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她与食物链
所属系列:原谅我就是这样的女生
知乎盐选 她与食物链
我的人生是在男人的凝视中展开的。
我的人生是在男人的凝视中展开的。
在 G 城的这七年,我有过狼狈不堪,也有过光彩夺目。
我的第一桶金,来得充满罪恶感。
在我十八岁以前,从没有人告诉过我,我的美貌能换钱。
男人们爱我——他们爱我羞怯,爱我顺从,爱我含蓄又懵懂的大眼睛里,盛满了任君采撷的邀请。
这样的我,是由容明泽一手打造的。
我认识他的时候十八岁,那时我的青涩是真的。
现在我已经二十五岁了,几乎见过这世上所有最恶心,最见不得人的事情,却每天都在扮演不谙世事的少女。
男人嘛,总爱从这样的恶俗里找乐子。
容明泽要我做个清纯玉女,最好永远当个连男人手都没碰过的处女。
因此,那夜之后,他差点把我打死。
但他不敢去打那个害我「失贞」的男人,大概因为那男人是个流氓吧。
薄修煜是个流氓,虽然在我心里,他的形象不是简简单单「流氓」两个字就足以概括的。
我遇见薄修煜的时候也是十八岁,身在一趟从家乡小镇驶往 G 市的列车上。
车上有个满身横肉的文身男霸占了我的位置,我不敢上前理论,也不敢找乘务人员帮忙,只敢站在车厢的尾部,靠在自己大包小裹的行李上。
薄修煜靠在我对面抽烟,烟雾蒙住他的脸,也引得我咳嗽。
他瞥了我一眼,掐灭烟笑了起来,「村妞去哪?」
我抿着嘴讲不出话,手紧张地绞着两只辫尾。
「小哑巴,去哪里玩?」
薄修煜是个没耐心的人,得不到我的回答,直接伸手从我胸前口袋掏走了我的车票。
被男人碰了胸口的我眼中噙泪,扑上去跟他抢夺,而他举高了手臂,好整以暇。
「有座位还杵在这里当地标啊?」他看了一眼票,朝车厢内望去,瞧见了那占座的恶霸,又回过头来笑我,「我还当你有多凶。」
这人有一双凶猛又狡猾的眼睛,像我们村子上隔三岔五就来偷鸡仔儿的野猫。
他看我的眼神也像野猫看鸡仔儿,我垂下头,盯着自己灰白色的裤腿,避开他眼中的凶光。
下一秒,薄修煜捏着我的车票,迈开长腿向车厢里走去。
他同那文身男讲了句广东话,对方脸上的肉一横,挤出个很不友善的表情,跟着骂了一句。
然后两个人都拍响了桌板,一时间,打牌和聊天的声音骤停,只有嗦面声不合时宜地继续。
最终,文身男站了起来,走路的样子像一头熊,路过我时,啐出了一口风。
薄修煜不以为忤,坐在我的座位上叫我:「过来,小村妞。」
我吞了口唾沫,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他很好看——人真的是视觉动物,所以也经常被双眼欺骗。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拍了拍自己的大腿,一把将我拽过去坐下,下巴硌痛了我的肩骨。
不知道大城市是否都是这样「热情奔放」,但这样的举动在我看来,与流氓无异。
脆生生的一声响,我十八岁第一次甩人巴掌,薄修煜得此殊荣。
车厢里第二次静了,我几乎从他腿上弹了起来,对他怒目而视,他也咬紧牙关盯着我。
他的眉心一跳一跳的,过了很久,几乎是用力才挤出一个笑来。
那一路,我都是提心吊胆地坐在他这样的注视下,心乱如麻,座似针毡。
但后来我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时,我居然靠在薄修煜身上——他还站在我的座位旁,我因为昏睡而栽歪,脑袋抵在他胸腹的位置。
慌乱抬头,正对上他的垂望,不知道他又这样看了我多久。
列车在报站了,他扯起嘴角,牵动了盖着红掌印的脸蛋子,样子桀骜难驯,「下车了,村妞,拿行李。」
说完,他不由分说提起我的行李大步挤开人群——他个子算高,但体格跟我们村中的汉子相比,其实并不算壮硕。
他不知哪里来的蛮力,提着那么多东西也走得飞快,我一路小跑都追不上。
我真怕他把我的行李拿走了,虽然里面的东西并不值钱,但却是我在 G 城的身家性命。
但等我终于跑上去,却发现他就站在出站口等我,手边撂着我的包袱和箱子。
那是我第一次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忐忑地跑向他。
那是他唯一一次,等来了我。
「G 城欢迎你。」前一句被他说得吊儿郎当,像个流氓,但到了后半句,他脸上不太正经的笑容一点一点敛去,「但它不会包容你,G 城很残忍。」
残忍吗?我觉得是梦幻才对——G 城是我的梦幻之城,表姐说,这里寸土寸金,只要肯吃苦,肯打拼,就一定能在这里站住脚。
起初,我真是这么想的。
我来 G 城是来投奔我的表姐,她进城后赚了不少钱,给家里盖了小平房,我看得有些眼热。
听我姨说,她是在大公司坐办公室,可我来了才知道,她是在歌厅里卖酒陪酒。
我见到她时,她住在一间小隔间里,屋子里只有一张小桌,一张折叠床。
桌上是吃剩的盒饭,捂得时间久了,冒出鸡粪一样的馊味儿,她坐在折叠床上,把衣服堆从一边推到另一边,拍拍那块还没我屁股大的空地,「坐这。」
我有些拘谨,只搭了个边儿,一声不响地看她描眉画眼。
她盘腿坐在床上,伸出脖子跟镜子里的自己脸贴脸,化妆时挤眉弄眼。
镜子是摔碎了又粘起来的,上边还粘着几缕粗壮的假睫毛,乍一看像虫脚一样,看得人浑身发麻。
兴许是描了几次都不得力,她「啧」了一声,从镜子里瞟着我笑。
「要不先给你化?」
「我?」我摇摇头,「我不想化。」
「那哪行,你这土样,哪个老板能喜欢?」她上半张脸岿然不动,下巴尖儿灵活地指挥我去翻那堆衣服,「挑一件喜欢的,上班穿。」
说话间,破木门被人推开,呼的一声,灌进走廊里说不清是什么味的空气,还放进了两只绿头蝇。
打着赤膊的男人,站在门口看了我一眼。
表姐努努嘴,「你姐夫。」
我怯怯地叫了一声:「姐夫好。」
男人哼哼唧唧地发笑,「小姨子好,小姨子好得不得了!」
表姐抄起床上看不出颜色的抱枕,朝他丢过去,「男人都一个贱样!敢打小芬的主意,我宰了你!」
抱枕砸了个空,落地时碰翻了垃圾桶,掉出半截用过的避孕套。
表姐的神情有点尴尬,里面既有姐妹的亲昵,又好像带着点古怪的防备,「小芬,你看姐这里,你看,你看……」
「表姐,我,我出去住吧。」我挤出个比她还尴尬的笑来,「我有钱。」
最后我还是没拗过表姐。
我穿着一条上下失守的紫色紧身裙,被表姐画上鲜绿色的眼影,像是一颗大茄子。
难道这样,老板就喜欢了?
表姐来得久,总要比我懂这里面的门道,我没敢多嘴。
她领我见了领班,领班绕着我上上下下看了半天,然后叫人搬来了一箱啤酒。
「这样吧,今天晚上把这些酒都卖了,你就留下,也算给你姐一个面子。」
我点头哈腰,以为自己捧住了饭碗,结果别说卖酒,没一会儿就被人撵出了包厢。
我是推销啤酒的,凭什么扯我的丝袜,还摸我的大腿?
「老板」被我惹毛了,劈头盖脸骂了我一顿还不过瘾,还用打节奏的沙锤砸了我的头。
领班忙着道歉,给这位「老板」免了单,钱从表姐的工钱里扣。
这下表姐也怒了,几乎是尖叫着将我拎了出去。
她说,让我趁早滚蛋回家。
那些花枝招展的「同事」,我来的时候,她们都没多看我一眼,如今我被撵走了,倒是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我一看她就不行,人太愣,趁早回农村吧。」
「就是,你还说坚持三天,一天都没待住吧?」
她们旁若无人地讨论我,奚落我有多么不争气,可是我心里也很委屈。
这样的 G 城并不梦幻,还有点恐怖。
明明是表姐拍着胸脯撺掇我来 G 城,可如今出了点事,她便缩起脖子不管我了。
我躲在洗手间里,抱膝坐在马桶盖上,给我妈打电话。
我没说表姐在歌厅卖酒,我只说我想回家。
我妈说,你在那里吃住都有你表姐帮衬,你还有什么不满足啊?你回来干吗呢?
我说,读书。
「读个屁,你是不是脑子坏了呀?」母亲从来都这样,自己觉得窘迫时反而会高喊,「我跟你讲,我告诉你,止艳芬,咱们家是没有钱供你读书的。」
「你们把钱都给我堂弟学修摩托车,我都知道。」
「我们的钱我们想怎么用,哦,还要跟你打报备呀?」她一喊,家里的鸡鸭鹅也跟着乱叫,听起来很烦,「咱们家的钱你是一分都不要惦记了,不是有钱不给你花,是没有,没办法,要怨你就怨自己命不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又重复了一遍:「我想回家了。」
「可以回,回来你就得听我的,你李叔的儿子……」
「算了。」
「算了?算了好呀,止艳芬,我这么没本事的人,居然生出你这么有心气儿的女儿,我真是高兴得不得了,你是公主托生在我们家了你!」话说到这,她锋芒一转,「你要说算了,行,没混出名堂,你就别回来了!」
「混出名堂我也不回去了。」
电话挂断时,对面只骂了半截。
我额头抵在膝盖上,埋头哭了起来。
豪言壮语说来容易,实际上,我连今天住在哪里都不知道。
那个流氓说得对,G 城欢迎我,但它很残忍,它不会包容我。
洗手间的门忽然被人敲响了,我抹了一把脸,「马上出去,不好意思哈。」
然后就是那样,发生了一些三流小说里都略显俗气的剧情——我拧开门,门外站着薄修煜。
看见我,他也愣住了,几秒后才试探地问:「村妞?」
我认出了他,却垂下眼睛没说话。
「小哑巴。」他捏起我的下巴左右地看,「脸怎么了?」
听他这样问了,我又沉默地掉了两滴泪。
「等我上个厕所。」他揉揉我的头顶,侧开身进了洗手间,笑意和声音一起被门隔起来,「别偷看啊。」
「流氓。」
那时候的我真是太傻了,居然真像个木头桩子似的杵在门外,等他出来。
如果我那时候掉头就走呢?后来的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
伴随着冲水的声音,他推开门,看见我就坏坏地笑,「真在等我啊,乖女。」
他又抬起手,这次想摸我的脸,被我躲开。
我红了脸,「你都还没洗手!」
他愣了愣,哈哈大笑,转身出去洗手,从镜子里看着我,「跟男朋友吵架了?」
「我没有男朋友。」
他的手顿了顿,关上水龙头,「那你脸怎么弄的?」
我抿着嘴不出声。
「说话,谁打你了?」
「客人。」
「带我去。」
薄修煜带着人,砰的一声踹开门的时候,我是开心又忐忑的。
有点「我跟一个混混扯在一起」的担忧,也有点「有人为我出头了」的虚荣。
「谁打的?」他顺着我的指尖看过去,「用什么打的?」
其实我是在看桌上的沙锤,但下一刻,他将桌上的烟灰缸狠狠掷过去,将「老板」砸得头破血流。
那时我连《古惑仔》都还没看过,更别说这种真人演绎的群架。
屋子里一片混乱,小姐们抱头鼠窜,薄修煜红着眼横行,在狭小的包厢里大展拳脚。
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反应过来的时候,我正从背后死死地抱住他的腰。
「别,别打了!打死人要坐牢的!」
那天我紧跟在薄修煜的身后,夜风鼓起他的衣裳,我只好攥紧手指,不准自己伸手扯他的衣襟。
他在街边找到了他的摩托车,回头时发现了我。
准确地说,是听见了我的哭声。
他撇撇嘴,单手扣好头盔,空出另一只手来掐我的脸,「你还哭啊?」
我低着头哭哭啼啼,他后来说,样子像只温顺的小羊羔。
可能是保护欲作祟吧,他解下刚刚戴好的头盔,扣在我的脑袋上。
大了一圈的头盔,盖住了我通红的双眼。
「送你回家。」他拍拍车座,示意我坐上去。
我扶着头盔不说话——这里是 G 城,哪里会有我的家呢?
僵持片刻,他将我的沉默视作婉拒,「不要我送,那我走了。」
然后我哭得更大声了,紧紧抱住他的头盔不放手。
我哭得这么惨,他反倒笑得厉害。
「哎哟,舍不得我走呢?」
「没地方去。」我抽抽搭搭地看着他,怯生生承认,「我表姐跟她男人住在一起,我没地方住了。」
他默默地看了我一会儿,甚至摸出一支烟,但最终没有点燃。
「上车。」他先跨上车,握住车把,然后几乎是有些迫切地重复了两遍,「上车,上车。」
「你喝了酒,这样多危险。」
「我没喝。」
「骗人。」
然后他就亲吻了我,猝不及防。
我知道这是一个莫名其妙,未经同意,十分鲁莽和不礼貌的吻,但很遗憾,这就是我的初吻。
他的舌尖甚至勾过我的唇缝,然后他直起身子,眼梢带笑,「信了?真的没喝,我不会喝。」
身后的歌厅忽然冒出一句鬼吼,不知是谁扯着嗓子在唱:我的灵魂在笑,血在烧,热得不得了!
在这个突如其来的,自证的吻中,我不确定我的灵魂是否在笑,或许随着疯跳的心脏,它早就激昂地出窍了。
而他久久地看着我。
那时的我要是能准确解读男人这种眼神的含义,或许后来种种,都不必有。
我搂着他的腰,跟他穿梭在霓虹闪烁的夜里,穿梭在这座陌生而广阔的城市,听风在我的耳边吹哨子。
崭新的生活就这样在我面前展开,像是一座华丽又生硬的罩子,将渺小的我困住观察。
我不敢张开手臂,就那样靠在他背上喊了一声,声音很快弥散在 G 城的夜,遗留在永不被问津的角落里。
我在祈祷,G 城,接纳我吧,接纳一个虔诚又惶恐的外乡人。
薄修煜住在一间小屋里,面积不大,但很整洁,没有堆放什么多余的东西。
跟我大包小裹的行李一比,他反倒更像个外乡人。
「去洗澡,小花猫。」
他总是自作主张地给我起各种外号,我其实说不出来,自己到底是觉得轻佻,还是觉得亲昵。
我磨磨蹭蹭,无声地缩进狭小的洗手间里,专心对付有些不听话的门闩。
「锁不上,你洗吧。」门外,他又那样笑起来。
我发育得很晚,十八岁的身体像是一只青皮的桃子,清瘦,幼嫩。
十八年的小村生活带给我的除了青涩,还有无知。
离开了一望无际的田野,离开了猪牛羊,城市的一切都是如此陌生,我甚至都不知道怎么调出热水。
咬着牙冲了个冷水澡,我发着抖想钻进那条裹不住身体的紧身裙里。
薄修煜就在这时敲响了门,将我吓了一跳。
「开条缝,我递件衣服给你。」
几番激烈的心理斗争后,我选择不开门,也不出声。
「你还真是小哑巴。」
承接话尾的是门把手转动的声音,我连连后退,差点尖叫出来。
「我挂在把手上了,你出来穿。」顿了顿,他补了一声,「我出去抽支烟。」
听到他渐远的脚步声,我终于敢把门拧开一条缝,确认他真的离开了,才把衣服穿好。
他给我找了件宽宽大大的短袖衫,穿在我身上几乎到膝盖,跟裙子差不多。
听到动静,他转过身,掐灭烟朝我走来。
「干吗洗凉水澡,嘴唇都冻紫了。」他的拇指有淡淡烟味,捻过我的下唇,「过来喝杯热茶。」
电水壶咕噜咕噜的声音很吵,他背对着我装茶叶,「谁把你打扮成那样?」
「表姐,她说要给我介绍工作。」
「呵,工作。」他意味不明地笑起来,转头却又说回了我的装扮,「不好看,你还是那样子好看。」
「那样子?」
他回过头看着我,「麻花辫,花布衫,软布鞋,小村妞。」
是吗?那样子好看吗?我觉得很土。
过了会儿,他终于想起来要问我的名字,「村妞你叫什么?」
「止……」我清了清嗓子,声音小了下来,「止艳芬。」
「艳芬?!」他的脸孔皱起来,「真的好土!」
我很不服气,愤愤地瞪他,辩驳说:「我们那里都是这样的!艳芬,桂香,都是这种名字的!」
「不好听,我给你改一个吧。」
素昧平生,薄修煜已经不满足要给我起外号,他现在居然要自作主张改我的大名了。
端着我的脸左看右看,他难得收起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混混样子,认真地思考起来,「言风吧,止言风。」
我不知道什么意思,只觉得文绉绉。
要很久之后他才肯告诉我,面对我,他所有的不可言说,都这样止于口,化于风。
但当时,他只说:「反正比你的艳芬好听多了。」
热茶一杯接一杯,喝到水都冷了。
这里只有一张床,此刻正被我盘腿坐在屁股底下,他便敞着腿坐在一把塑料凳上。
我在盘算,他是打算跟我怎么睡呢?
