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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

所属系列:庸俗日常

他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

庸俗日常

面对她有些无厘头的发问,常敬一时语塞,只是干笑两声。

然后他发觉,自己脸红心跳,好似害上单相思。

一瞬间,他的脑海里闪过无数的答案。

「我是不婚主义。」这句太木讷了。

「没事就不能打给你了?」这句又太轻佻。

「你想多了,我打错了。」这句无礼又刻薄。

「我给你的画署了名,你看见了吗?」这句居高临下,又显得此地无银。

他那颗聪明的脑袋,此时险些烧得冒烟,于是只能干笑两声。

「笑什么呀?」她这样说,自己却也笑起来,「找我有事吗?」

「没什么事。」后半句被他硬生生咽下——没什么事,但想跟你见一面。

「哦,李椰给我打电话了,说你把那张画的署名给改了。」顿了顿,她继续说,「这画价钱要是跌了,可别赖我头上。」

其实他本以为,她会有点感动,然后说声谢谢。

但孟桐君是个俗女,又是生意人,比起嘴上说得天花乱坠,她担心的事情很实际——别让买主赔钱。

对于这样庸俗的,简直掉在钱眼儿里的思维模式,常敬当然是反感的,但这话从孟桐君嘴里说出来,竟让他不由得想笑。

于是他真的笑起来,轻声说:「不会的。」

孟桐君趴在胳膊上,又想起那幅画。

是的,不是想起常敬,而是想起自己的画。

她不是窈窕淑女,却让常敬寤寐思服。

常敬是翩翩君子,但这些天,孟桐君却没有想起他。

或者说,想起来了,也就是「新认识了一个有钱的年轻男的」。

有钱,年轻,她连他的「英俊」都不曾记住,那口口声声的「帅哥」,不过是顺口一说。

她从不真心觉得哪个男的好看。

她只觉得她自己好看。

电话里没人再说话,气氛一时静下来,不显得冷,倒显得暧昧。

常敬清了清嗓子:「我想……」

听筒另一边,年轻的男声猝不及防闯入。

「桐君姐,水烧热了,去洗洗吧。」

常敬的口型还停留在那个「想」字,未出口的话就此封在舌尖,他用牙齿咬住,直到痛得发麻。

电话那头,孟桐君没有应声,也没挂断。

她当然听见了身后男人跟她说的话,自然,也听见了常敬的沉默。

她大致懂这沉默的意思,就像明白李椰对她的那点拧巴的心思。

但也没必要解释。

不论是有缘无分的前夫,还是突然冒出来的高富帅,他们对她微妙的占有欲,在她看来都是自作多情。

她已经三十二岁,不缺事情做,也不缺钱花,不需要大叔来做她的人生导师,也不想找小奶狗来当她的便宜儿子。

一个男人想占有她,要么是想占有她的钱,要么是想占有她宝贵的时间,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

当然了,她相信爱情,期待爱情,也渴望爱情,只是好的爱情可遇而不可求,她不能见一个爱一个。

孟桐君没有说话,这沉默使常敬一阵阵地发慌。

他抬头,目光落在挂钟上。

指针指向晚上六点,是男女约会的最佳时间。

一起吃过晚餐,挽手散步,百无聊赖找不到一场好看的电影,然后……

常敬总觉得自己听到了酒店细微的淋浴声,为了辨认,他把手机贴得很紧,紧到脸都烫了。

他想起见面那一天,她的样子。

那一条性感的,粲然夺目的裙子,裙下的好风光,是那两条白花花的腿,高跟鞋上的绒毛搔着她纤细的脚踝。

那一颗华丽的,光芒四射的宝石,静静伏在她的领口,衬得她的皮肤那么白,又被她体温捂得那么暖。

口干舌燥,常敬起身去找水。

握着水杯走到半路,他听见孟桐君问:「常敬你还有事吗?」

玻璃杯和指腹摩擦,发出咯吱一声,常敬回神,声音有点发哑:「没有,不打扰你了。」

孟桐君撂了电话,空虚的忙音里,常敬站在那,大口喝水。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如此焦躁。

他为那个突然出现的男声而揪心,因她的不解释而愤怒,又对她的疏离感到委屈。

可从一开始,爱答不理,连话都不愿多说一句,不正是他对她做过的事吗?

