胸包臀裙的女人,和那样美丽的一幅画联系起来。

但对方坦然的神色,实在不像说谎。

孟桐君又一次笑嘻嘻的,恢复了那庸俗,甚至有些市侩的样子:「吃饭吧,我红包挺大的,你得帮我吃回本。」

常敬觉得味如嚼蜡,但每次他想开口问点什么,孟桐君都会像个热心的妇女一样,给他夹菜。

于是他一边机械地咀嚼,一边全神贯注地看着她。

她曾趴在车玻璃上喧哗,她很自来熟。

她浓妆艳抹衣着俗气,她仿佛有读心术。

她赚前夫二婚的钱,她画出了他魂牵梦绕的画。

她是如此庸俗,却又如此神秘。

她在吸引他。

这一幕也被李椰看在眼里。

他看见孟桐君给男人夹菜,男人眼睛像吸铁石一样牢牢粘在她身上。

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把烟头按灭在周连的菜碟上。

周连大骂:「你有病是吧?神经病!」

李椰的深沉立刻破功,缩了缩脖子:「对不起老婆,对不起。」

周连的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那画你该卖就卖了吧,都多少年了。」

其实李椰并不是舍不得那一幅画,也不是真的余情未了。

他只是不甘心。

他不甘心自己这么多年,最受人称道的,仍是这一副《梦中的婚礼》,而这幅画,严格意义上讲,根本不是他的作品。

这幅画在市面上流通时,给他赚了大笔的钱,每拍出一次高价,都像是一记耳光抽在他脸上。

当初,他的房可以写孟桐君的名字,车也可以写孟桐君的名字,只有这幅画,他怎么也不愿意加上她的名字。

离婚时,他将几乎所有财产都给了孟桐君,像是在还债,又像是赎罪,希望这样可以减轻自己内心的焦苦。

只有这幅画,他不愿意还给她,甚至不愿意有人再想起它。

他叹了口气,有点无助地叫了周连一声:「老婆……」

「别问我,我不懂画,我就觉得你画的挺好的。」周连的眼睛很快移到手机上,「这俩包哪个好看,你懂艺术,你看看。」

李椰依旧怅然:「都买吧。」

赚钱要给老婆花,是他的人生信条。

周连开心极了,靠在他肩上,难得小鸟依人:「算了,就买黑色,黑色经典,给我老公省点钱。」

李椰从中汲取了一点点成就感,终于没那么空虚了。

他捏了捏周连的手,觉得那画卖了,其实也不是不行。

走完了流程,小姑子跑来敬酒。

孟桐君与她很亲热,甭管真热假热,看着是挺和气。

「怎么样,八只鲜鲍,一只八十,我一桌一共才收你一千二,真没挣钱!」孟桐君说。

「知道,所以这不是来敬你了嘛!」她眼不自觉地朝常敬瞟过去,「这是?」

「哦,你哥的朋友,你没见过。」孟桐君不动声色,将酒杯接过来,「他吃感冒药了。」

小姑子挤挤眼:「代喝可得 double!」

「不用,我 triple,你倒酒吧。」

昂头灌下三杯白酒,孟桐君面不改色:「百年好合啊!」

常敬发现自己又在看她。

口红褪色以后,她圆圆的脸真的幼态了许多,显得更年轻了,

她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可做生意,娃娃脸不是什么优势。

刚刚挡酒时,她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质实在豪爽,但饮尽杯中酒,垂头的时候,长发之下粉扑扑的脸庞,居然又有些娇憨。

他想起来《沙扬那拉》。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她坐下,扶了下太阳穴。

常敬脱了外套,披在她肩上。

孟桐君转过头来,笑眯眯地看着他:「难道因为我画了张画,就要对我改观了吗?」

「也不是……」他有些尴尬,「照顾女士本来就是应该的,是我刚刚疏忽了。」

「你帮我看了车,我帮你挡了酒……」她微醺,撑着脸的样子有些妩媚,「我觉得吧……」

她不知道从哪变戏法似的变出一张名片,两指夹着放进他胸前口袋,轻拍了拍。

常敬第一次和这样风情万种的女郎过招,有些脸红心跳。

但女郎说:「你什么时候结婚,找我们公司,我给你打折。」

气氛急转直下!

这个庸俗女人!

常敬耷拉着脸:「我是不婚主义。」

「我不懂主义,只懂生意,看出你是有钱人,就想跟你交个朋友。」

话说得这么直白,的确是没把他当成可以「发展」的对象。

不知怎么,常敬心里有点沮丧。

孟桐君起身,为了平衡,手搭了下他的肩:「等着我,我去帮你要画。」

等了二十分钟,她不回来,期间有人搭话,常敬无所适从,只好起身去找人。

找到时,只窥见孟桐君泪痕满面。

她显然发了酒劲,头发被眼泪粘了满脸:「李椰,你要是还拿我当家人,就把那幅画卖了吧。」

李椰一口接一口地抽烟:「我几乎把一切都分给你了,小孟,难道我还有那么多对不起你的地方吗?」

「对啊!当然了!」她压低嗓子喊,「我告诉你李椰,当初你让我帮你打线稿,我改了几处你的稿子,你指着我鼻子臭骂我的样子,我这辈子都记得!」

她拢了把头发,转身要走,又折回来,指着李椰的鼻子,「后来那幅画在你穷得饭都吃不起的时候,给你挣了五十万,你也这辈子都给我记住!」

这一幕完完整整落入了常敬眼中。

他真的觉得好神奇,那一刻,就连这一身庸俗至极的装扮,都掩盖不了她的光芒。

她看起来那么清高,桀骜,又勇敢。

但……

她又不仅仅是刚烈的。

此刻,常敬眼中的孟桐君,是女性化的,妩媚的,迷人的。

他再没有见过另一个女性,将浓妆和泪痕一道消化,将铿锵与妖妩合二为一。

他的心正在狂跳,这个事实将他吓得不轻,以至于孟桐君出来的时候,他一动不动。

孟桐君见了他,愣了愣,脸上泪痕没来得及擦干,用手指头揩了揩:「走,开票去。」

称心如意,常敬买到了《梦中的婚礼》。

这幅画被他展出在自家的艺术馆里,作者的名字加上了孟桐君,加在李椰前面。

他以为孟桐君会跟他联系,至少说声谢谢,但一直没有。

她就这么在他的生活中掠过,像画中突然抽去了一抹艳色。

这晚,他已被折磨得受不了,终于翻出那张名片,试探着拨了那个电话。

「喂,我是……」他想了想,「我是买画的那个人,常敬。」

电话那头传来她的轻轻笑。

「怎么想起来打给我?难不成是想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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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3-03-17 11:17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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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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