就在我琢磨的片刻,他实际也在琢磨。
床头的抽屉被他拉开,他取出什么东西,将豁口咬在嘴里撕开。
当时我并不懂那是什么,直到他揽着我的腰将我放倒。
我像是被丢进滚水里的活鱼,用尽全身力气要从他的罗网中挣脱,混乱中误打误撞,居然又打了他一巴掌。
薄修煜停了下来。
他瞪着眼睛,有些气急败坏,口中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搞咩啊?咁你点解要嚟噶?」
我抱紧自己,瑟缩在远离他的一角,「听不懂!」
「我说你搞什么?那你跟我回来干吗?」他龇牙咧嘴地捂着脸,气得要死,「村妞手还真重。」
「我,我没地方去……」
「没地方去就可以和陌生男人回家?谁教你的?」他说着说着,把自己都给气笑了,「痴线!」
「痴线?」
「就是说你这里有问题!」他的食指绕着太阳穴画圈,用熟练的家乡话数落我,「痴线!」
「可是……」我垂着眼睛看衣服上的水印,「你带我回来,就是为了……」
「不然呢?我这里是福利院吗?」他又摸起了被我扇痛的脸,语气很凶,「村妞你趁早回家吧,留在 G 城早晚要被男人骗!」
他是第二个让我趁早回家的人了,明明这才是我来到 G 城的第一天。
我又十分想哭,咬着嘴唇强撑,「我不回去!我一定能留在 G 城!」
或许是看我又哭了,薄修煜的声音缓和下来。
「G 城没有你想得那么好,这里坏人很多,你要想清楚。」
我想得很清楚,我很明白,回家的日子只有更差。
于是我问他:「你喂过猪吗?」
「什么?」
「喂猪,不停地喂,不停地喂,最多半年就宰掉吃肉了。」我盯着他,轻声说,「我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杀猪,不是电击,是用刀子那样宰。」
杀猪叫声有多惨?惨得我有快两年没吃进过一口猪肉。
一口肥猪绑住蹄子,还要两个壮年男人才能按住,那次不知是怎么了,屠夫的第一刀没能捅准,斜插进猪颈子里,那肥猪惨号一声,居然挣脱了人,拼命地奔逃。
我看着它一边跑一边号叫,将院子里喷了满地的血,最终还是被人逮住了,然后……
讲到这里,薄修煜忽然打断了我。
「村妞。」
「嗯?」
「如果以后有人欺负你……」话说到这里,他舔了舔嘴唇,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很明显的停顿,「你就骂他。」
至今我也不知道,在这次停顿里他想了什么,他原本想要说什么。
但最终他只是掐痛了我的脸,笑着对我说:「村妞连骂人都不会,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我吃痛地咬着唇瞪他,这个表情又令他不满。
「你要是不想勾引谁,就把那个表情收起来。」他说。
我不明所以,「什么表情?」
「怯生生要把自己献给世界的表情。」顿了顿,他又补充,「让我误以为自己今天要享艳福的表情。」
他说这句话时表情凶巴巴的,但我或许真的有点傻,竟因为他的样子而捂着嘴吃吃笑起来。
他斜着眼睛骂我:「痴线。」
这次我也学会了,跟着骂他:「痴线!」
「要凶一点。」他做出发狠的样子来,要我跟着学,「收皮啦!癫佬!」
「收皮啦!癫佬!」
他哈哈大笑,又说:「你知唔知我好中意你噶?」
这一句我也不懂,但因玩心大起,不论他说什么,我都说「收皮啦,癫佬!」
他教我:「你要说,我都好中意你。」
「不要,我觉得不是好话!」
他没坚持,只是笑了笑,伸手在枕头上拍了拍,「你睡觉吧。」
我面向他蜷在凉席上。
经过刚刚那一场闹剧,我居然还有胆子躺在他面前,还穿着他的衣服,光着两条腿。
或许直到现在我也不愿意承认,当时的我,其实是被他吸引的。
「热不热?」他问过后就找来一本杂志,坐在我身后给我扇风。
杂志封面是个性感美艳的女郎,我便瞪了他一眼,「你故意的?」
明白了我在说什么,他难得有些窘迫,将杂志塞进抽屉,自暴自弃地说:「我就这样,我是混混!」
说过了这句,薄修煜很久都没有再说话,久到我终于困倦了,转过身背对着他。
我能感受到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背上,大概是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躺下来。
迷迷糊糊地,我说:「我不讨厌你。」
然后身后一阵窸窣,他躺了下来,挤在一张床上,跟我背挨着背。
「你才十八岁。」他说。
「很快就十九岁了。」我不知不觉地舒展了四肢,「很快。」
「别跟我这种人混在一起。」
「我不觉得你是坏人。」
「我出去了。」他自顾自轻声笑起来,「第一次有人拿我当好人,不想辜负你。」
在这样一声承诺里,我在 G 城的第一夜落下了帷幕,我和薄修煜的七年,也在酣梦中缓缓展开。
后来我得知,薄修煜比我大一岁,父亲去世,母亲跑路,他在高考前一年辍学,成了混混。
他曾经是个文艺青年,喜欢读小说和诗歌,没想到打起架来也天赋异禀,「混」得挺有名堂。
虽然当时很多人都说他是个恐怖的人,性格又狠又恶劣,但是我一直都不相信。
在我心里,他大部分时间还算个好人。
曾几何时,他甚至是我心中最好最好的人。
第二天一早我便溜走了。
薄修煜坐在清晨的门槛上打盹儿,样子像是坐了一夜。
清醒过后,我忽然意识到这一切有多荒唐。
我几乎自投罗网,把自己暴露于一头饿狼的眼下,像献上一块白花花的肉。
我落荒而逃,跑远了才听见他在身后喊我村妞。
然后我回过头,以为他要追来,但根本没有。
他坐在门槛上冲我招手,脸上带着十八岁的笑容。
我愣愣地也向他招手,那时,彼此都把这一面当成了最后一面。
度过了我在 G 城的第一夜,我由踌躇满志变得迷茫。
在街上转得汗流浃背,险些中暑,也没找到肯给我一份活干的老板。
最终,在某条胡同的巷尾,我不抱希望地推开了一家小吃部的门。
老板正在百无聊赖地打苍蝇,风扇只肯冲着自己吹,客人们热得满头汗。
我好说歹说,几乎是哀求着,才终于说服老板把我留下,做个服务员。
别人拿两千块,我只有一千五,包吃不包住,不干就走人。
有地方肯用我就不错了,又哪里能挑三拣四呢?
而且我也挺喜欢这里,虽然巷子很窄,但因为附近有个大学,平时还挺热闹。
不忙的时候,我一般会搬一张椅子坐在门口,看形形色色,青春洋溢的大学生。
他们大多比我大一点,但样貌和体态比我要昂扬得多。
或许一眼望不到头的生活,真的在一点一点消磨我的活力。
我常常看着这些人,听他们闲聊时的只言片语,来拼凑我没有机会体验的大学生活。
我住在一家非常便宜的招待所里,私人的,什么执照都没有,只在纸壳板上歪歪扭扭刷了招待所三个字。
一般来这里住的都是些小情侣,开钟点房,要做些什么,用脚想也想得到。
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喊我妹子,在得知我的事情后,扫出一间杂物间给我便宜住,除了小一点,没窗户,别的都还好。
把钥匙递给我时,她挤眼笑了笑,「妹子,这里比客房强得多,好歹没有摄像头不是?」
我傻了眼。
就在她说这句话之前,我都还险些热泪盈眶,在心中感叹,世上还是好人多。
就这样,我留了下来,留在我的梦幻之城,端了几天很梦幻的盘子,被几个客人梦幻地调戏了一番。
起初,我一直是敢怒不敢言的,我可不想缩进哪个梦幻的水泥管子里,去喝梦幻西北风。
但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有一桌点了水煮肉片,端来时还沸着,咕嘟咕嘟冒着泡。
我小心翼翼穿梭在两排桌子间的窄道,眼睛紧盯着菜碗。
却在路过某桌时被人拍了屁股蛋儿,实实在在,无法抵赖,隔着牛仔裤,却比我扇薄修煜的那个大嘴巴子还要响亮。
滚沸的油汤就这么洒了出来,淋痛我的拇指,我吃痛地撒了手,菜碗叩在地上没有破,但却泼了满地的红油。
红油染脏了食客白色的旅游鞋,他当即怒了,摔下筷子喝骂:「长眼了吗?!」
「对不起!对不起!」我点头哈腰地道歉,但对方不依不饶。
他冲着我破口大骂,说他的鞋是什么国外的名牌,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嫌不过瘾,还问我:「见过吗?农村人!」
我被骂得挂不住脸,想给自己解释两句,「但是他…… 刚才是……」
对于那时的我,「性骚扰」这样的字眼实在难以启齿,回过头去看那咸猪手的男人,那人竟也恬不知耻地看着我,三角眼中放射出不怀好意的笑来。
这样的眼神令我既愤怒,更觉得屈辱,「刚才你看见了!」
「我没看见!我就看见你把我的鞋弄脏了!」男人朝后一仰,跷起二郎腿,都快把那只脏鞋怼到我身上了,「叫你们老板过来!」
我环顾屋子里装聋作哑的食客,人人都伸长了脖子看热闹,却没人站出来替我说句话。
屋子里,只有一只电风扇在东张西望,像我一样。
「小妹妹,过来。」
我如获大赦般朝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发现是一位女食客在叫我过去。
他们那一桌一共四个人,三男一女,看样子都是大学生。
食客不依不饶,不肯放我过去,直到某个男人撂下了筷子。
他不紧不慢,对那刚刚毛手毛脚的客人说:「刚刚我们本来想拍张合照,错点了录像,而且不小心把你们拍进去了,我看不行的话,咱们就报警吧。」
那人瞪起眼睛拍桌子,叫他后生仔,让他少管闲事。
另一人不在乎,他只在意他的运动鞋,「报警吧!有什么了不起!报警吧!」
「既然要报警就听警察的,你也别为难小姑娘。」男人冲着我招招手,「你先过来,咱们报警。」
我走到他们那桌,实际心中还有点忐忑,真要报警,估计我这工作又要丢了。
最后的结果也和我猜得八九不离十,咸猪手挨了一顿批评教育,被警察同志带走了,走前还被要求赔偿另一人的运动鞋。
至于我,其实刚一报警,我心中就有谱了——果然,老板叫我不用干了,我向他要这二十多天的工钱,他只给了八百了事。
那见义勇为的男人还真是热心肠,见我丢了工作,便来打听我的事。
我和他说了大概,他也告诉我,他叫容明泽,在附近那所大学读大四,很快就要毕业了。
在那时的我眼中,他的经历简直是梦幻的开局。
容明泽的家庭条件很好,母亲是舞蹈家,父亲是大老板。
如今毕业在即,他说他不想靠家里,打算自己创业。
我可真佩服这样的人,一步一脚印,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大学生就是不一样,是那些街头混混怎么也比不了的。
或许是初次见面他便为我仗义解围,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很好,「大学生」的光环在他身上是那样耀眼,崇拜和信任也就来得很盲目。
容明泽是个很温和的人,认识他后,很少见他红过脸。
他还曾带我到他们的校园里去参观过,为我讲解时,遣词造句都很得体,没有什么高高在上或是不耐烦的感觉。
或许是觉得我丢了工作和他有关,他主动问我,愿不愿意到他和同学合开的工作室去帮忙,每天做做卫生,张罗张罗伙食。
我当然愿意了!他可真是个好人!
也算是机缘巧合,我来之后没几天,他们就接到一个单子,拍摄一个简单的小广告片。
为此,容明泽还开玩笑,说我是他们的吉祥物。
等到拍摄的那一天,老板却龇牙咧嘴,很不满意。
不是对我们不满意,是对他们的女主角不满意。
女主角是他的小蜜,面对情人难免矫情,也就没那么配合。
一会儿嫌热,一会儿说渴,一会儿抱怨衣服太丑不想拍,事情多得很。
老板起初还能耐着性子哄一哄,后来兴许是终于耗光了耐心,平地起雷似的,站起来就是一声吼。
「能拍就拍,不拍就滚!吃老子喝老子的,在这给谁甩脸呢?!真他妈拿自己当个玩意了!」
他这样一骂,女演员反倒有些傻眼。
我以为两人会大吵起来,但女人只是有些局促地站起来,两手捏紧了裙子。
她色厉内荏地用眼睛瞟向男人,声音小得可怜,「怎么这么说话……」
见她软和下来,男人气焰更盛,劈头盖脸骂道:「老子这么说话怎么了?给你脸你要了吗?!」
刚才还颐指气使的女人这下彻底蔫了,她脸上只有惶恐,像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很久后才没头没尾冒出一句:「我可是十八岁就跟你了。」
面对她的动之以情,男人不以为意,龇牙凶骂:「你十八岁跟我,你是长老?你是功臣?我离不开你,你白跟我是不是啊?老子现在让你滚,你跟谁牛呢?」
听见「滚」字,女人终于开始发抖,一直噙在眼中的泪不受控制地滚落。
她声嘶力竭,尽管满头热汗,还是打着冷战,「我十八岁就跟你了!你没良心!十八岁!我十八岁就跟你了!」
再美的女人号啕痛哭时都是不美的。
他又不爱她,看见她的失态,注定只会嫌烦。
男人反倒不吼了,他好端端坐在椅子上,跷着二郎腿,大肚子叠在腿上,脸上癫痫一般挤出冷笑,「我告诉你,这个东西今天就要拍,你不来,我照样拍,你不在,我照样过,地球离了谁还不转了?」
女人站在烈日下哭了一会儿,男人看得眼烦,甩甩手,像支使狗似的让她滚远点。
有个人眼力见很足,把女人拽到一边,再后来,她就走了,走得失魂落魄,频频回头看向男人,尽管那男人一眼也没看她。
我手中还捏着反光板,没敢说话,心里却替她觉得很不值。
按我的审美,女人是漂亮的,男人却实在像猪,不知道有什么好牛气。
不过容明泽大概很高兴,她一直不喜欢这个女人,瞧不起她做的事情,如今这人被赶走了,他大概还觉得是老天有眼吧。
「不用理!不敲打她两下还找不着北了!老子在 G 城吃苦的时候,有她什么事?在这摆脸,毛病!」
男人四下瞧瞧看看,将墨镜取下一寸,两眼盯着我,忽然拿手一指,「不就是个女的,谁还拍不了了?你!就你!」
我伸手想指自己的鼻子,反光板扑棱棱落地,「我?!」
容明泽从相机后支出脑袋来,「不合适吧?」
但老板不听,又招呼说:「小刘!人呢?!你去打印合同,打印两份!」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会发生很多的意外,很多的巧合。
巧合是不分好与坏的。
合同上的数字太诱人了,对于当时的我,那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
当我忐忑羞涩地站在镜头前,容明泽在相机后观察着我,我们隔着冰冷的机器彼此对视。
我明明那么紧张,但却没有人叫我别紧张,然后我就磕磕巴巴地念出了那句广告词。
「和月亮一起等待你。」
后来的很多年里,这句话都令我恶寒,但不得不说,它成就了我。
老板很满意,他说男人就喜欢这样的。
虽然我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但有时在商店,我偶尔会遇见有人在讨论,指着床品包装上的我评价,叫我靓女。
但他们的腔调总有些奇怪,尤其是说完后,总要嘻嘻哈哈地模仿我的那一句广告词。
和月亮一起等待你。
从那时起,我开始隐隐约约知道,被观赏未必是一件好事——美丽如果没有牙齿,就会变成一种廉价的资源,供人争夺,供人消遣。
但在这件事后,容明泽说,他在我身上看见了可能性。
他替我请了表演老师,还报名了舞蹈课。我不喜欢表演,但意外地喜欢跳舞。
老师说我的条件很好,虽然学得有点晚,但很有天赋。
容明泽也因此很开心。
他说,我是他意外的幸运,他要让我站在高处,成为最耀眼的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我并没当真。
他是大学生,和家里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不一样。他们的胆子更大,更爱做梦,也就更加好高骛远。
可能我真的自带某种幸运,拍摄过这支广告片后,容明泽的工作室接连拿到了好几单。
其实在我的想象中,大学生都是朝气蓬勃,豪情万丈的。
就比如说容明泽跟家里闹翻这件事,我猜,他当时一定白衣胜雪,慷慨激昂。
他摔门而出的时候,一定是下定决心不要成为一个无良的资本家,他要捍卫他的自由,他的尊严。
但在不久之后,也是他递烟倒酒,满脸堆笑,亲昵地一口一声「照顾小弟」。
他的裤子口袋鼓鼓囊囊的,里边揣着两万块钱崭新的现金,然后他将这两捆钱掏出来,用带着薄汗的手一点一点展平,生怕折了一个角。
他回过头来悲伤地望着我,两个嘴角像鲶鱼一样往下撇,「言风,自由和尊严有什么用啊?能当饭吃吗?」
这就是 G 城,一个充满激情的城市,像一座热烈的熔炉,能把人都变成鬼。
但容明泽对我还是不错的,至少在当初是这样的。
没有他,我不会那么快就搬出招待所的小仓库。
所以其实,我是没什么立场埋怨他的,我能够搬进一间有窗户的屋子,靠的是他那两万块钱回扣,他给了我其中一万。
把这钱交给我时,他先抬头望了望月亮的梢,好像是怕嫦娥知道他有了点钱一样。
然后他靠近我,四下瞅瞅,每当招待所门口有人进出,他就会停止说话,尤其是那些打扮怪异的小青年,容明泽防着他们,就像防着蝗虫。
「言风,这个钱你拿着。」他顿了顿,眉头皱得像橘子瓣,「钱我会给你,你只要保护好自己,要自爱,保持纯洁。」
我完全不懂他为什么要这么说,我盯着那一万块钱,在皎白的月光下红得发亮,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然后他就走了,我转过身想要进门去,却偶然瞥见巷子的一隅,橘黄色的火光在烟雾中忽明忽暗。
薄修煜正蹲在那里,他正在注视着我。
我顿住脚步,侧过身面向他。
他把烟丢在地上,用鞋底捻灭,然后朝我这里走了过来。
我捏紧了刚刚揣进包里的一万元现金。
他大概看见了全程,他会怎么想呢?
「男朋友?」
我猜他大概会这样问我,但并没有。
「你烫头发了。」十几秒后,这就是他的开场白。
我像第一次在火车上见到他那样,用食指卷弄了一下头发。
那次是麻花辫软刺一般的辫尾,这次是柔顺,富有弹力的发梢。
「挺好看的。」他评价说。
「刚才那个人,他是……」话说了一半,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
「G 城就是这样,充满诱惑。」
听见他说这句话,我立刻就知道他误会了。
但又能怎样呢?
他没有发怒,他没有发怒的立场;我没有解释,我也没有解释的立场。
「你在这里等人?」我问。
话落,不等薄修煜回答,有人急匆匆跑过来,拍了他的肩膀。
拍他的人是个红毛小青年,大概就是容明泽会防备的那一类闲散人员。
红毛吊儿郎当,刘海遮住半边眼睛,跑过来时牛仔裤上的链子像狗链一样叮当作响。
薄修煜转身看了他一眼,没说话,从裤子口袋里摸出红毛的身份证,递给了他。
「谢了,修哥,老板娘不知发什么癫,突然要身份证登记。」他边说边看了我一眼,转头冲着薄修煜打趣,「这就把到女仔了?」
「她问路的。」薄修煜扬扬手,甩头示意他,「赶紧走,你女友在等了。」
我这才注意到红毛身后站了个女孩,年纪大概比我大一点,染着一头糙乱的金发,没有打理,像蓬草一样。
她离红毛大概两米远,一手掐腰一手插袋,红艳的嘴巴里嚼着泡泡糖,吹出的泡随时都要爆在脸上糊住鼻子。
她看起来漫不经心,但可能因为我是女的,我觉得我看透了她的紧张。
红毛撇撇嘴,凑过来,「什么女友,送上门来的啦!」
然后他转过身,拽着女生转身要进招待所,女生挽着他的胳膊,贴在他身上的样子有些彷徨。
薄修煜拽住红毛,甚至踢了他一脚,又从口袋里找出一张一百元来。
「带人家姑娘去好一点的地方。」
我有点想笑。
同样都是骗女人,薄修煜这样的含蓄手法,略带温柔,实在是很具有迷惑性。
女孩有些感激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得到他的任何回应,就被红毛揽走了。
我站在原地,挠挠鼻子,再挠挠脸。
不知道能说点什么,但是也并不想走。
最终,还是薄修煜先跟我说话:「你住这里?」
「嗯,我还没来得及找房子。」
「住多久了?」
「还没住下,打算要住。」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谎,但几乎是下意识地,我说,「其实我不太想住在这里。」
薄修煜看了我很久,直到突然笑了出来。
「你吃东西了没有?」他忽然问。
「嗯……」口腔里残留着蛋糕的味道,我吞了口唾沫,摇摇头,「没有,有点饿。」
小卖部只开了一扇小小的窗口,肥老板的脸都不能完整地露出来。
他由下至上看了薄修煜一眼,将另一扇贴满小广告的窗子也推开,「买烟啊,阿修?」
薄修煜没答话,用手背碰了碰我的肩,「你看一下,你要吃什么?」
窗口对我来说有些高,我踩在墙根垒起的两块方砖上,看昏暗的卖店里廉价的副食品。
其实拍过那支广告之后,我是吃过一些好东西的,比如还没有我半个巴掌大的奶油蛋糕,表皮酥脆的烧鹅,还有各种靓汤。
都是容明泽带我去吃的。
最终,我买了一块豆沙面包,一瓶小龙人酸奶,还有一块不知什么牌子的巧克力。
要走时,肥老板叫住薄修煜,从桌子下翻出一盒方形的东西,「要不要?」
薄修煜笑着扬手,连说了两声:「不要!不要!」
肥老板喊:「浑小子,要戴的呀!」
薄修煜砰的一声关了窗。
第二次走在这条路上,上次是坐着他的摩托车,这次是缓缓地步行。
「刚才那个人……」
异口同声地,我们忽然这样说。
然后薄修煜笑了一下,「你先说。」
「刚才那个人其实是我的老板,他给我的钱,其实算是我的薪水。」我说。
「嗯,好吧。」他点点头,又说,「我是想问你,刚才那个人,他是大学生吧?」
这句话忽然让我从心中涌起一点悲伤,我抬头迎着月光,月亮的尖钩在 G 城显得尤其冷硬,死命地勾住我的嘴角,像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恶棍,非要强迫我为他笑一下。
「嗯,对呀。」我说。
「我差一点也是。」
我顿住脚步,抬头看着他,那点悲伤也一点一点弥漫开来,「你想说什么呀?」
他也停下脚步,问我:「你喜欢他吗?」
太突然了,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如果我有得选,我当然做梦都想嫁给一个城里的大学生,尤其是容明泽这种自己又争气,家境也殷实的男人。
但如果把这些身份从他身上剥开,他这个人对我来说,其实没有一点吸引力。
没有得到我的答案,薄修煜又问:「你为什么要跟我回来呢?」
「我没有住处。」我有点心虚地说。
「你包里揣着一万块钱,而且……」他顿了顿,几乎是有些不忍地戳穿了我,「我看过那个广告,我和月亮一起等你。」
与那些人模仿的时候声情并茂的样子不同,他看着我,静静地重复这句话。
我看着他的脸,月光洒在他的头发上,我听见自己的心狠狠地跳了两下。
「我和月亮一起等你,言风,他们让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说起来,「言风」这个名字是他给我取的,也从没问过我接不接受,现在就这样自作主张地叫起来。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
「这句话给你赚了多少钱?」他微笑着问。
「嗯…… 三万。」
「你会后悔的,言风。」他嘴角的笑容缓缓敛去,甚至带了一点愁容,「我不是在诅咒你,但你会后悔的。」
我不明白,什么意思呢?