位置调换,常敬惊觉,他受不了。

他是天之骄子,从来众星捧月,但现在,他宁愿孟桐君能像刚见面时那样,咋咋呼呼地对待他。

他讨厌庸俗,如今却又觉得,庸俗好过不真诚。

转念,常敬反思——上次在车里,他因无端猜测她的私生活,被讽刺「低俗龌龊」,如今又凭着电话中,陌生男人的一句「去洗洗吧」而想入非非。

他自诩风雅,却实在算不上多么风雅。

算了,同谁交往是她的自由。

他平复心情,从书架上抽了本书,坐回书桌前。

这本书是他新买的,还没来得及看,他摇摇头,决定让高雅的阅读,暂时地驱散他心中,那个庸俗女人的幻影。

他的目光恰落在一行字上:

县城有不少这样的人,平时你在菜市场和超市,看不出他们有何特殊,但等他们回家偷偷拉上窗帘拉小提琴,或是背诵伟大诗人的诗你就知道了。

读到这里,他会心一笑,用笔打了个箭头,在空白处批注:就像孟桐君。

再往后看,又看到了一句:

忽而——它展开翅膀,跃上木栏。这是它第一次如此嚣张地展开它们。地面尘土飞扬,还没长成的鸡仔一个个栽倒在地。大鸟沉思良久,开始有力地扑打巨翅,向前飞去。

常敬共情地点头,小鸡啄米般一下又一下。

孟桐君就是这样一只嚣张的大鸟,她那烫了小卷儿的头发,就是丰满的,油光水滑的羽毛。

她的红唇是有力的喙,昂起头就发出脆亮的声音,偶尔能将人啄得嗷嗷叫。

在她眼中,自己一定就是东倒西歪的鸡仔儿,因她而灰头土脸,而她看也不看,向前飞去。

常敬又一次批注:火烈鸟一样的孟桐君。

书翻了一页又一页,他笑了很多次,笔也唰唰地写个不停。

最后一次,他的笔尖停在这句话:

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像封闭的山谷猛然敞开,大风无休止地刮进来。

笔墨仿佛活了过来,在他手中,画符般写下「孟桐君」三个字。

常敬大张着嘴,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

那的确是他的字迹,却吓得他啪一声丢开了笔。

他惊觉,字里行间,密密麻麻,批注着三个字。

不是「需摘抄」,也不是「有所悟」,而是她的名字。

孟桐君。

写过了这些名字,这本新书,一下子就变得像本旧书——就像是他和她共同走过了漫长的时光。

他的腿抖得厉害,连带着整张桌子都在抖,咖啡杯里,金属小勺噼里啪啦跳个不停。

他确定了。

这是他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像封闭的山谷猛然敞开,大风无休止地刮进来。

常敬舔了舔嘴唇,又一次把手机握紧。

他不能再装作对那一通电话心不在焉。

孟桐君看着屏幕上来电的名字——常敬。

这通电话是打给她的,还是打给当初,画《梦中的婚礼》的孟桐君?

那时的孟桐君才二十二岁,而如今她早已向前走。

以前她在书上看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比喻,说一个人如果到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还没有放弃理想,就会变得像只可笑的瘟鸡。