这时的我们还没有争执,没有亲密,没有后来种种。
只有在他的小房间里,干净整洁的桌子上,扔着一个蛋糕盒子,里面的蛋糕已经发霉了,长了绿色的绒毛。
蛋糕一口都没有动过,表皮上,廉价巧克力酱拥挤着写下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勉强能够辨认。
村妞,十九岁快乐。
「你从我们家走的那天,你刚满十九岁生日吧。」他问后又自行解释,「我在火车上看过你的身份证,记得吗?」
我掉了眼泪,眼泪一滴一滴砸在这块蛋糕上,把它砸成了一摊绿色的泥。
我忽然意识到,其实我真的不喜欢 G 城。
我害怕它,害怕它的包罗万象,害怕它的瞬息万变。
但我也害怕回到家里,害怕那里的死气沉沉,一成不变。
或许我的人生,不论踩上哪一条路,都注定是充满恐惧的一生。
「我现在有四万块钱了。」我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很可怜。」
「你害怕我吗?」他问我。
我摇摇头。
「其实你应该害怕。」
说不清我那时的想法,但我脱口而出:「我信任你。」
「信任……」他玩味地重复我的用词,笑了笑,「你太轻易信任男人,也太轻易跟男人回家。」
后来我才知道,这一句其实是他对自己母亲一生的判词。
我又在他家里睡了一夜,这一次他没有再坐在门口,而是锁好门,出去打了整夜的台球。
然后第二天,他送我回招待所。
在门口,我看见了容明泽,他用手遮住头顶的太阳,正指挥两个驼背的力工把我的东西搬出来。
他也看见了我。
他的目光投在我身上,又投在薄修煜身上,在烈日下都显得有些冷。
「你给我过来。」他伸手将我扯到身后,「你到哪去了?你在外面过夜?」
我有些语塞。
薄修煜反应极快,骂了句粗俗的脏话:「丢!说好了二百块叫我来搬东西,怎么又叫了别人?你们夫妻不商量好的吗?」
急中生智,我顺势说:「我和你想到一块去了,想换个地方住,才一早叫人来搬东西。」
容明泽上下打量他一眼,几乎是用鼻子看人,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钱,连一句话都不愿跟他说。
薄修煜接下钱,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帅哥,这么心疼你女友,怎么让她住这里啊?」
容明泽的脸色一僵。
但薄修煜已经吹着口哨走远了。
那时的我虽然愚蠢,但却一点都不淳朴,反而非常虚荣。
如果我能够勇敢一点,对容明泽说,这人是我的朋友,我认识他,我信任他。
如果是这样就好了。
看着薄修煜的背影,容明泽骂了一声:「渣滓。」
他不是渣滓,我在心中默默地说。
「我想过了,咱们工作室附近有个一居室在出租,你先住那。」容明泽说完这一句,转头跟两个大汗淋漓的工人还价,然后又转回来,「你要注意一点,不要什么人都接触,尤其是男人。」
我心不在焉。
刚刚没有细看,这会儿我才发现,招待所大门口居然站了两个警察模样的人,老板娘正在臊眉搭眼地接受盘问。
盘问结束,老板娘被罚了款,好像还要歇业整顿。
可我没想到,警察出门时居然拍了拍容明泽的肩膀,「同志,谢谢你的举报。」
老板娘挑起眉毛瞟我一眼,「妹子,恩将仇报,你真行啊。」
我傻了眼,问容明泽:「你为什么要举报?」
「她们这里是无证经营。」
「人家给了我一个地方住呀,容明泽,你怎么回事呀?」我有些生气了,但只敢色厉内荏地发火,「没有人家,我现在还在睡大街!」
「止言风,是我给了你地方住,没有我,你才要在睡大街。没有我,你还在被人摸屁股,你要搞清楚。」
「这是两码事,人家对我有恩。」
「止言风,我要培养你,不要给我制造麻烦。」
他一直是个谦和有礼的人,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讲这样的话。
就在我傻眼时,他忽然掉转话锋,「我下午有个应酬,你记得去上舞蹈课,听到没有?」
我觉得这样的容明泽十分陌生。
转念又发现,似乎我从来没有真正地与他熟悉起来,我没有思考过他为什么要帮我。
为什么偏偏是我。
或者他真的帮了我吗?
转过身看着玻璃橱窗上映出的自己,这样的我,也一样陌生。
薄修煜离开的那条路上,早已没有了他的背影,仿佛他这个人只是我的幻想,从来没有真正地出现过。
我几乎是望眼欲穿地看着那个方向。
直到几年之后,我在某处听见一首当红的歌,唱歌的人叫张震岳,那首歌叫《思念是一种病》。
歌词我没仔细听,歌名却让我很共情——我会在许许多多的时刻莫名思念薄修煜,确实是有病。
窗明几净的出租屋,一室一厅,全归我一个人用。
不怕人笑,当晚我睡在浴缸里,就为了看天花板上那一盏漂亮的吊灯。
我真是个虚荣的人,没有好下场,是我活该。
但并不是我做出的所有事都为了虚荣,就拿跳舞来说,我真的很喜欢跳舞。
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八点,我一共上了五个小时的舞蹈课,不停地起跳,转圈,感觉自己的脑浆都要摇匀了。
容明泽该来接我了,但久久没有来。
给他打电话被接通时,我才想起他说他今晚有个应酬。
音乐声震得听筒嘶嘶啦啦地发响,厚重的鼓点共振了我的牙齿和骨头。
我没有说话。
「你下课了。」容明泽说。
没等我答一声「嗯」,在另一头,传来甜到发腻的女声。
这娇滴滴的声音说:「哥哥,你唱歌嘛!哥哥,你来唱嘛!」
然后「哥哥」豪迈地唱起来。
「你说爱我——等于——要把我——捕捉!」
听这嘶哑的喉咙,大概受尽了烟酒浸淫,仿佛能透过声音,看见那一口嚼过碎玻璃一样的四环素牙。
这位「哥哥」至少得有五十岁了吧。
但那女生还是被他逗得咯咯直笑。
可能是因为我没说话,容明泽有些尴尬,「言风,你不要动,你等着我,我去接你好吗?」
「大学生!弟弟!你来唱呀!你去!你们去陪容老板玩一玩呀!」
我静静听着,其实心里什么感觉都没有。
容明泽一边赔笑,一边急切地冲着听筒嘱咐:「等我接你,等着我,言风!」
然后他甚至都没机会挂断,我猜他大概被他的老哥哥控制住了。
我捂着手机,静静地听他们唱歌,一个鬼哭狼嚎,一个哼唧敷衍,还有一个娇柔妩媚。
每个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
你说爱我等于要把我捕捉,
实在没法担起这一种爱。
在这夜我又再度漂泊,
你的痴情请勿继续,
请你收起一切相信这晚是结局。
然后我就把电话挂了,后来我知道,这首歌叫《谁明浪子心》。
容明泽觉得自己是个浪子,一旦回头,千金不换。
可我呢?只要我跟男人多说一句话,他都觉得我是浪货。
当时为什么不懂呢?
怎么就不懂呢?
我就那样在镜子前一个人跳舞,跳到头发散了,双脚剧痛。
然后容明泽来了,可能,他已经在门口站了一段时间。
他醉眼蒙眬地看着我,表情有点恍惚。
「言风,我来晚了,对不起,对不起。」他喝了很多酒,走到我身边时也晃晃荡荡,然后抬手摸了摸我的头发,「你有一个角色可以演了。」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唯一的动作只是因舞蹈而微微喘息。
可能是看我没什么反应,他换了个说法:「我们要赚到钱了,言风,很多钱。」
我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点笑,不是故意的,但是发自内心的。
容明泽不能让我快乐,但是钱实在可以。
「很多钱?」我问。
「很多钱。」他说。
「会越来越多吗?」
「会越来越多的。」
他大概看出我很高兴,也露出个如释重负的笑来,酒味的浊气充斥着他的鼻息。
片刻,他问我:「你今天努力跳舞了吗?」
我点点头。
他醉得几乎有些睁不开眼,含糊不清地吩咐我:「你跳一下,言风,跳给我看一看。」
原来容明泽喜欢看我跳舞。
他的眼睛从未那样深情过,只有在我跳舞的时候,他才会这样的激动与痴迷。
但脚趾太痛了,我停了下来。
容明泽微张的嘴唇迅速地抿起,「继续。」
「我太痛了。」
红色的血一点一点,渗出了练功鞋,我猜我的趾甲断了。
容明泽皱起了眉,我听见他的声音陡然冷了,有些焦躁,还有些迷茫。
「继续!」他命令道。
他这副样子真讨厌,我无声地跟他对峙。
良久,他抬起脸,像换了个人一样,温柔地轻声问我:「言风,你怎么不跳舞了?你不喜欢跳舞吗?」
这人好恐怖。
「我的脚受伤了。」我说。
他置若罔闻,神经质地喃喃:「你喜欢跳舞,言风,你要跳下去。」
几年后,当我站在高楼的窗台上,耳边除了呼呼风声,还有他对我这样说。
「你不要吓唬我,言风,你要跳下去,你跳吧。」他笑眯眯地刺痛我,「万一残了,我养你,万一死了,我养你全家。」
从舞蹈室回出租屋的路上,我没有再和容明泽说一句话。
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
他说,他是 xx 大学毕业的,那群人凭什么跟他称兄道弟?!
他说,他看见他们男盗女娼的样子就觉得恶心!
直到把我送到门口,他忽然扳过我的肩,双眼通红地看着我。
「言风,你要记住,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你不会对男人动感情,你答应我!」
他自己难道不是男人吗?我不明白。
「不论如何,你不要爱上任何人!你很珍贵,爱很廉价!」他扯过我把我抱在怀里,喝醉的身体沉重,但在发抖,「我会娶你,只能这样。」
什么乱七八糟的,这个人说话我根本就听不懂。
「你喝醉了。」我只好说。
「止言风……」他轻声呼唤我的名字,一面微微摇头,深色哀伤决绝,「其实你已经没得选了,你只能照我说的去做了。」
我听不懂,但很害怕。
我推开他,快步跑上楼,躲在窗帘后面看他的身影久久伫立,又终于消失。
慌乱,心悸,我躺在床上,心中在想一个人。
可能是因为从小在田间地头乱跑,我的方向感一直好得不得了,哪怕是只去过一次的地方,也能轻车熟路地找到。
所以此刻,我就跑了出来。
我是个胆小如鼠的人,实际从来没有单独走过 G 城的夜路,但这一刻,我受伤的脚踩在陌生的道路上,无声,疼痛。
仿佛是今夜之后就要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正走在去见王子的路上。
薄修煜不在家,我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并没见他回来。
我问小卖部的胖老板,见过他没有。
胖老板说,你去台球厅找一找。
薄修煜果然在那里。
吧台后的人居然是上次红毛身边的女生,她也看见了我,便探出头来问我:「小妹妹,你找谁呀?」
我伸手指向薄修煜。
「修哥,有人找!」她喊了一声,转身给我开了瓶汽水,又用更洪亮的声音重复,「修哥!有人找!」
薄修煜抬起一条腿,整个身体都伏在球台上,撞出清脆的一杆。
然后他抬头看见了我,放下球杆朝我走来,「怎么了?」
「我……」这次又该撒什么谎呢?思考未果,我老实地说,「有点想见你。」
他笑了一下,「你自己跑来的?」
见我点头,他笑意更深,「被那个人抓到怎么办?我这次想不出什么说辞来帮你。」
「我不会再装不认识你了!」怕他不信,我轻声补充,「真的。」
薄修煜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把我领进更宽绰的内部。
我才发现红毛也在,他的红头发这次绑了上去,在脑后扎一个揪揪,我刚开始才没认出来。
吧台妹给他拿饮料的时候,他会把她揽过来,在脸颊上响亮地亲上一口,叫她「老婆」。
如果我没有记错,就在昨天他还说她是「送上门的」,只肯带她去最便宜的招待所。
据说那天到了最后关头,女生起身在床上铺了条毛巾,红毛也因此开了句荤腔。
没想到女生红着脸,对他说:「我是第一次,别给人家弄脏了。」
红毛吓到傻眼,差点落荒而逃,但女孩抱着他叫他别走。
「你别走,是我自己愿意的,我什么都不要求你,你别走。」她说。
红毛是个比我还没文化的人,讲出的道理也很粗俗——祸害女仔要遭天打五雷轰。
他俩就这么谈起了恋爱,还是后来最流行的「先睡后爱」。
不打球的时候,吧台妹会坐在红毛腿上。
我忽然想起最初在火车上,薄修煜也拉着我坐在他大腿上,不过我们当然并不是那样的关系。
「脚怎么了?」薄修煜忽然问我。
「跳舞弄的。」
「你坐这里。」
「我能不能……」几乎是下意识的,我轻声说,「也那样坐。」
然后我就明白,原来我喜欢他,喜欢得没头没尾,却好像并不突兀。
薄修煜低低地笑了两声,把我抱在他膝头坐下,「能,别人都不能,只有你能。」
我好开心,跟赚到钱的开心不分伯仲。
他的下巴搁在我肩上,说出的每一句话,不止用耳朵,连身上的每根骨头都听得很清楚。
红毛在教吧台妹打桌球,手一会儿扶她的腿,一会儿摸她的腰,薄修煜就煞有介事地捂我的眼睛,不让我看。
我被他逗得发笑,两条腿扑腾着往下滑,他不得不重新把我提起来。
「有人跟我说……」我悄悄告诉他,「有人跟我说,要我不要爱上任何人。」
「我什么?」
「因为我很珍贵,但爱很廉价,所以我不可以爱别人。」
「鬼扯,如果别人都可以,你为什么不可以?你凭什么不可以?人人都有的权利,只有你的被剥夺了,难道还是在帮你?」
我似懂非懂,十分懵懂。
他搂着我,但双手都很规矩,甚至声音还有些严肃。
「言风,如果不用来感受爱,我们和一个空壳子有什么区别?」
我不知道,但是我被他触动了,感动了,我为他激动。
「我想去看明月塔,现在就想去!我还从没看过呢!」我说。
然后我又一次搂着他的腰,坐在他的摩托车上。
G 城,永远都像是滚沸的水——我不愿称它是奔腾的河,河是活的,G 城不是。
明月塔永远都是那么的通亮,那么的辉煌,连月亮都黯然失色。
后来的我时常会想,或许哪怕世界毁灭,明月塔也将是最后一盏灯。
随着它的熄灭,在宇宙中,整个地球终于遁入了无尽的黑暗。
但当时的我没想那么多,我只知道,在明月塔最高一层是豪华套房,8888 元,你可以在 G 城之巅过上一夜。
在我成名后,来这里住过几次,也见过一些人来这里共度春宵。
我问他们,为什么要花重金来这里过夜,有人说是为了体验视野,有人说是为了追求新鲜,还有人告诉我,在那么高的地方,在玻璃窗旁边俯瞰着整个 G 城的感觉特别爽,能让人死了又活,活了又死。
薄修煜就是第一个回答这个问题的人,此刻,我问他,为什么有人愿意花近万元来这里住一夜。
他没看我,望向天空,像在看塔尖,又像在看月亮。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他说。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后边的这两句,然后就用了整夜去思考,他的「天上人」会是我吗?
我伸出手比量了一下塔的高度,幽幽说:「总有一天,我也会站在那里。」
砰的一声,巨大的礼花在夜空绽放,升至明月塔的顶峰,然后迅速地消散。
真像是后来的我啊。
有钱的闲人在求婚,倒让我这样的人看了热闹。
不知是烟花的魔力,还是薄修煜的魔力,我兴奋地看着烟花跳了起来,全然忘记了足下的痛。
巨响之中,薄修煜拍了我的肩。
「你知唔知我好中意你噶?」他又一次这样说。
我知道,我应该回答,我都好中意你。
但这一声回答被巨大的烟花爆炸声掩盖了。
当庆典终于结束,薄修煜抿着嘴看了很久的天,终于又对我重复:「你知唔知我好中意你噶?」
我轻轻回答他,而他在这一声回答里转过身来,惊讶地看着我。
我没有回答他「我都好中意你」。
我用蚊子一般的声音冲他哼哼,我说……
我说:「那你,那你想不想……」
要我。
我问他,那你想不想要我。
明月塔总统套房,8888 一夜;一套雅诗兰黛的护肤品,3699;某知名影星脖子上的红宝石项链,十四万港币;奔驰 w211,四十万人民币。
不用咋舌,这只是七年前的 G 城,人均工资不到三千元的 G 城。
但在这里,有一样东西远比豪车名表更加奢侈,奢侈到所有人都如饥似渴,却又望而却步。
那就是爱情。
在 G 城,美貌很廉价,皮囊生意很廉价。
但爱情很奢侈,它像条贪得无厌的美女蛇,一边引诱你,一边张开血盆大口,稍不注意就将你吞入腹中。
但这么奢侈又危险的东西,我拥有过它。
时至今日,我依然可以自豪地说,爱情,我拥有过它。
对我来说,爱情是这个样子:
爱情是薄修煜汗湿的手心,是他牵着我快步走回家的样子,是他怎么点也点不燃的那支烟,是他哆嗦着掉在地上的家门钥匙。
哪怕在故事的后半段,这些种种,都化作一柄一柄的尖刀捅向我,但就是这些刀,一笔一画地用锋利的刃,为我的爱情雕刻了眉眼,塑了一尊具体的像。
哪怕爱情消弭,但这尊像,它依旧保留着清晰的遗容,供我瞻仰。
我问他想不想要我,他的手是答案,吻是答案。
很难想象我竟会有这样的勇敢,但他却似乎突然变得懦弱。
疼痛的脚趾只要不慎碰到就会流血不止,我疼了一身的冷汗,他也因此停了下来。
他伸手捋了捋我汗湿的头发,什么都没有说,在我身边平和地仰躺。
我望着天花板,有些发蒙,「你在怕什么呢?」
「我不怕。」他说。
然后他坐直身体,挥舞着双臂指向四周,「你看看这里,言风,这里怎么可以是我们的洞房呢?」
「洞房」这个词来得太突然了,我差点没忍住笑了出来。
但是他没有笑,而是用很认真的表情看着我。
「我想娶你。」顿了顿,他说,「可能你不相信,言风,但是我爱你。」
「我相信。」
我知道他爱我,我感觉得到。
「你想读大学吗?」我问他。
今天去上舞蹈课的路上,我给自己办了一张银行卡,把手头的四万块钱全存了进去,一分也没给家里寄。
如今,我把那张卡拿了出来,问他:「你想不想继续读大学?」
我那个时候有多爱他呢?
大概也没有很爱,我最看重的是钱。
但大概也是很爱,我把我最看重的钱交给他,问他想不想读大学。
他没收下,但很开心地把我拽到怀里,又亲又抱。
我把那张薄薄的卡片高举在半空中看了又看,响亮地亲了一口,然后转头在薄修煜的脸颊上如法炮制。
我决定了,我不会听容明泽的,鬼才要他娶我!
我要爱,我在爱,我顾不上什么姿态不姿态!
「言风,我永远都会保护你。」
那天最后送我回家时,天都快亮了,他站在晨曦里,这样对我说。
我知道他没有说谎,没有骗我,他的眼神真挚,言辞恳切。
我知道他是真心的,到后来食言而肥,也只不过是无能为力了而已。
实际上,当后来我有了很多的闲时,可以静下心来回顾我的半生,才发现每当想起薄修煜,我都是会悲伤,会流泪,嘴角会向下撇的。
但那是我最开心的日子。
那时的我像个女特工,把所有机敏的心思都用在薄修煜身上,找一切机会跟他偷偷见面,偷偷约会。
为了不被容明泽发现,我变得更乖更努力了。有时他来得早,看见我在练舞,会露出很欣慰的表情。
我和薄修煜的约会很单调,一般是在他熟悉的小店里喝喝饮料,或者在红毛和吧台妹的掩护下去滑旱冰,有时天气不好或不想动,就会租一部影片去他家看。
我最喜欢一部电影是《新扎师妹》,吴彦祖真的很帅,他和杨千嬅说「最靓是你」的时候,薄修煜也会低下头跟我这样说。
十块钱可以买到快乐吗?
十块钱可以在巷口的音像店里,租一部盗录的《新扎师妹》,然后在一个下雨的午后,跟爱人反反复复地看。
在后来,我的胃口越来越大,欲壑难填之下,甚至放出「两千万算个屁」的豪言。
但当我每次回想人生中的快乐片段,总是会想起这些日子。
我无法忘记这段爱情,这时常让我既庆幸,又痛苦。
容明泽真的为我谈下了一个角色,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配角,但却可以和男主角有几场对手戏。
男主角这会儿正当红,长相俊俏,个子也挺拔,尤其气质高贵冷峻。
我不喜欢他,非常不喜欢。
身边的人都狗腿子一样地围着他,而他颐指气使的样子太过讨厌,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
我以为容明泽也会是讨厌他的,但他竟然让我「跟着老师好好学习」。
在这种人身上是学不到什么好东西的。
这位男主角年轻气盛,几乎夜夜都要豪掷千金。
他最喜欢收工以后把大家组织起来聚一聚,一般是去歌厅或酒吧,总之是各种夜场。春风得意马蹄疾,自然也没人拂他的面子。
我虽然不喜欢他,但却很喜欢容明泽去参加他组织的聚会,这样我就可以偷偷去见薄修煜了。
对了,他们的聚会是不带我的。
应该说,他的聚会是没有女人的,就算有,也只有他「信得过的」。
据说女主角参与过一次,接连两天都没能来片场,我曾壮着胆子问她那聚会都玩些什么,她苦笑一声,对我说,你也会知道的。
你这么漂亮,你也会知道的。
你这么漂亮,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有一次我偶然听见他们在聊天,这位男演员一改清冷凛冽的气色,口若悬河地评论:「白人娘们儿真有劲,跟牛一样,也放得开,就是皮肤太糙!日本花姑娘最听话,要钱却最狠,良心大大滴坏!国产妞最有人情味儿,下了床还跟你聊聊家常!」
容明泽当时也在场,他的神色尴尬,脸孔涨红,从僵硬的面庞上强挤出一个佩服的笑容,恭维这位男主角。
「还是老师您懂行!」
然后他转眼瞥见了我,表情瞬息万变后定格在错愕。
男主角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来,冲着我笑了笑,「妹妹,下次一起玩。」
容明泽险些蹦起来,肃着一张脸,「不行!老师!言风绝对不行!」
男主角瞥他一眼,「去你的,少他妈跟我唱高调!谁不行到了我这,都必须得行!」
后来他越来越红,几乎成了大众情人,这样的「风俗」也愈演愈烈,说是 G 城女演员要混饭吃,得先在这人这儿过一过场。
再后来我看见他,他穿着一身囚服,臭烘烘的,脸上不知被谁揍了。
「这人完了,身上什么病都有,真的!」一旁的警察告诉我,「他根本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女的把病带给他的,活该!根本没人愿意跟他住一间牢房,在里面天天挨打,活该啊!」
他木然听着,木然路过我,一眼都没有看。
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说。
我把这段我偶然听到的聊天内容讲给薄修煜听,他搂在我肩上的手僵了僵,问我:「言风,我们离开 G 城,好好工作,在别的地方安家,好不好?」
「为什么呀?这里是你的家。」
「因为我爱你,言风,我爱你。」他捧着我的脸亲了亲,难得非常正经,非常温柔,「我怕 G 城会改变你。」
他的害怕是很智慧的。
把爱人留在 G 城,他会爱上 G 城。
把爱人留在 G 城,他会忘记你。
但我当初不懂,或者说,是在刻意回避。
我说:「可我还没有在明月塔的塔顶住过,我不想走。」
薄修煜垂头看了我一会儿,忽然问:「言风,你有理想吗?」
「有啊!当大明星,当影后!」
「那是容明泽的理想,不是你的。」
「那…… 我想跟你结婚,好好工作,再生一个孩子。」
「那是我的理想,不是你的。」他摸了摸我的头发,「你自己的,言风,你的理想是什么,你好好想一想,我们去实现它,好吗?」
你的理想是什么?
两年后,当我面对主持人的提问,面对长枪短炮的镜头,红着眼睛沉默了近五分钟。
「成为合格的演员,把优秀的作品带给大家吧。」
很多人为我当时的眼泪动容。
薄修煜,如果你也在看的话,你一定会笑一笑,然后突然失了笑容。
你会知道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理想。
你会听见我在心底默默地说,保护每一个我爱的人,这就是我的理想。
电影结束得非常顺利,我稀里糊涂地结束了拍摄,制片人以小搏大,投了两百万的小成本电影,居然给他赚回了两千八百万。
这在当年,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男主角一跃成了新晋影帝,女主角也把影后收入囊中。
就连我都捡了个当年的「最佳女新人」。
庆功宴上,KTV 里,大家亲如一家,互称兄弟姐妹,我都怀疑是不是只有我自己觉得无所适从。
当天我被灌了一些酒,头昏脑涨的,还有人不停递麦克风让我唱歌。
再看一旁的容明泽,他似乎很高兴,醉醺醺也挡不住脸上的喜色。
「我不唱,我不会唱……」我小声推拒着,但完全不管用,「我不会,老师,我不会……」
「言风是学跳舞的!」
不知是谁起了一声哄。
男主角因此笑了声,用胳膊扫开桌上的酒杯和酒瓶,扬着下巴示意我站上去,「跳一个。」
「我,我……」我的手心出了汗,「我不跳……」
「哦,那你陪我唱支歌吧。」话落,他的手搂了过来,顺着我的腰往下滑。
我弹坐而起,不知是被他吓到,还是被口袋里的手机震醒。
「阿修」两个字在屏幕上赫然跳跃,我瞥了一眼,快速按断。
然而不过十几秒,手机又不知疲倦地震了起来。
我抓着手机,快速地跑了出去。
在某个没有开灯,也没有人的包间里,我蜷在沙发上,捂着听筒小声讲电话。
「喂,修煜,今天不要见面了,好吗?」
「我买了巧克力蛋糕。」
「下次我们一起吃,好不好,我不减肥了,我们一起吃。」我在听筒里亲了亲他,「我们一边看碟片的时候一边吃,修煜……」
「言风。」他打断了我,声音有些冷漠,「今天是我生日。」
该死,他告诉了我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最近事情太多了…… 那你等我,我现在就去好不好?」
他答非所问:「你喝酒了?你在歌厅?」
「没有,我们就是…… 就简单吃个饭,真的。」
男主角忽然出现在门口,带进了一点光,衬得他似笑非笑的脸阴森森的。
「妹妹,都在等你呢,给我们跳一个。」
我捂紧了话筒,却还是听见薄修煜的声音有些发抖,「止艳芬,我再问一遍,你在哪里?」
我猝不及防哭了出来,「对不起,修煜,对不起,你等着我…… 生日快乐,我爱你,我爱你……」
但他已经挂了电话。
与此同时,男主角一步一步朝我走来。
「你爱谁啊?说得这么好听。」他拉过了我的胳膊,英俊的面孔却令人胆寒,「怎么不说给我听听?」
「不要…… 老师,不要……」我哭着抗拒他,样子多少有些无力。
「我不要!」
一声尖叫犹带着哭腔,化作我齿间的血,和他皮肤上的咸。
我将他的耳朵咬了个豁口,他捂着汩汩淌血的伤口看着我。
我又一次被男人的身躯笼罩在阴影里——自从我来到 G 城,似乎总是这样。
他没有动手打我,只是阴恻恻笑了笑,「你等着。」
门被人用力撞开,容明泽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醉眼蒙眬打量屋子里的状况。
愤怒缓缓爬上他的脸。
「你怎么能这样!」
「你怎么能这么扫老师的兴呢!不懂事!」
他说。
那是我第一次对容明泽说「我恨你」。
太晚了,太晚了,还是太晚了。
我在出租车上号啕着哭了一路,然后在停车时擦干眼泪,提好东西钻进小巷。
薄修煜正坐在桌子前,一口一口地吃蛋糕。
我扑上去抱他,亲他,可他表情漠然,像块木头。
「亲亲我。」我说。
他淡淡推开我,「我不喜欢酒气。」
「那我去洗澡……」我鼓起勇气,几乎是在挑逗他,「我去洗澡,好不好?」
这下他蹙了眉,「你跟谁学的?这也是你的功课吗?」
我又一次红了眼睛,但没落泪。
「我特意包了螃蟹,大闸蟹诶!」回头提了包装袋,我举到他眼前,「五星级饭店的螃蟹,你说你最喜欢吃螃蟹的!」
话音未落,随着他扬手的动作,袋子飞了出去,三只螃蟹噼里啪啦摔出了餐盒。
「你就这么开心,是不是?被他们赏饭吃,是不是很开心?」他轻蔑地瞥过我的脸,「我不是你的狗,止言风,不要用你的剩饭打发我。」
我盯着地板,脸比螃蟹壳还要红。
「连你都欺负我……」我说,「他们欺负我,你根本都不知道,你根本就不懂!」
「你自找的,你偏要和那些人一起混。」
「对,我自找的,薄修煜,你怎么不干脆骂我贱呢?」我冷冷地奚落他,讽刺他,「别幼稚了,我爱钱,我想赚钱,我需要钱!」
「我说了,勤勤恳恳工作,吃饱穿暖没问题!我会照顾你!我会保护你!」
「不够呀!薄修煜,不够呀!」我像是个食髓知味的瘾君子,冲着他喊,「你知道我账户里现在有多少钱吗?来得多容易吗?我甚至只是对着镜头笑了笑,我尝过了这种滋味,我不想吃苦了!」
他诧异地看着我,错愕地问:「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G 城就是这样,充满诱惑,你说的!」
他缓缓摇头,「是不是现在给你足够的钱,你也会狠狠心躺到他们床上去?」
我又一次甩了薄修煜一巴掌,这是第三次了:「x 你妈!」
这是他第一次还手,「我妈不要我,她丢下我跟男人跑了,止艳芬。」
「你活该!你活该变成混混,变成渣滓,你活该!」我捂着脸,疯狂地冲着他嘶叫,「再也没有人爱你了,你活该!」
「对,我是混混,你是女明星,你是贵脚踏了贱地!你!你!你!」他团团转了三圈,指着门,「你给我滚!」
其实那个年纪的人很傻,傻到只要轻飘飘的「我爱你」三个字,就可以手牵着手排除万难,仿佛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但这样简单的三个字,没有人讲。
我们互相辱骂,彼此伤害,往对方最脆弱的地方捅刀子。
但「我爱你」三个字,没人记得讲。
那天,在「滚」之前,我抹了一把脸,怨毒地嘲讽他。
「不用你自命清高,薄修煜,你哪来的底气教育我,你以为自己什么东西啊?五星级酒店,你住过吗?米其林餐厅,知道门朝哪里开吗?读过大学吗?懂文学吗?每天住在小破屋里,听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吗?」
至今我都觉得,薄修煜之所以追出来,是因为这句话,而不是为了挽留我。
「嗯,我没有住过高级酒店,没有去过高级餐厅,没读过大学。」然后他冲着我的背影振声朗诵,声音振聋发聩。
我是谁手里磨刀的石块?
我为何要把赤子带进海洋?
海子躺在地上。
天空上。
这是一首海子的诗,我却不知道。这下,换他嘲讽我了。
「你自己又算什么东西了,止艳芬?」
他把三只可怜的螃蟹扔在我脚边,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
我们谁都没有看到那一辆跟了我一路的黑色轿车,男主角那似笑非笑的表情,他手中的相机捕捉画面时,闪烁出的冷冷的光。
我和薄修煜被拍了,小报标题写得十分露骨:深夜渴爱,投怀送抱,新晋玉女,跌落神坛。
在记者笔下,我是初尝禁果的夏娃,见到面包的高尔基,不知餮足的美杜莎……
总之,当年还没有「纯欲」这个词,我被写成了一个假清纯的荡妇。
其实当时我和薄修煜已经吵过架,分了手,怎么也不能算是恋人了,但这件事通过有心之人的推波助澜,还是一下子把两个人都送上了风口浪尖。
但对这件事反应最大的不是我们俩,是容明泽。
此时此刻,在两扇紧闭的窗里,在一道紧锁的门中,他几乎要打死我。
容明泽愤怒的缘由,不仅仅是他觉得我被男人「玷污」了。
他诧异于我的叛逆,暴走,不听话。
在他看来,是他给了我截然不同的一段生命,对我有再造之恩,因此我应该永远对他感恩戴德,绝对服从。
所以才会变成此刻这样,他歇斯底里,手中的皮带每一次抽下来,风都呼呼作响。
与金属扣一同砸下来的,还有他撕扯着喊出的一句句,「你为什么就是不听话!」
他以为我跟薄修煜睡了。
当他看到那一组比夜色更朦胧的照片,看到窗口拉扯的人影,看到透过帘子洒下来昏黄的灯光……
当他看见这些画面出现在八卦杂志上,配以令人想入非非的暧昧文字……
容明泽觉得自己被背叛了。
他说,他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要犯这个贱;他说,他想到我跟薄修煜在一起的样子就觉得恶心。
他问我:「他能给你什么?你告诉我,他能给你什么?!」
爱。
我咬着牙,在心里默默地回答。
这么一想,其实我真是个拧巴的怪人。
薄修煜跟我谈理想,谈爱情,我却总是跟他谈物质,谈金钱。
可同时我又很鄙视容明泽,我觉得他庸俗,虚伪,道貌岸然,欺软怕硬……
在他面前,似乎我的人格变得高尚起来。
容明泽自己的屁股也没多干净,但却急着给我修缮玉女牌坊,其实个中缘由,我要到很久后才能完全明白。
说白了,他并不是不能接受我的「污浊」,他只是不能接受对方是薄修煜那样的男人——贫穷、卑劣、粗俗。
换句话说,他并不抗拒我将自己的身体给男人,他只是不能接受「爱情」这么荒诞的理由。
在后来,他曾经费尽心机,想将我辗转送给那些大佬,以期待换来财富和资源。
在这种时候,他给我的理由居然是,你不是从来都这么不自重吗?
正如此时此刻,任凭我如何跟他解释,向他求饶,对他发誓我和薄修煜什么都没有发生,他都不为所动,机械地对我降罚。
最后,我什么办法都没有,只能不断地哭着对他说,我恨他。
我恨他,我恨他,我恨他。
然后我又想起,两个月前,在深夜里,在月色下,薄修煜用黑亮的眼睛注视着我,诚实地对我说,言风,我永远都会保护你。
他向我承诺会永远保护我,而此刻的我在想,那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是真的说了那句话吗?说话算数吗?
说来可笑,那天的最后,容明泽哭了。
他丢掉手中的皮带,在我面前情绪崩溃,痛哭流涕。
他说,言风我什么都可以给你,我都说我会娶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
笑死个人。
嫁给他,每天被他的拳头和踢脚满足吗?
那几天,容明泽住在我家里,没日没夜地守着我,像在监视一名不讲信誉的囚犯。
我的手机被他没收了,不知道薄修煜有没有给我打电话。
自从我们上次争吵,至今,其实没有再互相联系,但如今出了事,我相信他不会不管我。
不知道我现在说要跟他走,离开 G 城,还来得及吗?
但或许薄修煜自己也自身难保。
公司和家里每天被围得水泄不通,各路记者扛着长枪短炮,预备捕捉我狼狈的惨样。
他们如此费心,业务熟练又十分专业,自然也早已挖出了薄修煜这个人,我猜他现在也被困住,连门都没机会出。
清纯女星爱上了一个街头混混,这是一块软烂的肥肉,那些鬣狗是不会放过的。
我再次见到薄修煜,是两天后,在电视上。
他用一件灰色的棒球夹克蒙住头,凶悍地挤过蹲守的记者,推开那些人的话筒和镜头。
闪光灯隔着屏幕也闪得我两眼发晕,薄修煜露出双面,凶狠地瞪着那些人,讲出的粗话被哔声掩盖。
狗仔们不放弃,追在他身后扯着脖子问,请问你和止言风是什么关系?你们真的过夜了吗?
薄修煜回头瞪了他一眼,久久地盯着他。
那人胆子也很大,被他盯住也不发怵,甚至调转镜头对准了他的脸,「你是在靠她养吗?是为了要进圈吗?」
话音刚落,薄修煜一记挥拳,面目狰狞。
混乱之后,他对着镜头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轻蔑的笑容牵动了红肿的颧骨,就像当初在那辆火车上,被我甩了一个巴掌后的表情。
我总觉得,他在透过镜头,望着我。
这个轻蔑的笑容,他是想给我的。
容明泽无声地走过来,关掉了电视。
「你就因为爱上这种渣滓,差点把自己的大好前程毁了。」他也同样轻蔑地笑起来,「你蠢不蠢啊?你看他还管你吗?」
不等我反驳,他接了个电话。
容明泽神通广大,几天时间,居然从某艺术学校找来一个女学生,长相哪怕说是我的孪生姐妹也不为过。
我不知道他给了女孩多少钱,但最终,女孩心甘情愿地被他推出去,在网络上声势浩大地承认,这是一场乌龙,她才是那场深夜密会的女主角。
荒唐吗?离谱吗?
这里是 G 城,是 G 城的声色场,荒唐和离谱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其实我很纠结。
一方面,我不敢承认那个人是我,怕这样做会毁掉我的大好星途,但另一方面,我也不愿意被人顶替,不愿意眼睁睁看着另一个女人越俎代庖,变成我恋情的主人公。
消息一经发出,众说纷纭,有人信,也有人不信。
当然,也有很多人明明不信,但看在钱的面子上勉强信了。
我妈破天荒给我打了个电话。
其实在我出名后,出于赌气的心情,没怎么给家里寄过钱,我妈居然也从没打电话问我要过。
如今她这个电话,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的手机在容明泽那里,因此电话也是他接的,他当着我的面按开免提,听我妈劈头盖脸地数落我,骂我丢人,骂我伤风败俗,持续了足有二十分钟。
骂过之后,我妈说:「不行你就回家吧,别在那里混了!」
我瞥了一眼容明泽,没有接话。
「你在那里,谁照顾你呀?艳芬,你不要觉得你现在赚了两个钱就了不起了,你这是卖笑钱,是一时风光,报应都在后边呢!」
我无声地笑了笑,然后问她:「我堂弟的摩托车修理铺开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就是靠手艺糊口,有什么好讲的?」
我又问:「那他怎么说?」
「说什么?」
「等你们老了,堂弟给你养老吗?」顿了顿,我咬着牙,忍泪恶狠狠地问,「他养得起你们不?」
母亲忽然哑了口,没再讲话。
「妈,我给你打十万块钱吧。」
「你什么意思呀?」
我垂着眼,轻声说:「别管我了。」
我妈说,她怎么可能不管我呢?我是她女儿。
她紧接着问我,你们老板男的女的,多大岁数,人怎么样啊?