常敬还很年轻,他有大把机会,也有无数资本,可以把艺术作为自己的第一追求。

但孟桐君早已走入俗世,她觉得常敬现在迷恋的,只是十年前,艺术在她身上残留的片刻光影。

如果不知道自己画了《梦中的婚礼》,那么自己在他眼中,依旧会是不愿多看一眼的俗女。

电话执拗地响了很久,最终变成一记无人理会的未接来电。

短信随之而来:有空吗,我想跟你见一面。

隔了一会儿,孟桐君回复:等有机会吧,我现在不方便。

常敬没有再回复,孟桐君估计,他大概是拉不下脸再来追问。

但当她驱车回到公司,车前灯的一束光,却忽然照亮了一个人。

常敬双手插袋,身姿潇洒,靠在「好事近婚庆公司」的匾额下,心情有些彷徨。

他想起那一天,孟桐君也是这样彷徨地站着,脚不老实,要去踢路上的石子。

那两条腿可真漂亮。

一束车光打在他身上,像是从天而降,审判他庸俗想象的探灯。

他伸手挡了一下,而对方短促地鸣笛。

这不是孟桐君的车,但孟桐君的确坐在车里。

常敬往前走了几步,绕到车子侧面,伏低身子拍了拍车窗:「孟桐君。」

窗玻璃降下一条小缝:「帅哥,怎么跑这来了,有事吗?」

那声曾把他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帅哥」钻进他耳朵里,一瞬间,仿佛那个淡漠疏离的孟桐君不见了,自来熟的孟桐君又回来了。

常敬傻笑了一声,逗得孟桐君也笑了。

他觉得有点丢人,有点懊恼。

但不后悔。

他用手扒着那一道窗缝:「有点东西想给你。」

说完,他恍然发现,这一瞬间,仿佛身份对调。

他成了那个趴低身子,伸着脑袋扒窗缝的人,而对方坐在豪车里,有点防备。

孟桐君下了车,随他走到路边去:「怎么啦,这大晚上的?」

常敬开始兜着圈子闲聊:「你换车了?」

「没,拉到北京去修了,还没拉回来。」她将一缕头发掖到耳后,埋怨说,「你说你也真是的,万一我不回公司,你不白等了?」

「你去哪了?」

「办点事。」

「什么事?」

「有点事。」

这对话也仿佛昨日重现,只有角色互换。

话音未落,两人齐齐开始发笑。

孟桐君笑着伸出手指头,杵了下他的肩膀:「常公子,我出了一身的汗,累死了,你到底有什么事啊?」

「那你吃饭了吗?」

「啧,别闹,你究竟有事没事啊?」

那辆载她回来的车还没有开走,司机是个年轻男人,正往他们的方向来。

常敬止住了说话,也止住了笑,扭头朝那里看去。

男人停在他们面前,伸手递了件薄外套:「桐君姐,衣服落车上了。」

孟桐君伸手接过:「哦对了,我的东西还没拿。」

「在后排放着,我拿给你。」

「不用,我自己拿。」

「太多,你提不动,我帮你提进去。」

常敬三步并作两步,横在两人之间:「给我吧。」

男人没说话,车钥匙在指尖晃。

孟桐君早已越过两人,麻利地提好所有东西,用膝盖顶上车门。

她回头:「我就不帮你们介绍了,东西太多,我先放回去。」

高跟鞋的声音渐远,开车的男人转身离开,常敬往孟桐君的方向追了上去。

他低下身去够她手里的购物袋:「我拿。」

「真不用,袋子都是灰。」

「还是我来吧。」

她拗不过他,于是匀出一只手上的袋子给了他。

风吹得她的头发乱糟糟的,她甩甩脑袋,露出额头:「常敬。」

「嗯,你说。」

「你要有什么话,想问就问吧。」

他想了想。

他其实想问,刚才那个男人是谁,他们今晚去了哪里?

为什么他会让她去洗洗,又为什么她的衣裳落在了他车上?

袋子里的东西是他们一起买的吗?是他陪她选的,还是他送她的?