你给人家惹这么大的祸,你得赔人家多少钱啊?
我不想再听了,「他现在就在我旁边,要不你们聊?」
我没想到,我妈还真的跟容明泽聊了起来。
她说,容老板,艳芬给你惹了这么大的麻烦,你说说她也是应该的,可她到底是个小姑娘,你也别太为难她,实在不行,你就给我送回来。
她说,容老板你是大学生,我家艳芬没读过什么书,你可不能欺负她。
她说,我们一家都是实实在在的乡下人,艳芬心野,一个人在外面闯,遇到你这个贵人,我就把她托付给你了。
她还说了很多很多,而我眼看着容明泽的神色从尴尬变得敷衍。
他不久前明明还痛殴了我一顿,此刻却在电话里信誓旦旦地向母亲保证,阿姨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言风的。
可能是母亲毫无分寸的嘱托终于让他心虚烦躁,最终,他以一声「行了,阿姨,我还忙着」结束了通话。
「啊好好好,老板你忙,你……」
母亲阿谀的话也被利落地斩断。
一切重归沉默,我和容明泽漠然地看着彼此。
良久,他对我说:「你知道你走不了了吧?」
按照合同,我的解约金是一千万。
在当年,像 G 城这样的大城市,人们的平均月工资是 2275 元。
而如果我想要正大光明地离开容明泽的魔爪,我需要给他一千万,一后面足有七个零。
可我能怪谁呢?
是谁把我推进虚荣的沼泽?
是我自己。
是我太想往上爬,爬到明月塔的塔尖,在那里俯瞰众生。
是我太贪婪,贪婪到在钢索上舞蹈,自我欺骗,刻意忽略摇摇欲坠的身体,狂乱的风,足下的万丈深渊……
和粉身碎骨的结局。
「只要你听话,言风,只要你听我的话。」他捧起我没有挨过打的,美丽的脸,「什么都会有的,金钱,名誉,权力,你想要的一切都会有的。」
我冷漠地看着他,看得他心头发虚。
「言风,人不能这么贪心,不能什么都要。」他收敛了有些狰狞的表情,将涨红的脸孔偏向一边,再看我时已变得很苍白,「这就是 G 城,爱情根本不值钱,如果抛弃你能变成有钱人,没有人会为了你而抛弃钱。」
我猝然抬头,双眼死死盯着他,反驳道:「有!」
有人会为了我抛弃财富,有的。
容明泽的面孔瞬间又被愤怒染红,有些激动地回问我:「你说谁?」
「你知道我说谁!」
他冷笑一声,居高临下地讽刺我,「你太不了解男人了,言风,睡过之后,你在他眼里就是一块抹布。」
我眯着眼,轻声对他说:「我乐意,我就喜欢跟他混在一起,我就是愿意跟他睡,我什么都不想要。我爱他,我恨你。」
说这话就是为了激怒他,而他也果然被我激怒。
他又打了我一顿,旧伤又添新伤,痛得我只能咬着牙抽搐。
容明泽或许以为自己是什么祭司或是巫师,最后居然对我审判。
他说,止言风,你太贱了,你这辈子早晚要死在男人手上。
自从容明泽找来了「狸猫」来换我这个「太子」,那些人又去骚扰薄修煜。
这次薄修煜没有动手,他面对黑压压的人群,面对密密麻麻的话筒和镜头,平静地说:「我没见过你们说的那个女人,我没有跟她谈过恋爱。」
「但是对方在网上主张是你的女友!」
「她不是。」
「那就是说那天晚上和你在一起的人还是止言风喽?」
薄修煜沉默下来,快门咔嚓咔嚓地响个不停。
忽然,不知谁丢来一个鸡蛋,准头很好,正砸在薄修煜的脸上,弄脏了他的头发和五官,又顺延着弄脏了衣服。
「屙笃尿照下自己个衰样先啦,柒头!」
「翻屋企耕田啦,憨鸠仔!」
他就这么直挺挺地站着,被嘲笑,被拍摄,被审视……
那些神经病根本不是什么我的狂热影迷,他们甚至只是容明泽雇来羞辱薄修煜的演员。
这种行为真的很幼稚,很无聊。
但此时此刻,看容明泽紧盯着屏幕的眼睛,那其中迸射出的志得意满,制胜一般的光芒,我才发现他竟能从这样卑劣的闹剧中获得快感。
他把薄修煜当作他不共戴天的仇人,敌人,恨他恨得牙痒。
画面中,薄修煜紧抿嘴唇,矗在原地,像一棵苍劲的树。
过了很久,他又开口,这次他说:「我也不认识什么止言风。」
他黑亮的眼睛穿透镜头看穿了我,看得我心脏颤抖。
「我不认识什么止言风,你们搞错了,不要再来骚扰我了。」
我曾经向他保证,说我再也不会装作不认识他了,但现在,他告诉所有人,他不认识我,他从没见过我。
可我又有什么脸怪罪他呢?
我不知道容明泽最终又动用了怎样的手段,他差点要起诉薄修煜,说对方损害了我的名誉,连我这个不懂法的人都觉得他在无理取闹。
其实我明白,薄修煜越是忍耐,容明泽就越觉得愤怒。
他是个变态,一定想要证明薄修煜会为了私欲而出卖我。
他一定要证明爱情的不存在。
约半个月后,风头稍稍平下来,我才敢露头,在一次慈善晚宴上捐了一笔钱,落得个好名声,挽回一点形象,再不痛不痒地说上几句话。
「这次事件就是一个误会,对,希望大家能够擦亮眼睛。」我莞尔一笑,眼都不眨地说谎,「对方的情况我不太清楚,是呀,我不认识他。」
风波能够这么快翻篇,当然不只是容明泽的运作。
他只是这个圈子里刚刚冒头的青瓜蛋,没那么大的本事。
我还能出来冠冕堂皇地混饭吃,背地里,一定是因为当初那男主角点了头。
作为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他差一步就毁掉了我,如今却摇身一变,成了对我高抬贵手的恩人。
此时此刻,他一身剪裁妥帖的西装,衬得整个人贵气逼人,正端着酒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的手中,正握着他刚刚塞给我的一张房卡。
最终我赴约了,带着一把刀。
我把刀拍在桌面上的时候,他笑了,「女英豪啊,单刀赴会?」
「我不是来杀你的。」我说,「临死能崩你一脸血,能把你拖下水,我觉得值了。」
「吓唬谁呢?你舍得死吗?你这么虚荣。」他松弛地坐在沙发上,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衣服脱了吧。」
我没有动。
「就那个谁。」从他口中说出个当红女星的名字,「她跟了我一次,就成了 xx 卫视的当家花旦。」
我还是一动不动。
他慢悠悠喝掉了手中的酒,抬眸笑了,「那你来干什么?唱高调?教育我?」
在我的沉默中,他站了起来,缓缓朝我走来,围着我转圈,不时埋头嗅我颈间的味道。
「上次的事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告……」他抬手抚摸着被我咬伤过的耳朵,又说,「在 G 城,我毁掉一个你,比踩死一只蚂蚁还容易。」
我也抬手,面无表情地拽掉自己一侧的耳环。
血,疼痛,外翻的肉。
他怔愣地抹掉崩到下颚上的血滴,看着我时,面孔居然有些发白。
「还给你了。」我说。
他盯着我,像是想要弄明白我的动机。
他被我吓到了,想干什么都没了心情,只是盯着我带来的那把刀,看了很长时间。
在那之后,他没有再刁难过我,当然不是对我另眼相看,只是怕我了。
我离开时,容明泽正在等我。
这人敢把我往房间里叫,必然是少不了容明泽的默认。
如今,看见我出来,容明泽难掩惊讶,脱口而出:「这么快?!」
直白得令我恶心。
我皮笑肉不笑地扯了个谎,「他看我身上有疤,觉得扫兴。」
容明泽表情一愣,讪讪笑了笑,「就那个谁,跟了他一次,现在就成了 xx 卫视的头牌!你更厉害,就让他看了看,就把他给摆平了!」
我蹙起眉,「你们大学都教了些什么东西?」
容明泽猝然冷了脸,「教你那个混混男友一辈子没机会学的东西。」
我起了火,「混混都睡到女明星了,你还在给女明星拉皮条。」
一个急刹,我的脸差点撞在挡风玻璃上。
「别给脸不要脸,止言风。」他咬牙切齿,紧攥着方向盘,「真拿自己当女明星了?嗯?在我面前,你永远就是个乡巴佬!没有我,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卖身求荣!」
话不投机,他又扬手对准了我。
其实他没有打过我的脸,毕竟我是靠脸吃饭的。
我仰脸看着他,「你又想打我了?容明泽,你真的不是人,你刚跟我妈保证过!」
这句话里,他缓缓放下手,解开了车门的锁。
他轻蔑地看着我,「止言风,去找你的爱情吧,看他能不能给你一千万。」
我又一次来找薄修煜,这次把自己遮了个严严实实,连性别都看不出来。
他又在台球厅,我刚一进去,他就看见我了。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然后默默移开目光。
我走到他面前,跟他面对着面,一句话都没说。
躲不开我,他终于开口问:「你来干什么?」
「对不起,修煜,别丢下我。除了你我在 G 城什么都没有。」
「你账户里的钱,它们背叛你了吗?像你背叛我那样?」
「你知道我不是……」
「止艳芬。」他快速打断了我,冷冷地问,「你知道我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吗?你知道我这半个月是怎么过的?」
「我……」
「你怎么会知道呢?你根本不认识我。」
我哑口无言,只能隐隐地哭。
「耳朵怎么搞的?」他忽然问。
刚刚一路上,容明泽都没有理会我流血不止的耳朵,但此刻我裹得严严实实,却被薄修煜一眼发现。
我再也忍不住了,委屈地对他哭诉:「我好疼,真的好疼。」
他静静看了我一会儿,「你后悔吗?」
我重重地点头,「后悔,我后悔了,修煜,我后悔了。」
薄修煜笑了笑,我却从头凉到了脚,「晚了。」
然后他就任由我站在那,没有再理会过我。
有个穿露脐装的姑娘摇曳生姿地朝他走来,毫不客气地搂着他脖子,面对面坐在他腿上。
「帅哥,我注意你很久了。」
我下意识遮住脸,转向一边。
薄修煜伸手,维持着要将她推开的姿势,但并没有动手,「下去。」
「我在电视上见过你,你嘛,搞了个女明星。」
「你认错人了。」他面无表情,推开女孩,「我不认识什么女明星。」
女孩不以为忤,笑嘻嘻的,像水蛇一样缠上去,「我租了她演的那部电影,去我那里,我们可以一边看,一边……」
见他不为所动,女孩越挫越勇,露骨地说:「走嘛,给你的小女友看。反正她现在飞上枝头,肯定不会认你,你要是拍过她的照片,还能讹她一笔。」
轰的一声,女孩人仰马翻地倒到地上。
「再乱说我弄死你。」薄修煜没有一点风度,越过她,越过我,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我在原地愣了片刻,还是追了出去。
然后就到了此刻,我被他掐着脖子,按在小巷的砖墙上,粗粝的石头隔着衣服,磨痛我背上的伤口。
「滚,别再来招惹我。」他说,说话时眼角发颤,「还是你也跟她一样,想被我睡?」
我又哭了,终于鼓起勇气对他承认:「他打我,修煜,容明泽他打我。」
「那我帮你杀了他怎么样?」他红着眼狠狠发笑,样子瘆人,青筋暴起的手臂更是恐怖。
我被他这副样子吓住了。
「止艳芬,我不是你的狗,别再想拿我当狗耍。」
「我没有!」我抓着他的衣服痛哭,「修煜,我后悔了,他打我,他打我……」
「你活该。」
三个月前,他说他永远都会保护我。
两个月前,他说让我跟他离开 G 城,他会照顾我。
此时此刻,他说,是我活该。
「我活该当混混,活该没人爱。止艳芬,你也是活该被他折磨,被他骗。」
那一天,走出小巷时,我满脑子都是这句话,直想到失魂落魄,没听到路人急切的呼叫,也没看到那辆突然出现的电动车。
躺在车灯的光晕里,我有些恍惚,恍惚之间甚至还看到了红毛和吧台妹。
吧台妹还像第一次时那样,整个人都彷徨地箍住红毛的手臂。
「老,老公,我们撞到人了!」
「别怕,我去看看!」
然后两个人一点点靠近我,红毛小心翼翼将我翻过来。
「丢!老婆,快给修哥打电话!」
醒过来时,我正仰面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扎点滴,白炽灯的光隔着紧闭的眼皮,刺痛我干涩的眼睛。
长久的耳鸣中,有人正握着我的手。
「言风,你不能这么折磨我……」
「是我错了,但你不能这么折磨我……」
「我们重新开始,我会接着疼你,求求你别折磨我……」
薄修煜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点点蜿蜒着向我靠近。
我睁开眼睛,偏过头跟他对视,在他的脸上,我看到错愕和喜悦。
「医生!」
我抓住他的衣摆,不让他走,于是他又蹲下来守着我。
「你说我们重新开始?」我问。
他郑重地点头。
「能带我走吗?」
「能,言风,你说你要去哪里?」
「回家,回乡下。」
「好。」
「盖一间房,有一个小院子,在院子里种南瓜,你喜欢吃南瓜。」我笑了笑,又说,「再养一只猫抓老鼠,一条狗看家护院。」
我对他说,我要在院子里支上葡萄架,夏天可以靠在架子上乘凉,可以吃冰镇的葡萄。
我对他说,我要承包一片地,一边种上高粱,一边种上玉米。
他可以开着拖拉机到地里去,我每天中午都去给他送饭。
最后,我说,修煜,到时候我们要一个孩子好不好?
他说,好,都听你的。
然后我闭上眼睛,在惨白的光晕中,似乎真看见了火红的麦浪,风把高粱地吹出一道遥远的路,在那路的尽头,薄修煜站在那里,脖子上挂着条毛巾,头戴着一顶草帽,一边抹掉下颚的汗,一边冲我挥手。
在他身边,领着我们可爱的孩子,趴着我们懒洋洋的猫,欢跳着我们活泼的狗。
于是我就向着他跑过去,向着那路的尽头……
可是那路没有尽头。
我忽然想起,第一次在火车站,他提着我的行李等在路的尽头。
那是我第一次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跑向他。
那是他唯一一次,等来了我。
睁开双眼,像梦醒了。
我对他说:「修煜,帮我拿一下我的包。」
然后我从提包的夹缝里找出我的银行卡,无声地递到他眼前。
他沉默地看着,然后抬起眼睛跟我对视。
「密码是我生日,修煜,这是我所有的钱。」我微笑着对他说,「我走不了。」
他的嘴唇动了动,沙哑的声音难得透露着茫然,「我要你的钱干什么?」
「我要你用我的钱,吃饭用我的钱,住房用我的钱,结婚用我的钱,养孩子用我的钱,到死都用我的钱。」我的嘴角不受控制地往下撇,狼狈不堪地盯着他看,「修煜,我想让你一辈子都忘不了我。」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走?」
因为我爱你,可你没有一千万。
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
容明泽走进来时,身上的酒气和医院的酒精味儿混在一起,一样令我头痛。
他看了我一眼,转身去揪薄修煜的领子,「你把言风怎么了?」
轰的一声,我看见容明泽的身体猝然倒下,撞翻了床边的铁架。
「你敢打她?你敢打她?!」
薄修煜的拳脚落在他身上,像在打一条病恹恹的狗。
那一天,薄修煜踹断了容明泽的两条肋骨,医生说,险些扎到他的内脏。
在暴风骤雨般的踢打中,我看见他蜷缩身体,跪伏在地上,奋力往前拱的样子活像只屎壳郎。
他名贵的手表被踩碎了表盘,干净的西装上布满了重叠的脚印,扎了皮带的裤子硬是被蛮力扽下来几寸,露出半个局促的屁股蛋。
真是狼狈。
在那一瞬间,我忽然很想对薄修煜说,把他打死吧,然后你去坐牢,我在外边等着你。
这个想法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容明泽全程一声不吭,既没有找机会还手,也没求我帮他说句话。
只有在被人拉开之后,他咳嗽着吐出一口血唾沫,仰脸看着薄修煜,挤出一个扭曲的笑容。
「你替她赔一千万,我把她给你。」
他笑起来时,洁白的牙齿蒙上一层血红的颜色,溢满了齿缝。
薄修煜没有一千万,我们都知道。
「我跟,我跟你这种只会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底层渣滓可不一样。」容明泽喘气的声音粗重,像是一只堵塞的风箱,「言风说,你会为了她而放弃钱……」
然后他哈哈大笑,笑声荒腔走板,「那又怎么样,你根本没有钱!」
我躺在那里无声地流泪,眼睁睁看我的贪婪是如何毁掉我自己,以及我爱的人。
容明泽报警了,警察要把薄修煜带走拘留。
红毛和吧台妹跑出来求情,说老板,是我们把言风送来医院,我们都是言风的朋友。
容明泽瞥他一眼,从脏兮兮的西装里胡乱掏出一沓钞票,摔在红毛脸上。
「朋友?你配吗?」他转身恶狠狠盯着闻讯赶来的律师,和正准备押送薄修煜的警察,「让他吃点苦头,长点记性,知道知道在 G 城,究竟什么说了算!」
在 G 城,金钱凌驾于拳头,权力凌驾于金钱。
这里是纸醉金迷的名利场,是罪恶之都。
这里是满地黄金的藏宝地,是机会之城。
有钱有势,G 城就是你的天堂,步上天堂之阶,门票就收取你的爱情。
那天在病房里,满面青紫的容明泽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抿着嘴一言不发。
我笑了起来,「你是不是还想打我呀?」
他还是不说话。
我拔掉了手背的吊针,自己掀翻了被子,一颗一颗解开病号服的纽扣。
「你打吧,容明泽,你睁开眼睛看看,我刚被你打过,我浑身还肿着,我还在流血呢!」
屋子里,护士和红毛都不忍地别过头去,只有容明泽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他扬起手,手却僵在半空。
他就维持着这个姿势再度倒下,黏稠的鲜血从他口中喷出,糊住了我的脸。
容明泽住院了,因为被薄修煜踢断了两根肋骨,还开了刀。
薄修煜也被警察带走了,大概要拘留一阵子。
我把我的银行卡给了红毛,我说我帮不上什么忙,他是因为我进去的,别让他在里面受欺负。
红毛没有伸手去接,只是问我:「他要是再打你怎么办?」
「他要是再打我……」我忽然想起薄修煜之前在气头上说的那句话,「那就是我活该吧。」
事实上,容明泽在病床上躺了好一段日子,直到薄修煜都放出来了,他的骨头还没长好。
当时我正坐在他旁边剥橘子,他看着我,忽然说:「言风,你别想去找他。」
我抬眸看了他一眼。
他继而威胁我:「你要是敢去找他……」
后半句他没说出来,就被我打断。
「不会的,我不想害了他。」我把橘子一瓣一瓣送进嘴里,「我爱他。」
这句话果然又令他痛苦,他紧紧皱起眉头,「不要趁我这副样子来挑衅我,言风,你会后悔的。」
「我后悔的事情已经太多了,容明泽,最后悔的就是认识你,你去死吧。」
他当然不会去死,甚至一天活得比一天滋润。
那个长相与我十分相似的女学生一直跟他保持着联系,两人关系十分亲密,她还来到医院照顾他。
我倒是无所谓,但这女人明显把我当成了假想敌,整天变着法地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明泽说了,他要给我投资一部剧,让我来当女主角!」
我看着她的脸,白皙,清纯,漂亮。
真好啊……
太美好了,那些人是不会放过她的。
如今,这只美丽的梅花鹿浑然不知,自己已被垂涎的饿狼团团包围,她傲视我血淋淋的伤口,欢欣地展示着峥嵘的鹿角。
我笑了笑,淡淡地说:「那恭喜你。」
仔细想想,我们的面孔如此相似,但容明泽对我们的态度却大相径庭。
对我,他一直是非打即骂;但对她,容明泽多数时候还挺纵容的。
于是她讽刺我:「人啊,识时务真的很重要,有的人抓住机会就能平步青云,有的人忍气吞声,到最后却什么也得不到。」
「向楠,我不是你的敌人。」我对她说,「看着你,就像看着过去的我,所以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但是太难了,现在我不想要了。」
她沉默下来,上下打量着我。
「现在我想要爱情,可是来不及了。」
向楠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错愕、鄙夷、嘲讽交杂在一起,化成了一声冷笑。
「爱情?」她抱着手臂,扬眉看我,「你没事吧,这里是 G 城诶!」
是啊,全都错了。
容明泽养好身体之后,忽然开始声色犬马。
或许他之前也是如此,但那时总归是抱着「读书人」的一点点清高,没有像现在这样直白放纵。
总之,他开始沉迷于皮囊之乐,一天天在女人堆儿里消沉下去,做这一行,自然也不缺风月场上的引路人。
向楠完全不在乎,她要的是钱,至于我,我就更不在乎了。
那时的我满脑子都是该如何赚够一千万赎身,重获自由。
在我的内心深处,其实依旧希望能够和薄修煜远走高飞。
恋爱之前,我从不知道自己是这么勇敢的人,在容明泽的威胁之下,我依然敢来见薄修煜。
一段身陷囹圄的日子,将他折腾得瘦了许多,此时此刻坐在我身边,他转过瘦削的脸,一言不发地看着我。
「你不用看,修煜,他没再打我了。」我冲着他笑了笑,甚至凑过去轻轻吻他,「对不起啊,要是咱们没遇见就好了。」
「我妈她……」他自说自话,声音又轻又温柔,「跟一个很有钱的男的跑了,你说,他会不会有一千万?」
「别再为我了,你不能一辈子都为了我,你不是有理想吗?」
「什么意思?」
「咱们俩算了,先这样吧。」我说,「这一行来钱很快,等我赚够一千万,我去找你,你可不能嫌弃我。」
「言风……」
「我该走了,被人发现就不好了。」
然后我转身,将围巾拉高遮住脸,准备离开。
钢管隔着衣服打在身体上的声音很沉闷——对方有十几个人,像一道风一般掠过我,不由分说地殴打薄修煜。
我后知后觉,大声呼救。
「救命啊!饶了他吧!」我喊道。
而在同一时刻,向楠正在容明泽的床上,用那张神似我的面孔娇娇笑着。
她用银铃般的声音,妩媚地对容明泽讨饶,「讨厌,救命啊,哎哟,饶了我吧,明泽!」
我拿出手机想起要报警,却忽然接到了容明泽的电话。
电话那头,微弱的电流声中,他不均匀地喘着气,冷冷地说:「你给脸不要脸,止言风,你还敢去见他!」
我撞开容明泽房门时,他和向楠还在床上,由一条被子裹在一起。
向楠羞涩地缩进容明泽怀里,嗔嗔地看着我。
「言风姐,你干什么呀!」
容明泽面无表情,甚至从床头抽了张纸巾来擦汗。
我跪了下来。
我说你到底要怎样才能放过我?
他笑了笑,冷冷地刺痛我,「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究竟为什么,我真的不明白。
容明泽顿了顿,手指缓慢地在向楠年轻美丽的皮肤上游移,「但是言风,只要你听话,死了心别再去找他,我可以放过他。」
沉默里,只有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言风,你知道什么是混混吗?」
容明泽的眼珠缓缓转动,看向我。
「混混就是到处打架,抢别人的钱,跟街上的女人随便睡觉。」他扯起嘴唇笑了笑,样子十分无耻,「薄修煜就是这种人,跟他妈妈一样。」
我蹙起了眉。
「你不会不知道他母亲的事吧?」他笑意更深,夹着些许讽刺,「她为了钱,连自己的孩子都能抛弃,你指望她儿子能是什么好人?」
我因愤怒而牙齿发颤。
向楠还窝在容明泽怀中,脸色潮红,只顾着看笑话。
我瞥他们一眼,说:「容明泽,那你母亲又做了什么好事,你才会像这样子躺在这?」
他暴跳如雷,险些把身上的女人掀翻。
向楠显然吓了一跳,尖叫着躲开了。
这一次,当他扬起手想要打我,我赤着脚踩上了窗台。
G 城的夜风正在舔舐我的头发。
我俯视着我的梦幻之城。
街上,川流的车中,人头流窜,像是一群惶恐的蚂蚁。
容明泽停住了,甚至笑了起来,笑得发颤,「你要跳下去,你就跳吧,言风。」
接着,他又缓步向我走来,「不用吓唬我,摔残了我养着你,摔死了,我养着你妈。」
容明泽伸出手,样子像是要把我推下去,却又在我失措尖叫的时候拉住我。
他注视着我,那双眼睛真像是魔鬼。
这只拉住我的手打过我两次。
我崩溃地甩开他,蹲在地上哭着发抖。
容明泽还是默默地看着我,在很久之后,转身进了浴室。
花洒的水声响起时,向楠摇曳地向我走来,蹲在我身边。
「言风姐,你知道吗?」她艳红的嘴唇气息轻吐,说出的话语像蛇的信子,「他那时候常常会叫你的名字。」
短短的一句话就使我差点呕吐,我错愕地抬头,双眼盛满惊恐。
向楠恨恨地盯着我,冷笑一声,「你究竟有什么了不起?」
其实她和容明泽本质上是同一类人,都会在心里算一笔账。
容明泽觉得,薄修煜是个混混,他则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才生。
薄修煜身高 182,他光脚也有 183,这一点也算他险胜。
他创业一年就开了公司,薄修煜连个稳定的工作都没有。
他跟业界大佬吃饭,抽的是万宝路,薄修煜只能带我去小吃部,抽炫赫门,一盒还不到 20 元……
他怎么想都觉得,我应该摇头摆尾地去爱他,而不是那个流里流气的薄修煜。
向楠呢,在她心里,自己是艺术学院的学生,是科班出身,而我只是个半吊子。
她今年才 18 岁,我则是 19 岁,严谨地讲,她比我年轻。
她是 G 城人,独生女,气质大方又时髦;我是农村人,一家子拖油瓶,赚再多钱也掩盖不住身上的怯。
她又听话,又懂事,绝不给容明泽添麻烦;我总是大吵大闹,还疯了似的跑出去找野男人。
她真不懂容明泽为什么偏偏一提到我就发疯。
此刻,危机感和好胜心一股脑涌上她的心头,蚕食了她的理智,「我们的第一夜,他带我去了明月塔,把我当成你,他说你一直想在这里过上一夜。」
向楠笑了笑,凑近我的耳朵,明明在笑,声音却颤个不停,「你知道吗,止言风,在明月塔最高层落地窗前特别的爽,简直让人活了又死,死了又活。」
我再也不能承受,夺门而出。
那天晚上的 G 城,群星暗淡。
容明泽在淋浴下一遍又一遍地洗刷着自己。
向楠惶惶着,担忧她美丽身体换来的一切都将被我夺走,担忧得快要发疯。
我终于花 8888 住进了 G 城之巅。
薄修煜鼻青脸肿地站在我面前,那些人打了他很久。
就在这里,就在这晚,我褪去美丽昂贵的衣服,站在他面前。
「修煜,你还想不想要我?」
他只是默默看着我。
我微笑起来,「早就应该是你的,在它更美丽的时候,就应该是你的。」
薄修煜沉默着朝我迈步,他用带着体温的衣服将我裹住,然后久违地吻住我。
那是一个告别式的长吻,或者说,一次长吻式的告别。
那天晚上的 G 城,群星暗淡。
其实向楠真是一个很合格的情人,她从来都摆正自己的位置,不会和容明泽闹脾气。
容明泽对她也算厚待,带着她出席了大大小小的场合。向楠机灵,又很开放,常常哄得台面上人人都很开心。
后来某次,一位老板说:「明泽呀,你知不知道咱们 G 城最美的景色在哪里呀?」
容明泽想了想,「那还是在明月塔吧。」
老板摇摇头,嘬雪茄的样子像是隔着空气跟鬼打啵,「错啦,G 城最美的景色,是在裙底下呀!」
哄笑声中,向楠一身齐膝短裙,落落大方,向着众人甜笑时,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她款款起身,踩住椅子,又站上桌面,蛇一般舞蹈起来,带起一阵香喷喷的裙风。
席间众人笑起来,很快,有人将她抓着脚腕拖下,抱在自己大腿上。
容明泽眯眼笑看,没有任何不适,「楠楠,告诉李老板,你想要什么?」
向楠顺势勾住李老板粗红的脖子,「有什么合适的项目,签给明泽吧。」
容明泽愣了愣。
怔愣过后,他很快又笑起来,「李老板,有机会让她演个主角。」
向楠抿了唇,罕见地忤逆他,「不,我演不演都行,有好的项目,您想着明泽。」
容明泽轰地站起,涨红着脸俯视了向楠很久。
向楠还窝在那脑满肠肥的李老板胸口,一双明媚的大眼睛,如水一般望着他。
这个蠢女人,比我还要蠢。
她怎么会爱上容明泽?简直莫名其妙。
李老板捏住她的脸,想要一亲芳泽,而她动也不动,直勾勾看着自己的情人。
桌上的人很高兴,纷纷说:「容老板,这一个好,这一个比上一个聪明,比上一个听话。」
人人都默认,这位后生可畏的容老板雷霆手段,雪藏了自己的开国功臣,找来了同样漂亮的替代品。
李老板说:「是呀,止言风嘛,不识抬举,她想给谁睡?给烂仔睡!」
容明泽的脸越来越红。
「楠楠,靓女,富人睡女星,系不系天经地义呀?你说,系不系呀?」
容明泽借口醒酒,留向楠在烂人堆里,落荒而逃。
彼时,我在车站,接到了他的电话。
他哭了,哭得稀里哗啦,「言风,我是不是做错了?我还有没有机会改?」
「我在车站。」我听见他的哭声戛然而止,「你放心,我没跟他走,只是把他送出 G 城。」
顿了顿,我轻声说:「但是容明泽,我爱他。」
我听见电话那头,他险些把牙咬碎,「我要杀了你。」
「你怎么对我都无所谓。」我漠然回应,「容明泽,我知道今天晚上是什么场合,那群人猪狗不如。」
「你问我你是不是做错了,还有没有机会改。明泽,跟我,你没有机会了,但向楠一个娇小姐,跟着你,从来没有背叛你,你究竟想她怎么样?」
容明泽撂下电话往回冲,只看见向楠被李老板带上楼的背影,他追了两步,身型晃了一晃,又缓缓在台阶上坐下。
「李老板年底的那个贺岁项目,应该是我的了吧?」他这么想。
两个月后,这份向楠送给容明泽的礼物正式立项。
容明泽说,他要我来演这档贺岁歌舞片的女主角。
听到这个消息的向楠十分崩溃,大哭大闹。
那是她第一次跟容明泽吵架。
她说容明泽,这个片子,我可以不演,谁演都行,就是她止言风不行!
这个片子是怎么谈成的?谁谈成的?靠什么谈成的?没有我你谈得成?
凭什么给她演?我不服!凭什么给她演?
容明泽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笑眯眯,「楠楠,你当初说你只想要钱的时候,可不是这副模样。」
向楠有时会洗容明泽的衣服,有时还会给他做饭。
她变得越来越不像个情人,只有她自己不知道。
「你不能给她演,明泽,如果她赚了钱,她有一千万,她肯定就会离开你,去找那个男人!」
「你不能让她演!你不能让她赚到一千万,求求你好不好?」
她像个女主人一样闹起来,像是跟容明泽相爱过。
闹得烦了,容明泽终于也对她扬起了手。
我在房间外,用力地踹门,终于在拳头落下来之前拎走了向楠。
「我的命不好,容明泽,我是贱命。」我说,「求你别再打女人了。」
他崩溃地揪住自己的头发,在我面前团团转,「我不想打你!我根本不想打你!」
我十分轻蔑,对他说:「我一定会攒够一千万,离开你,去找他。」
容明泽将我掀翻在地,膝压着我的腿。
我直视他的双眼,「你说你不想打我?」
「我根本不想打你!」
「我根本不想打你!!!」
他的每一次拳脚落下来,都伴随着这样的一声哭吼。
如此诡异又惨烈的场面下,向楠抱着头退到角落,瑟瑟发抖。
这次一定没人来救我,我是真的把薄修煜送走了。
我给了他五十万,托他去一趟我家里,给我妈二十五万,自己再留二十五万,等着我。
不久,收到我妈的短信,说是五十万收到了,问我过年是否回家。
我回了声「不回去了」,然后放下手机,重新对着镜子涂抹碘酒。
容明泽正跪在地上,抱着我的腿。
「言风,我错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他迫切地看着我,「你还是会演的,对吗?等你演完了这一部,你就息影,我们结婚!」
他忽然扭扭捏捏,像个童子军似的,跪着问我:「言风,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轻轻瞥了他一眼,美丽无瑕的脸笑起来,「你是不是有病啊?」
他跪着往后退了一步,却又很快凑上来。
「如果,言风,如果没有向楠呢?」
「跟她有什么关系?」
他怔怔地垂下手,像是终于懂了,「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恨我的?」
「你说呢?」
容明泽又那样张着嘴愣了许久,久到眼珠都颤了。
他轰然起身,抓住我的手打在自己身上,脸上。
「你打我!言风,你打我!」
我抽出手,抱臂看他,「你省省吧。」
房间门外,向楠正如惊弓之鸟,惶恐地蹲在那里。
我摇曳地走向她,就像是与曾经身份对调。
「你看见了吗?」我笑了笑,「向楠,下次就可能是你。」
她猛地摇头,十分痛苦,「不会的!」
「你不会永远年轻,永远漂亮,你也不会永远听他的话,因为你这个蠢货,居然爱上了他。」我摇摇头,轻声说,「他不会改的。」
臂弯里,向楠抬起朦胧泪眼,「我想给他一个机会,言风姐,我爱他,他会改的!」
「爱?!」我笑了出来,学着她,「你没事吧,这里是 G 城诶!」
这里是 G 城,每一个女人都可能是骗子,每一个男人都可能是人渣。
我跟我妈说,过年回不去了,我要拍贺岁片,定档了之后又要宣发,又要路演,忙得不行。
我妈没说什么,问我要不要寄点老家的玉米,我说算了。
踌躇片刻,她又说:「你表姐不知被哪个搞大了肚子,离开 G 城,回来生娃了,你知不知道孩子爸爸是哪个?」
我回想起表姐尖叫着将我拎出包房的场面,近乎恶毒地回答:「又不是我去卖,我怎么知道?」
我不把自己当出来卖的,但容明泽不这么想。
上次把向楠吓坏以后,容明泽对她加倍补偿,连燕窝都是亲自煮好,亲手喂下。
对我,他的态度则越来越恶劣了。
这天,他的手下给了我一个地址,告诉我,止老师,老板今天要你去陪同一下贵宾。
当我去质问他时,他不以为意,对我说:「怎么了,言风,大惊小怪的。你不是一直都这么不自重吗?」
愤怒使我浑身哆嗦,我端起床头滚烫的燕窝,高举过头顶。
我说我知道你喜欢这张脸,容明泽,是不是毁了它你才能放过我?
他笑了笑,云淡风轻,「除了一哭二闹三上吊,你究竟还会什么?」
瓷碗烫得我指尖刺痛。
突然,容明泽伸手拽过一旁低眉顺目,不敢作声的向楠,推在我面前。
「你想撒气就毁这一张,别跟自己过不去。」
在他的冷漠中,向楠双腿发软,扑通一声跪倒了。
她哭着求我,说对不起,又说她知道错了。
容明泽十分不耐烦,点起一支烟,弹下长长的烟灰。
我用疼痛的手将滚烫的燕窝稳稳放下,滚烫的烟灰却落在向楠美丽的手上。
我听见青春尖叫,爱情哭泣。
这是光鲜亮丽的 G 城里的一块灰,它将正义烫得千疮百孔,将理想烫得皮破血流。
她在向楠美丽的青春里烙下污浊痕迹,代价是二百万。
容明泽随手将二百万的支票丢在向楠身上,再看向我。
「闹够了吧?」他冷着脸叫来他最得力的手下,「你送言风去李老板那里,言风,我不想听见李老板说他不满意。」
李老板以为我疯了。
笑容僵在他肥胖的脸上,可我不死心,又问了他一遍:「如果我跟你,你能不能给我一千万?」
这次他确定自己不是幻听,十分不快地撇撇嘴,「你以为自己什么东西啊?一千万?」
他转头看着另一张沙发上的人,「听见了吗,她要一千万。」
另一人蹙眉看着我——几个月前,我刚在他面前拽掉了一只耳环。
但这一刻,临近崩溃的我将头转向他,木然地问:「你呢?你能不能给我一千万?」
他的眼睛动了动,咧嘴笑了,近乎恶劣地问:「你不为那个人守身了吗?」
我也笑了,笑得不如他生动,甚至有些恍惚,「我好爱他,我真想跟他在一起……」
「可我没有一千万。」
这人又如第一次那样,看了我很久,然后拽住我的手腕,「李老板,今天您玩,都算我的,这个人我带走了。」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这个人面对面,心平气和地说话。
他坐在我对面,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我告诉你,G 城年轻漂亮的女人,只要我喜欢的,都跟过我。」
这是一句很符合他水准的开场白。
但接下来,他却说:「可是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背地里,每个人都骂我是混蛋,是人渣!」
我默默听着。
「我承认,我做的事情该枪毙,那又怎么样?这是 G 城!」
他朝着我走过来,但居然并没有碰我。
「一千万?我告诉你,一千万是个屁!」他昂头喝了一杯酒,「我刚来 G 城的第一天就被人抢了,浑身只剩下缝在内裤里的五块钱,我吃了一包三鲜方便面。」
他的演技很烂,此刻眼圈却红得很快,「我不怀念贫穷,我恨贫穷!」
然后话题急转直下,他聊起了他那无比肮脏的情史。
「我知道她有老公,我知道她三角眼,蒜头鼻,我知道她有狐臭,洗都洗不净。我有眼睛,我也有鼻子!」他笑起来,眉毛一挑一挑的,又像是要呕吐,「但是她真的太有钱了,她给了我今天的一切。那你说,我不要这一切吗?不行,我太需要这一切了,就像你需要一千万一样。」
我需要一千万,是为了爱情,他有这么高尚的理由吗?