这些,常敬都想问。

但有了上次的教训,他觉得自己不该这么问。

于是他摇摇头:「没有,我就想来给你拿两张艺术展的票。」

孟桐君一愣。

她知道常敬来,就是因为在电话里听见了男人声音,他就是来一探究竟的。

然而他没有问,尽管脸上,一直是欲言又止的表情。

「要不进去说吧。」她解锁了公司大门,用肩膀倚开里侧的玻璃门,全程没让他帮手。

常敬跟着她走,穿过大厅到她的办公室去,桌上摆着半份没吃完的肯德基。

「你先坐,我去换件衣服,身上全是汗,臭死了。」她把头发绑起来,袖子挽高,嘴里咬着头绳跟他闲聊,「我今天去学修车了。」

「学什么?」常敬以为自己听错了,「修车?」

「嗯,不懂车真不行,总怕被坑。」她转身走进小隔间换衣,隔着门喊,「我们做婚庆的,自己有车队,动不动就要修要保养,自己要是不懂,也不能怪别人宰,你说对吧?」

常敬手里还拿着她的那件薄外套,后知后觉,看见上面的污渍是块机油。

抬头,她刚好拽开门,换了件大咧咧的 T 恤裙走出来。

「倒也不是说学了就要自己修车,但是……」她在他对面坐下,眉飞色舞,「你不知道,就当天那个拖车工,跟我说话那么大声,看见有个男的出来,立刻就软了,当时我特别生气,我就觉得这样不行。」

她从那一地的奢侈品袋子里叮叮咣咣掏出各种工具。

「人嘛,我不坑人,但也不想被坑。我确实不懂车,但不懂可以学啊!」说到这里,她像给自己打气似的,鼓着圆圆的脸点了点头。

她小时候家里遇见点事,念到高中就不念了,当时所有老师都说,完了完了,毁了毁了,但她觉得没关系,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嘛。

在她身后挂着幅巨大的书法:和气生财。

常敬越来越不知道怎么形容她,不管怎么选词,都是矛盾的,用在她身上,却又异常和谐。

见他不说话,孟桐君转移话题:「别说我了,说说你吧,这么着急说要给我的东西,我看看。」

她伸手,等着他。

常敬忙摸进口袋里,找出两张艺术展的门票。

孟桐君手一顿,似笑非笑:「两张?」

常敬点头:「你可以跟朋友去看。」

「跟谁?」

他试探着回答:「刚刚送你回来的人?」

沉默,不显得冷,只显得暧昧。

孟桐君想起自己曾跟他说:今天是咱俩第一次见面,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然后就将《梦中的婚礼》作者的秘密告诉了他。

如今也是一样的,她深呼吸,开口:「刚刚那是我们婚庆车队的队长,今天叫他一起去培训来着。刚刚……是我不小心把机油弄了一身,他让我去洗洗。」

常敬点头,又摆手:「我这次没多想。」

「嗯,是我有点怕你多想。」

常敬又一次傻笑起来:「那这个票,你可以跟对艺术感兴趣的朋友一起去看。」

「我身边哪有懂艺术的,找李椰?周连也不会同意呀!」她笑。

「我在佛罗伦萨美术学院修过艺术史,略懂一点。」他立即说。

又是这句词,孟桐君大笑:「还敢提!你那天抓着我的胳膊不撒手,回来我还感冒了,都是你传染的!」

常敬有点激动,两人各聊各的:「那到时候我来接你,你没有车不方便,那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吧,你想吃什么?」

她没回答,微笑着把那张票翻到背面,细细地看起来。

背后印着主办人,也就是常敬本人的简介。

他忽然想起自己曾撒谎,说自己二十七岁。

于是急忙想要澄清,说我其实是二十五岁,撒了个谎,你别介意。

腹稿打得好好的,出口就变成了:「我二十五岁,你介意吗?」

「噗!」孟桐君没忍住笑。

常敬就没丢过这么大的人,简直想找块豆腐撞死算了——这算什么台词,八字没一撇呢,弄得跟犯痴一样。

他张开嘴,想再找补一句什么。

但孟桐君先开口了:「我三十二岁,农村户口,高中学历,离过一次婚,你介意吗?」

常敬听着她的问话,心像封闭的山谷猛然敞开,大风无休止地刮进来。

「不介意,不介意。」他前两句说得很急,卡了下嗓子,缓过来,又郑重其事地慢慢说了一遍,「我不介意。」

孟桐君一愣,微笑也定格在脸上。

她知道常敬刚刚只是口误,顺水推舟接了一句,也只是存了点逗他玩的心思。

换句话说,那只是一句废话,绝不存在「你若不介意,咱俩就谈个恋爱」的意思。

但常敬当真了。

他在脑海中迅速分析,农村户口,高中学历,三十二岁,离婚妇女。

这些条件在他的择偶标准中一一过滤,然后才得出结论,他不介意。

他原本是不婚主义,择偶根本没有标准。

孟桐君的眼光就是世俗的眼光,以世俗的眼光来看,他们俩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但常敬是一个厌俗的人,他真觉得只要感觉到了,这些都不是什么大事。