「我要,我告诉你,我从此后,要踩在别人脑袋上活!」
他边说边使手用力地往上指,像要把天戳一个窟窿。
「你们都一样,跟我一样,收了钱,就怎么样都可以!」
「是的。」我终于说话了,「只要你给我一千万。」
他的眼珠转了转,「你不值一千万。」
长久的沉默里,他意味不明地笑了笑,「你真的很像他老妈,比那个向楠还要像。」
我的心一颤,他却又飘飘然换了话题。
「你会有一千万的,很快。」他笑了笑,又说,「但不是因为陪了外边那个人。」
他说的很准,果然,我很快就有了一千万,不是因为陪了哪个男人。
那是剧组给我的赔偿款,我吊威亚,差点摔断了腿。
我从张灯结彩的凭栏处跃下,砰的一声摔在满地鲜红的鞭炮纸里。
所有人愣在当场,两只舞狮也停了下来,懵懵地朝我看。
「丢!怎么搞的!威亚断了!」
喜气洋洋的鼓乐止住了,承接其后的是这么一声喊。
我仰面看着前方的小楼,那块刻着「新春大吉」的匾额摇摇欲坠,猝然落下,砸中了我的小腿。
四处都尖叫起来,剧痛之中,我两眼一黑,耳边只余下轰隆的乐曲。
恭喜恭喜恭喜你呀!
恭喜恭喜恭喜你!
在惊慌失措的人群中,只有那位男主角平静地俯视着我,目光漠然,嘴角下撇。
我渐渐失了表情,失了知觉。
我的腿伤得很重,医生说,哪怕治疗得当,也会留下轻微的跛脚,跳舞是无论如何再也不能了。
容明泽对此无比伤心,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不能为他跳舞了。
我看着他涨红扭曲的脸,他脸上的鼻涕和泪痕。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他大声质问,不知道是在问谁。
麻药的余韵缓解了我的疼痛,也麻痹了我的神经,我空洞的双眼望向天棚,精神涣散,口齿不清。
我期期艾艾地说话,说出的东西全然没有逻辑。
我盯着容明泽,看他的眼泪一颗一颗砸下来,「这下你如愿了?」
他怔了怔,「什么?」
「你开心死了!哈!我摔残了,我再也赚不到一千万了!你称心了!」我的口水顺着嘴角不受控制地流,一直流到头发上,枕头上,「你说我摔残了你就养着我,你就是故意的!」
容明泽连退两步,又大步上前捧住我的脸,「言风,别这么说,我一定会给你讨一个公道,我不会丢下你的!」
「滚开!」
容明泽不由分说抓起我的手,虔诚地合握在掌心里,「你说,言风,你想要什么?」
我仰面朝天,痉挛着喘气,扑腾的样子活像是濒死的鱼。
半晌之后,我瞪大双眼,咬着牙说:「我要结婚。」
他的手一僵,转而惊喜地在我床边跪下,笑容从眼泪鼻涕中破壳而出,「好,言风,嫁给我吧!」
我哇哇大哭,借着药劲儿撒泼耍赖,「我要薄修煜!我不要你!」
容明泽握着我的手有些发抖,「言风,他已经走了,你送他走的,不记得了吗?」
「我要薄修煜!我不要你!」
「他,他可能已经结婚了,真的。」
「不可能!」我大哭大闹,像个疯子,「我要他,不要你!我爱他,我不爱你!」
容明泽缓缓地松了手,从地上站起,拍了拍膝头的灰尘。
他就那样站了好一会儿,默默俯视着我,眼神漠然,嘴角下撇。
「我答应你。」他背对着我,用手抹了一把泪,踌躇着往前走了两步,「我答应你,言风,我去给他打电话。」
当麻药的余波散去,我反复跟向楠确认了好几次,容明泽是不是真的说了这句话。
她低眉顺眼地坐在我身边,「是呀。」
我喜极而泣,为了自由。
向楠忽然问我:「如果他没有打你,你会爱上他吗?」
我在这个问题里笑了出来,反问道:「你爱上他,难道是因为他没有打过你?」
她避开我的灼灼目光,闪躲道:「我,我不知道。」
她看不透,也强迫自己不去看透。
她看不透容明泽糖衣炮弹后的狠毒。
每一次容明泽折磨过我,就会把心中的愧疚转移到她的身上,给她百般甜蜜,千层体贴,万种温柔。
面前这个女人,她真傻啊。
她真傻啊,就像我在 G 城见过的许多女人那样。
她就这样看着容明泽为我哭,为我笑,跪在我的床边对我求婚。
不敢吵,不敢闹,只敢等他走了,闷闷地问一句……
要是他没有打你,你会爱上他吗?
这天,容明泽照例走进我的病房。
「我没联系上他,言风,他没接我的电话。」他闪躲地看了我一眼,「真的。」
我伸出手,示意他把手机给我。
我拨通了薄修煜的电话,真的没人接听,于是又将手机默默放在枕头边上。
「你放心,言风,既然我答应了你……」他长叹了一口气,表情那么哀伤,「既然我答应了你,就不会反悔的。」
「你说他会在哪里?」我问。
他因我的一句话怔愣,转过头来看着我。
我微微笑起来,「你说,他会不会已经死了?」
「会不会是你找人,把他给打死了?」
容明泽的眼仁剧烈颤抖着,连连摇头,「我没有,言风,你相信我,我没有!」
我笑出了声,「你叫我怎么相信你啊?」
他在我的笑声里沉默,沉默着转身,沉默着离开。
「容明泽。」我叫住他,「剧组赔了我一千万,我都给你,我不欠你的。」
他蓦然转身,激动地说:「你的演艺生涯,你的事业,怎么会只值一千万?!你放心,我一定会查清这件事!」
我笑了笑,漠然,疲惫,「不用了,我的演艺生涯不值钱。」
然后我们长久地对视,他没有走,好像知道我还有话要说。
于是,我说:「但我的爱情是无价的。」
容明泽讨厌,憎恨我的爱情,我知道。
但他这次罕见地没有反驳,而是点点头,「我知道。」
容明泽不要我的一千万,我捏着那张薄薄的卡片,突然有些无所适从。
我对向楠说:「我给你留个电话吧,说不定,有一天你也会需要一千万。」
听见我这么说,她的背一抖,转而微笑着告诉我,「他改了好多,他最近对我很好。」
是吗?那挺好的。
我笑笑不说话,却听见她又问我:「言风姐,你还在等他的电话吗?」
我侧过头去看枕边的手机,「对呀。」
「如果,我是说如果……」她有些迟疑,「如果他是故意不接你的电话,你打算怎么办?」
「他?」我眼前好像出现了薄修煜的样子,于是脸上不自觉地绽放出笑容,「他才不会呢!」
我转头看着向楠,那张与我十分相似的脸被妆容和愁色盖满,我在她对面,素面朝天,却发自内心觉得幸福。
觉得自由。
手机就在这时响了起来。
是薄修煜。
我雀跃地接通,刚「喂」了一声,就听见他轻轻叫我的名字。
「艳芬。」他的声音听起来并不喜悦,只有疲倦,「你妈走了。」
「嗯?谁?」我不明所以,却又后知后觉,颤抖地问他,「你,你在哪里?」
「我在 G 城。」顿了顿,他又说,「我陪阿姨来的,她说想来找你,结果犯了心脏病。」
「她!她!她心脏一直蛮好的呀!」我慌乱地哭了起来,「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
薄修煜说:「容明泽,他知道。」
我忽然语塞,只觉得被人按入幽深海底,不能呼吸。
容明泽恰时走进了我的病房。
我瞪着通红的眼睛盯着他看,他的眼神由迷茫转醒,沉默地,闪躲地低下头去。
「容明泽!你不是人!」
我想下床,却扑通一声摔倒在地,容明泽慌了,七手八脚来搀扶我,被我揪着衣领打骂。
「我妈为什么会来 G 城!她为什么会出事!你说!」
两个月前,我送走了薄修煜,给了他五十万,托他拿二十五万给我妈。
他把五十万全交到了我妈手里,还留在我家里,学会了开拖拉机,学会了割麦子。
他告诉我妈,我是他的小妹,他是我 G 城的哥哥。
「艳芬啊,她在 G 城什么都好,有人疼,有人爱,有人照顾!」
「阿姨,你家艳芬最好命,他们老板可器重她了!喜欢他的好男孩,从这里排队,要排到村口去,都是正人君子,都是大学生!」
一个月前,我妈给我打了个电话,得知我春节不能回家了。
她是个农村妇女,不懂什么轻重缓急,什么行业规矩。
她只知道,她的独生女儿过年吃不到家里的饺子,猪肉玉米圆葱馅,她亲手包的。
半个月前,她在薄修煜的陪同下来到 G 城,拎了满包的特产,在火车上因味道挨了不少白眼。
她联系不到容明泽,也找不到公司去,只有薄修煜陪着。
薄修煜想过要联系我,都被容明泽从中拦下。
半个月前,她偶然在电视上看见新闻。
突发事件,女星止言风日前在某片场因威亚突然断裂坠楼,目前已经紧急送医。
一辈子没心没肺,遇事只会吵嚷的母亲,那一天,一声都没能喊,就在小旅馆里栽倒了。
两只洗好的鸡从她身旁的袋子里支出爪子,葱叶郁郁葱葱盖在她肚子上,袋子里还露出几个玉米棒,新鲜的,连着叶子。
没有人知道她是来找女儿的。
没有人知道她是女星止言风的母亲。
然后,便到了今天,到了此刻。
容明泽跪在地上,「言风,我真的不知道阿姨会就这么走了,我…… 她刚来时你还在拍戏,我不想她耽误你!
「我怕你知道薄修煜回来,就会不顾一切跟他走!
「言风,我不想让你跟他走!
「后来,后来你出了事,一直在昏迷。你醒了之后,我就…… 我就联系不上他们了!」
我将所有眼泪都哭干了,流尽了。
我想起母亲赌气时对我说,止艳芬,你这么有骨气,不混出名堂,你别回来啦!
如今我是真混出名堂了。
也是真回不去了。
其实直到我因为腿伤而息影,也一直不算多么当红。
G 城漂亮又懂事的女人太多,我只是金字塔的底,连半山腰也够不上。
或许我真的该走了,真的该痛定思痛,亲手结束这个由贪婪引发的错误。
尘埃落定。
或许我们每一个人,在这广袤、华丽、迷乱的 G 城,真的都只是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
天地为炉,万物为铜,我们都在福祸相倚中锤炼。
人生无常,我这一颗尘埃,真的应该落定了。
再次见到薄修煜,他黑了不少,比起城市小白脸,变得更像是庄稼汉子。
他将我抱到轮椅上,我回头看着他的脸,竟然觉得有些恍惚。
恍如隔世。
以我的地位,还不至于召开什么退出影坛的发布会,我跟容明泽说了,我只想悄无声息地走。
容明泽答应我,只要帮公司出个澄清,做好后续安排,我就可以走。
几个月后,万家灯火的春节,我终于再一次站了起来。
在这段日子里,许多媒体又想起了我。
它们把我树立成励志的典型,一个命途多舛的小镇女孩,坚韧、清纯。
太可笑了,事到如今,我还摆脱不了「清纯」二字。
总之,退场之前,我又荒唐地翻红了一把。
我安慰薄修煜,我说你放心,这一次我会不顾一切跟你走!
我要不顾一切跟你走!
容明泽最近在调查害我跛脚的幕后黑手,那位男主角当然是首要的怀疑对象。
「言风没得罪过其他人!」我听见他对着电话咬牙切齿地说,「把他给我弄进去!弄死他!」
就这样,那位高大帅气的冷颜巨星锒铛入狱。
他们一群狐朋狗友,最知道对方的死穴在哪里。
他入狱后,我私下去过一次。
一位狱警告诉我,他在里面很不受待见,经常挨打,因为他身上有脏病。
十五分钟后,他隔着玻璃墙,坐在我对面。
「不是我。」他木然地看着我,「你觉得是我吗?」
「我觉得你该进监狱。」
「是,但是不是我。」此情此景,他还笑得出来,「我早知道你会变成这样。」
「哪样?」
他避而不答。
「我跟那个女人,那个三角眼,蒜头鼻,浑身都有狐臭的女人,我们有个孩子。」他忽然说,「是个儿子。」
我很困惑,「你想说什么?」
「第一次看到我儿子的时候,我特别抗拒,我长得这么好,他怎么能那么丑!那么像他妈妈!」然后他缓缓笑了,笑得有些瘆人,「可是那是我和有钱人的孩子!是个儿子!」
我看着他的表情,胃中翻江倒海,一阵恶寒,「神经病。」
「G 城,不是每个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没有人不爱有钱人!」他忽然凑近玻璃墙,注视着我,「没有人不痛很罪犯,除非罪犯是个有钱人!」
我看他的精神不太正常,说出的话也前言不搭后语。
至少在当时,我是真的不明白。
从监狱离开时,我破天荒接到了向楠的电话。
我留号码给她也不过是一周前的事情,她这么快就要找我聊天了吗?
女性特有的高亢尖叫刺激着我的鼓膜。
「言风姐!救我!救命!」
我到公司时,看见的是挽起袖子的容明泽,和鼻青脸肿的向楠。
容明泽一边打她一边逼问:「是不是你!说!是不是你!」
向楠在哭叫:「不是啊!明泽,我怎么会害言风姐!明知道你喜欢她,我怎么会害言风姐!」
我只觉得我的头好疼。
上前拽开容明泽,我端着向楠的脸看。
看着看着,我就笑了出来。
「你去割了双眼皮。」我仔细在淤青和红肿中辨认她的五官,「还垫了鼻子。」
然后我转身看着容明泽,「你要打她,怎么还借我的名目呢?」
屋子里一时静了。
「你不是怀疑她害我断腿,你是气她为什么去整容。」我笑笑地看着容明泽,「很简单呀,因为她不想像我,更不想像你老妈。」
容明泽蓦地攥紧了拳头,「谁告诉你的?」
「告诉我什么?」
我从地上扶起向楠,当着容明泽的面问:「怎么样?你还觉得他会改吗?你还爱他吗?」
向楠不说话,美丽的,清澈的,明亮的,充血的大眼睛,避也不避地看着容明泽。
在这样的注视下,容明泽终于破门而出。
我叫人带向楠去取了假体——刚垫上就被容明泽打爆,差点感染,丢了她的小命。
几个月前是她陪我住院,现在换我陪她了。
「言风姐,真的不是我害你,我是嫉妒你,可我自己也是跳舞的人,怎么会害你断腿呢?」
「断腿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对她说,「我能离开 G 城,已经觉得太好太好了。」
后来,容明泽跟向楠求婚了,向楠也答应了他。
容明泽说,言风就要走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往后就咱们两个,我把一切都给你,向楠,你愿意吗?
向楠的脸还未完全消肿,笑起来有些不自然。
她说,我愿意呀。
不久后,在他们的婚礼当天,当容明泽回到房间,等待他的不是美丽的新娘,而是满屋的狼藉,被破坏的保险箱,以及一张字条。
向楠的字迹就像她的舞姿,柔软娟秀。
「把一切都给我,你愿意吗?」
容明泽一身新郎官装扮,在屋子里喝骂,跳脚,乱砸一通。
向楠卷走了一笔巨款,那是无数个一千万。
容明泽或许做梦都不会想到,一直听话懂事,甚至爱上了他的向楠,偷走了他的钱,还朝他的婚姻吐了一口痰。
我早说了,他们是同一种人。
那一天,容明泽就穿着那身意大利裁缝亲手缝制的西装,打着跟新娘头饰配套的领带,坐在婚床上打电话。
他望着一片狼藉的屋子,手捏那张充满讽刺的字条,恶狠狠地对电话那头说:「把她给我弄进去!弄死她!」
然而下一刻,他就改了口。
向楠偷走的不只是钱而已,还有许许多多见不得人的把柄,足够让他后半辈子死在牢里。
他酒劲未散,找到了我,当时,薄修煜就在我身边。
「是不是你给她出的主意?止言风,就是你恨我!你就教她毁了我!」
我冷眼看着他,这个可笑的混蛋。
「是你自己看她懂事,什么内幕都让她参与。
「是你说要把一切都给她,从一开始就想用钱打发她。
「是你,容明泽,是你自信觉得她很爱你,她不会骗你的。」
我笑了起来。
「你叫我不要爱上任何人,你说爱很廉价,你看到头来,咱们俩谁被『爱情』给玩了?」
容明泽气疯了,当着薄修煜的面,居然还敢动手打我。
薄修煜将他踢翻在地,让他面冲着我,踩住他的脑袋。
「容明泽,你记着,这一个头,是你该给止艳芬磕的。」他的皮鞋碾了碾,「你欠她的。」
薄修煜抬脚,扶着我离开。
轻飘飘落地,和容明泽脑袋凑在一起的,是一张薄薄的卡片。
卡里不多不少,有一千万。
出来的路上忽然下起了大雨,让我想起我人生第一部电影的谢幕。
我回头看了一眼,用这一眼来完成我在 G 城这一年多的杀青。
驾驶座上,红毛的发色一如既往显眼,旁边坐着吧台妹,用一件厚实的羊羔绒外套盖住双腿,手在毛绒上抚摸的样子像是在爱抚一只小熊。
见到我,她没有常规地跟我打招呼,而是转回身来,高兴地对我说:「我怀宝宝了!」
其实自从我们认识,并没有说过几次话,我一直觉得她无非看在男人们的面子上才会搭理我。
可如今她转过身面向我,时隔好几个月,没头没尾又雀跃地对我说,她肚子里有一条新生命。
她抱住椅背的手上,指甲饱满,粉白,只有指尖处还有一点点残留的甲油。
我发自内心觉得高兴,「太好了,恭喜你们。」
红毛问我:「嫂子,你这两年是不是赚了很多钱?将来我的小孩能认你当干妈吗?」
我对他的称呼还有些不适应,下意识扭过头去看薄修煜。
他默默地望着窗外,玻璃上的雨痕透过冷硬的光,投射在他脸上,从他的眼角一直蔓延到嘴角,像是一道道透明的,斑驳的泪痕。
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沉默着哭泣的人。
「几点的机票?」他忽然问。
「来得及,修哥。」红毛说。
「慢点开,车上有孕妇。」
「放心啦,我自己的老婆,我自己的孩子,我比你们谁都紧张。」红毛拍了拍吧台妹的腿,然后把她的手攥在掌心里,响亮地亲了一口。
我也握住薄修煜的手,慢慢地靠在他肩上。
我好开心,甚至都不想问他要带我去哪里。
后来,我在路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只知道车子开了几个小时,驶出很远,中途为了防止红毛犯困,薄修煜还跟他换了一次班。
「过了这个收费站就是机场了。」薄修煜一边开车一边说。
于是我睁开眼睛,看见醒目的红色字牌——我真的就快要离开 G 城了。
「啧。」我看见吧台妹轻轻咂嘴,歪过头去看后视镜,「后面这台车也贴得太近了,吓人。」
红毛也回过头去看了一眼,「G 城的车牌。」
薄修煜按响喇叭,让出一侧车道。
变道时,我刚好收到一条短信,发信人是个未知号码。
「你可以离开我。」
「但你就是不能跟他走。」
我指尖颤抖,抬头却只看见那辆车加速追上,毫无预兆地撞了过来。
我曾经拍过一场飙车戏,车祸的场面尤其刺激,明明只是虚构,却能听见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看见玻璃碎片频频飞出,甚至闻到金属过热的味道。
但当一切真的发生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像是连痛觉都被剥夺。
回过神,我发觉自己是头朝下的,整个人似乎被座椅卡住。
红毛的发梢戳在我脸上,我看见他圆睁着眼盯着我。
「救我老婆。」他张着嘴,瞪着两只眼,红色的头发垂下来的样子,像是一只翻白的金鱼。
前排的两个人没有一点动静,我试图喊薄修煜,但被挤压的身体发不出一点声音。
只有前挡风玻璃上的后视镜,照见薄修煜的半边脸,血从他的发缝渗出来。
我想喊他的名字,只有锈味的鲜血煮沸了一般在喉头冒泡。
手机,我的手机还握在手里。
拨通急救电话前,我记忆里最后的画面,就是手机上的那条短信。
你就是不能跟他走。
你就是不能跟他走。
最终,我们四个人都活了下来,我伤得最轻,吧台妹伤得最重。
这大概很出乎容明泽的意料。
后来他承认,那天他听说开车的人是薄修煜,便理所当然地以为副驾上的人是我。
他是想要我的命。
红毛之前做了一件非常幼稚的事情,把吧台妹的名字文在了小腿上,这次车祸,玻璃恰好把文身划了个稀巴烂。
彼时他腿缠纱布,跛着脚在医院走廊里一跳一跳,有个顽劣的孩子模仿他跛脚的样子,他看了小孩一眼,居然没有发凶。
「你继续说,医生。」他单腿蹦着,在吧台妹的病房外跟医生对话。
「你太太她,她可能……」医生长久地停顿,「可能留不住这个孩子。」
红毛在这句话里沉默了两秒,紧接着居然笑起来,他边笑边蹦,对医生说:「嗨,我以为是什么呢!孩子没有了这无所谓!孩子没有了能有什么所谓?真的!人没事就好!人没事就好,孩子无所谓,无所谓的!」
医生丝毫没有被他雀跃的样子感染,「以你太太的身体状况,很难。这次车祸对她生育功能的损伤是不可逆的。」
于是红毛蹦跳的频率慢了下来,笑容也缓缓敛去。
他单腿站在那里半天,刮刮鼻子,又清清嗓子,「人,人,人没事就行。医生你你你你辛苦了,那个,你,我那个…… 我出去抽一支烟。」
回头时,他看见了我。
我没有脸见他。
我知道容明泽是想要我死,我甚至在想,我怎么没有死。
红毛来到我旁边,跟我坐在同一排椅子上。
我沉默着,连「对不起」三个字都没有脸说。
「我是真的希望你能跟修哥过得好。」他眼睛盯着刚刚顽劣的小男孩,目光追逐着他在走廊里跑来跑去,「但是我真的再也不会原谅你了。」
然后他起身,拒绝了我的搀扶,走进吧台妹的病房,直到我走时也没有再出来。
薄修煜也是在这一晚醒来的,当时我正在为他擦拭身体,他的指头忽然动了动,勾住了我的手。
我抬头看向他,他的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干裂的嘴唇吐出模糊不清的几个字。
「我永远…… 都会…… 保护你……」
我知道,我一直深信不疑。
一个星期后,薄修煜转入了普通病房,有一天我打开电视,看到了那部青春歌舞贺岁片热映的新闻。
这部电影卖得不错,宣传上更是不遗余力,甚至不忘蹭一蹭我这个瘸子的热度,放出了我当时的采访画面。
「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当着全国撒了一个谎,「成为更优秀的演员,把更好的作品带给大家吧。」
这才不是我的梦想。
说来可笑,上一次我吊个威亚就摔断了腿,这次出了这么大的车祸,居然几乎毫发无损,不仅如此,这件事就像从来没发生过,在媒体上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当然不觉得是怪事,我当然知道是为什么。
出品人的名单上,容明泽的大名赫然在列。
新换上来的女主角很有意思,她的本名普普通通,泯然众人,可她的艺名则文艺得多。
她叫「言风」。
容明泽就是要故意恶心我,他这个出尔反尔的骗子,永远都不会放过我。
几个月后,我们四个人陆续出院,报了警,但还是不了了之。
那辆恰好撞上来的车,肇事司机说,他当天连续赶路,疲劳驾驶,所以酿成了事故。
他甚至说他怀疑红毛酒驾了。
红毛歇斯底里,对着警察喊:「当时开车的人根本就不是我!我没有喝酒!车里有我老婆!我老婆她怀孕了!」
没有用。
自从我来到 G 城,好像什么都拥有过,又好像什么都没有用。
红毛拿着一把刀要去找容明泽,被薄修煜拦住,他说你这样去了就是去玩命,去送死。
那是红毛第一次跟他的老大口出不逊,他们两个人当着我和吧台妹的面扭打在一起。
红毛说,我是混混,我是流氓,流氓本来就是要玩命的!