所以孟桐君才这么吃惊。

她太了解人性了——大部分人嘴上说着讨厌世俗,实际上做出的事情,判断的标准却还是很世俗。

就比如说李椰,谈起艺术头头是道,但当年有个身型干瘦的女诗人喜欢他,为他写了一首浪漫的情诗,当街与他告白。

李椰听后抱头鼠窜,多年后说起理由:「那姑娘诗写得真不错,确实有才华,我佩服。但是长得倍儿丑,倍儿黑!我娶老婆,不能娶一个看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的老婆吧?」

再比如说她过去认识一个搞乐队的男的,弄了一个特摇滚的发型,整日鼻孔朝天,动不动就要干翻世界。

后来闹着玩写了首神曲,一下子在网上爆火,等孟桐君再看见他,已经是西装革履大背头,在评委席上啪啪拍灯了。

有次在台上他还哭了,跟观众说,他特喜欢自己原来的音乐,但是世界不理解,观众不买账,他不写口水歌,就吃不起饭。

那时他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就差撒泼打滚,指控观众——我写烂歌,都是你们逼我的!!!

这么多年过去,摇滚精神在他身上早已灭绝,不见踪影。

他原来最看不上短视频了,现在恨不得捧着手机,一天刷上八小时,刷到魔性洗脑的旋律,就心满意足地眯起眼睛。

「这歌不错,怎么样?咱也来一首?」

摇滚朋克,不如跑起来会嗡嗡响的凯迪拉克。

孟桐君不批判这些人,她浑身也早已滚满红尘。

但当常敬这样的人出现时,她总是忍不住拿两方做比较。

归根结底,她觉得,常敬可能就是太年轻,又太有钱,没吃过苦。

想到这里,她扬了扬手:「哎哟,帅哥,你就别拿我寻开心了。」

「我没有,孟桐君,我……」

「行了,好了好了,你一个不婚主义,少往婚庆公司跑,别伤了我的风水。」她起身,两手将他往出推,「我这现在真的特别忙,十一黄金周,都扎堆儿结婚呢,你赶紧回去,咱们各自发财!」

常敬见她连话都不让自己说完,心里很委屈——他虽没有谈过恋爱,向他示好的女孩却从来不少,有温柔含蓄的,也有直接果敢的……

但还没有这样,直接动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

那怎么办?死缠烂打?未免太不风雅。

片刻犹豫,回过神,他两只脚都已经站在大门之外。

眼见孟桐君就要关门,他见缝插针,薅住她的胳膊:「我最后问一句话!」

孟桐君停手,做好了准备。

要是他痞气一点,无赖一点,可能会问:「就我这条件,哪配不上你了?」

要是他文艺一点,清高一点,可能会问:「你若无情我便休,你可想好了?」

要是他木讷一点,老实一点,可能会问:「你是不是觉得咱俩各方面条件差得太远了呀?」

以上这几种可能,孟桐君都一一想好了对策,只等他出招。

常敬见自己终于有了说话的机会,忙从门缝里殷切地看她:「那我过几天还能来接你吗?」

哪怕不谈恋爱,或是暂时不谈恋爱,他也想让她看看《梦中的婚礼》的展出。

那是她的画,应该写上她的名字。

孟桐君懵了一下,关门的手停在那里。

半晌,她说:「不是跟你说了吗,这阵特忙,那画我都看多少年了,有什么好看的……」

砰一声,门关上了。

滴滴滴,门上锁了。

常敬看着孟桐君的背影,穿过空无一人的大厅,消失在尽头办公室的门后。

他摸摸鼻子,双手插袋,回头,身姿依旧潇洒。

虽然,是被拒绝了。

而拒绝他的那个人,孟桐君,此刻还在持续地发蒙,靠着直觉走回了办公室。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常敬问她的最后一句居然会是「那我还能来接你吗?」

从他俩见第一面起,孟桐君就窥见了他的淡漠和高傲,当然,还有那一点隐藏得极好的大男子主义。

正因如此,面对他那点未戳破的暧昧心意,孟桐君并未回以热情。

他该看见她的庸俗,看见横亘在他们之间,那数不胜数的不合适,该因她的疏远知难而退。

但就在他刚刚问那一句话的时候,孟桐君忽然明白,自己的故意疏远没有吓退他。

他来真的。

尽管听到了电话里意味不明的男声,他依旧找来,给了她两张票。

尽管被她亲手推出大门,他依旧透过门缝,询问自己还能否来接她。

当他站在红彤彤的「好事近」匾额下,冒着风等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来的人……

当他扒着窗缝,去敲陌生男人的车窗……

当他几次三番,咽下本来要问的,可能有些冒犯的问题……

孟桐君后知后觉,常敬身上那些高傲的,自负的,大男子主义的东西,正在渐渐地消失。

就在与她相遇之后。

她惊得掩住嘴,大睁着眼靠在门上。

她并非怀疑自己的魅力,也绝不是不相信常敬的真诚。

她只是觉得,常敬可以混淆,可以把十年前画《梦中的婚礼》的孟桐君,和如今开婚庆公司的孟桐君混为一谈。

但她自己不能混淆。

想到这里,她拍拍自己的脸,来了个标志性的扬手,自言自语:「他是小孩,你是大人,他可以不懂事,你可别被他绕进去。」

可是,她早就已经被绕进去了。

信奉和气生财的她,非必要不跟任何人红脸的她,刚刚下意识动手,严肃地把常敬推出了门。

这实在是不像她,不像十年后这个圆滑的,庸俗的孟桐君。

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被男人追求,相反,她从小就不缺男人献殷勤。

她从来不是会因为男人的示好而阵脚大乱,转圈尖叫,半夜踢被,捧脸痴笑的女人。

上一次,还是在十年前,年轻的艺术家李椰敲响了她的门,对她说:「小孟,听说你们厂最近有流氓,这是我们家门钥匙,你住,我去我哥们那对付几天。」

那时的孟桐君也是这样,伸手把男人推出去:「去去去,你给我钥匙干吗,不怕我是贼呀!」

李椰甩甩头发,说:「我喜欢你呀!你要是贼,就把我偷走吧!」

后来李椰成了她的丈夫,当然了,再后来,又成了前夫。

现在再想起往事,孟桐君早无多少惆怅,反而觉得挺可乐的,便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傻笑了几声。

桌上还有半份没吃完的肯德基,她将一根凉透的鸡大腿儿叼在嘴里,拿起桌上的两张门票揉成一团,咻的一下,投篮般投进了废纸篓。

然后她半躺在老板椅上,两条雪白的大腿晃啊晃啊。

她快乐地转了个圈。

不对,是假装快乐地转了个圈。

她忍不住地瞟向废纸篓,瞟一眼就心急火燎。

她三两口啃完了鸡腿,蹿下地,将那两张门票给捡回来,展平,背面写着他名字的地方还是皱皱巴巴的。

孟桐君伸手,用指甲盖小心地抠了两下。

「你要是真来接我……」她冲着那个名字自言自语,却没说完,「真来了再说吧。」

她确实想恋爱。

但不会为了恋爱,尤其是为了这种八字没一撇的恋爱,辗转反侧,寝食难安,磨磨唧唧,耽误挣钱。

她把两张票都压在本子里,然后翻页,开始叨叨咕咕地算:「假如李椰要是年底结婚,我得按什么水平给他报预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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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3-03-17 11:17 ·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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