你有你的女人,你为了你的女人不想当混混,没关系,我理解你,我送你走!可我也有我的女人,我也要保护我老婆!
我老婆因为你老婆,一辈子都不能生小孩!我 x 你妈!薄修煜我 x 你妈!
「妈妈」是薄修煜心上的一道疤,他从来不骂带母亲的脏话,也不许别人骂他的母亲。
但那一天,他默默地听着。
「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们!你死了也和我没关系!」
那是红毛对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就带着吧台妹离开了。
很多年后,当初 G 城人口中的「红毛仔」剃了一头青黑的短发,西装革履坐在容明泽对面。
那时荣明泽已经忘了向楠,甚至忘了我,而是找了个白富美结婚,离婚,生下可爱的儿子,再靠着离婚分到的一笔钱叱咤风云。
他甚至根本没有认出红毛,端起酒杯,热情地叫他「广宏哥」。
「广宏哥,我知道 xx 区那一片都是你在管,以后我们常联系,一起发财啊!」
红毛眼看着容明泽饮尽了一整杯酒,似笑非笑地放下酒杯,「容老板,不认识我了?我小孩就死在你手里啊。容老板,你儿子真可爱啊,咱们在这里喝着,我叫人去接他过来。」
后来,我听说容明泽跪在地上求他,说广宏哥,何必呢,咱们都是朋友,都是朋友。
红毛把一沓钞票甩在他脸上,问他:「朋友,你配吗?」
还有向楠,她后来又谈恋爱了,从容明泽那里搞来的钱,她一分不剩全花给了新男友。
她说有一天,她对小男友说:「我给你换台车吧。」
男人没搭茬,只是问:「你哪来这么多钱?」
「当初……」她回头抱住男人,「在男人那里骗的。」
「真的?」男人倏地抽身,抿唇看着她。
「真的呀,他还会打我呢。」
向楠说这句话的时候对他甜甜地笑,对我复述的时候,也对我甜甜地笑。
她说:「刚遇到容明泽的时候,我以为我最想要的是钱,可后来我才明白,我想要的是爱。」
我自始至终最想要的,只不过是爱而已。
这些都是后来的事,若要讲述,还需要很久很久,而此刻,红毛还只是「红毛仔」,还刚刚带着吧台妹跟我们分道扬镳。
容明泽还能耀武扬威地打来电话,他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以为一个向楠就能把我搞垮?我告诉你,我就是穷死也比薄修煜这个乡巴佬富一万倍!
随便他吧,反正我要走了。
在电话里,容明泽对我说:「止言风,回来吧,你要跑到哪里去?跑有用吗?反抗有用吗?你现在究竟还有什么用啊?」
我没有回答,刚要挂断,却听见听筒那头,容明泽冷冷地补充:「我爸要死了。」
我忍无可忍,「关我屁事!」
「不关你事,但关他的事。」顿了顿,他忽然笑了一声,「你的薄修煜,他不想见到他老妈吗?」
如同一道雷忽然在我脑海中炸开,我险些握不稳手机。
侧身去看薄修煜的表情,我知道他听到了。
「他老妈给我爸当了好几年的情妇,现在我爸要死了,你要不要听听她哭闹的声音?「
在我汗涔涔的沉默中,容明泽笑得阴森。
「你们可以走,我也会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去。」他的笑声断断续续,「祝你们幸福,祝你幸福啊,言风。」
我还没有挂断电话,便看见薄修煜扭头往回走。我怔怔望着手里的两张机票,忽然就喊出了声。
「不许去!」我双拳紧攥,浑身发抖,「他编的!他骗你的!」
薄修煜回过头,平静地说:「不,你知道不是。」
「那又怎么样,只要离开 G 城远走高飞,这些事情就跟我们没关系了!」
「那是我妈妈,艳芬。」
「她根本就不要你!她丢下你跟男人跑了!」
冲着他的背影,我一遍一遍地嘶喊这句话,像是要把刀扎在他挺直的背上。
薄修煜走了,留下我,和两张注定报废的机票。
没有他我哪里都不会去,我会不顾一切跟他走,我要不顾一切跟他走。
时隔多年,薄修煜终于又见到了他日思夜念的母亲。
那是个瘦弱,温顺,柔媚的女人。
她纤细的胳膊护住身体,低低地啜泣。
「我不是来争遗产的,求你们让我见他最后一面。」她说。
而我,时隔几个月,我又重温了我的噩梦。
容明泽出现在我面前,推着一只轮椅,轮椅上坐着他母亲,五官与我如出一辙。
他母亲意外地端庄温柔,「他说他不想见你,你当初为什么要害我断腿呢?我们一家人是不会原谅你的。」
女人扑通一声跪倒,颤抖着抱住轮椅上被毯子盖住的双腿,「我没有害你,求求你相信我,真的不是我害你!」
一直站在大门口的薄修煜就是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地,干涩地喊了一声「妈」。
女人转头看了她一眼,然后忽然爬起来,脚步凌乱,落荒而逃。
薄修煜追出去,两条长腿几步就追上了女人,他面对着母亲的脸,似乎有话要问。
这么多年你还好吗?
你为什么要丢下我?
你愿意跟我一起生活吗?
都不是。
「你真的是他爸的情妇吗?」他这样问。
女人想了想,说:「爱情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但是我忘了我是在 G 城。」
四年前,薄修煜高考的前一年,他父亲意外去世,母亲卷跑了所有的抚恤金,永远地离开了他。
她去投奔了自己爱慕已久的男人,尽管她一直知道,对方有家庭,有孩子,有妻子,妻子是个舞蹈家,舞动起来像是骄傲的白天鹅。
她自称从来没有想要夺走谁的位置,也没有想要破坏谁的婚姻,她只是单纯地爱上了一个男人而已。
男人大概也爱过她吧,当初,他甚至想要为她离婚。
出于对原配夫人的愧疚,除了经济上的补偿,男人答应,直到两人的孩子大学毕业,都会维持体面的婚姻。
但女人等不及了,贪婪最终摧毁了她,她太想把这个男人据为己有,所以酿造了一场车祸,撞断了白天鹅的双翼。
现在男人死了,这两个女人的命运,最终都是一声悲鸣。
容明泽坐在我们面前,双眼通红,「你说,我为什么要放过你们?」
「要是你肯替我母亲完成梦想就算了,可你为什么要去恋爱?为什么偏偏要爱上他?爱上这个恶魔的儿子?她找人撞断了我妈的腿!
「如果你好好跳舞,站到 G 城之巅,站到我母亲最想站的那个位置,言风,我说不定会放过你!我说不定会放过你!真的!可你,你为什么又要断腿呢?你在讽刺我吗?你想说命运是不能改变的,是吗?
「女人反抗的时候是不美的!女人反抗的时候是不美的!你懂不懂!」
说这话时,他正双手掐着我的脖子来回摇晃,我胸腔里的声音像是一只破碎的风箱。
而薄修煜,非常可笑,他正在一旁放空,表情哀伤。
「你不是想带她走吗?」容明泽扯着我的头发,将我扯到薄修煜面前,「好啊,我给你机会,你带她走,我绝对会让你老妈神不知,鬼不觉死在精神病院里。你也可以带着你老妈远走高飞,余生的每一天,止言风都是我的洋娃娃,我的傀儡,我的沙包,我没有尊严的摇钱树!」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我不懂。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薄修煜用那双眼睛望着我时,我的世界正在一点一点地坍塌。
表情失控,甚至笑了出来。
「你不要我了?」我说。
他没有开口,我摇摇头,也不想再听了。
「你走吧,是我不要你了。」
「艳芬,你……」
我飞快地打断他:「你有时候真的不像个混混,真的。也对,也对,那是你妈妈。」
他朝我走了两步,要来牵我的手,被容明泽拦住。
「我以为你已经选好了。」他似笑非笑地看着薄修煜,「从此以后这是我的东西,你没有资格再碰了。」
然后他看着我,「你看,言风,我说什么来着?爱情这么廉价的东西是根本不存在的,可惜,现在连你都变得不再珍贵了。」
我忽然扭过头看着他,「你能保证我跟你走,你余生就再也不会找他的麻烦吗?」
容明泽愣了愣,不说话。
「你得跟我保证,你保证再也不找他们母子的麻烦,我也跟你保证,我会听你的话,再也不反抗了。」
容明泽依旧沉默,其实他这样无耻的人,不论做出怎样的承诺都是不可信的。
没有人知道我当天随身带着一把刀。
本来我是想用来防身,但那一天,精神濒临崩溃的我,在他们俩面前切掉了自己的一根小指。
在深红色的血泊里,在男人声嘶力竭的叫喊中,我双目猩红,一遍一遍地逼迫他,「你跟我保证,你会放过他!你会放他走!你保证啊!你保证啊!」
容明泽吓坏了,他甚至吓哭了。
鲜血染红了他的裤腿,他跪在地上跟我说他保证,然后从一汪猩红的湖泊里捡起我的小指,拉着我往外冲。
后来的我,千疮百孔的我,经常会取下戴在左手的尾戒,看缝针处那一道细细的疤痕。
「别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容明泽,我不怕你,不怕跟你一起死。」
我总是会一边摆弄手指,一边这样说。
被他殴打的时候我没有发过疯,断腿时也没有,被车撞,被威胁去陪男人的时候,我都没有如此疯狂过。
只有那一次,我奋不顾身,只想保护我爱的人。
「你看,世界上就是有爱情,可能你没有,可能别人都没有,但我就是有。」
我经常跟容明泽这样说。
后来他再也不会反驳我了,他没有再去找过薄修煜的麻烦,也很少再打我,他越来越变成了一个冷漠的,成熟的商人。
我也一样。
我不再反抗,不再执拗,我开始妥协,开始学着如何流连于各种场合之间,给自己争取最多的资源。
我经常会住在明月塔的套房,有时还会放烟花来看,烟花那么灿烂,我都无暇去思考我是不是快乐。
息影之后我退居幕后,肮脏勾当却一点没少,那些刚入行的小姑娘,小伙子们找到我,甚至自荐枕席,希望我能为他们找到属于自己的「贵人」。
有人很看重我的能力,我见人下菜碟的本事,我八面逢迎的手段。
他说,一年两千万,你跟着我吧。
我说,多少?两千万?你在开玩笑吧?两千万算个屁。
有时我躺在套房的床上,躺着躺着,真觉得好像一辈子都要这么过去。
再次见到薄修煜之前,我先见到了红毛。
那时他已经是颇有威望的「广宏哥」,在一次酒席上撞见我满面春风地敬酒,非常不客气地同我讲话。
「当年,你真该替我的小孩去死。」
他说完这一句,我才认出他,可我不敢,也没有脸去跟他寒暄。
当下的我放下杯子就要跛足逃跑,却听见他在身后问我:「听说你为他切了一根手指。」
我回过头,他又问:「那他为什么不带你走?」
是啊,他为什么不选择我呢?搞得像是我自己犯贱。
红毛说:「他现在过得挺好的,我前几天见到了,在他老妈的葬礼上。」
让我算一算,五年——从薄修煜做出了他的选择,直到他母亲再一次离开他,也不过五年的时间。
可是这五年里,我已经变了太多,大概永远也回不去了。
隔了不久,我被容明泽安排,出席一个宴会,陪伴一位贵宾。
薄修煜居然也在场,甚至,他邀请我跳一支舞。
他说:「我现在有能力带你走了。」
我的指尖揉进他头发里,「我是来陪别人的,只能跟你跳一支舞。」
「我说我有能力带你走了。」
「你贱不贱啊?」我冷冷甩了他一个巴掌,「我干净的时候你不要我,贱货!」
他猝然冷脸,然后大庭广众之下,不顾形象地跟我扭打在一起。
最终,我把尾戒丢在他脸上,对他说:「我有钱的时候背叛过你,五年前,你也背叛过我,我们扯平了。」
那天我们用尽全身力气去伤害对方,就像曾经深深相爱过那样。
我们骂尽了世上最难听的话,扯烂对方华丽的衣裳,用酒水泼脏对方的脸,最后却又拥抱着彼此在淋浴头下冲洗自己。
冲洗永远也抹不去的这七年。
薄修煜说他有能力带走我了,我看未必。
在这场较量里,我们从头到尾没有赢过。
甚至在这一晚,我和薄修煜靠得那么近,近到我以为我们会接吻,却还是被容明泽的一通电话打断。
「再次见到你的爱情,怎么样,言风,是不是很开心?」
那一晚,是薄修煜把靠近脉搏的刀从我手中夺下,他哭着求我,要我好好活着。
哭个屁,我的一辈子都被两个贱男人给毁了。
确切地说,应该是三个,当年那睡遍 G 城的男主角,应该也勉强算一个。
说起来,他今年好像要放出来了。
他出狱后不久,我去找他,他正坐在沙发上抽烟,七八岁的儿子在客厅里疯了一样地跑。
意外的是,这个孩子一点都不丑,甚至非常好看。
「没想到你会来找我,我出来以后,你是第一个。」
「我找你有事。」我说,「我想知道当年我的腿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松弛地倒在沙发上,「坐嘛,坐下说。」
我坐了下来,在他对面,他掐灭了烟,恍惚地看着我。
「容明泽有没有给你讲过他老妈的事?」他笑了笑,笑容有些瘆人,「我这里有一个不一样的版本哦!」
女人的丈夫有了外遇,甚至,他真的爱上了情妇,想要为情妇离婚。
女人不愿意。
她是个有尊严的,体面的美人,她的一切怎能被一个服务员给夺走?!
什么爱情,她才不相信呢!
她要一段体面的婚姻,要她的儿子继承所有的财产,要她的丈夫永远属于她一个人!
于是,她找人撞断了自己的双腿,阉割了自己作为舞蹈家的灵魂。
当她哀怨地啜泣着,对丈夫控诉第三者是如何心狠手辣时,她知道男人是有被她打动的。
男人最终回归了家庭,也和情妇彻底断了联系,只是她们的孩子,却从此活在了仇恨里。
我默默听完,只觉得浑身发冷,「那我的腿……」
「自折双翼的白天鹅,怎么会愿意看到湖面上,有其他的天鹅在飞舞呢?」
他说是容明泽的母亲找人弄断了我的腿,出于嫉妒,和某种恨。
「我凭什么相信你?」我抱紧双臂,几乎是下意识反驳道。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记得我告诉过你吗?我和一个有钱的女人有个孩子。对了,我好像没有告诉过你,那女人是个残废,是个为了男人连自己的腿都能撞断的疯女人。」
「可你不是说,她三角眼,蒜头鼻……」
「你是白痴吗?」他大笑一声,看着我,「再英俊的男人,逼迫你的时候都是令人作呕的。对了,再告诉你一件有趣的事,那个女人曾经跟我说过,如果等孩子大学毕业,丈夫还是要跟她离婚,她就会把丈夫给……」
他对着我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我差点从沙发上掉下去。
如果他说的都是真的……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我把这些东西整理好,交给了我相熟的记者准备见报时,容明泽却在几天后,在大庭广众之下揪着我的头发,将我拖出办公室。
他一边打我一边喝骂。
「你是不是忘记了被人背叛的滋味?这里是 G 城啊!」
「止言风,你就不能认命吗?你就不能认命吗?!」
要不是后来有人拦着,他差点把我的头按在马桶里,真的。
真相永远也不会公之于众了,我知道。
但我必须要告诉薄修煜,这对他来说很重要,这几乎是他母亲最体面的遗容。
我鼻青脸肿地找到他,告诉他,你妈妈没有开车撞人,更没有撞断别人的腿,你不要难过,我不想你再难过。
他默默听我说完,侧开身叫我进去坐。在沙发上,他沉默地看了我很久,用他的双眼逡巡我一身的伤痕。
他说他要保护我一辈子。
可又把我留给一个频频挥拳施暴的男人。
默默无声地,我看见他红了眼睛。
他将我圈在怀里,像七年前一样,一边放上一部「新扎师妹」,把音量开到一格,一边温柔地哄我入睡。
醒来时,天像浓墨一样黑。
我坐在他空无一人的家里,忽然没来由的心悸。
我想起我们刚刚认识的那时候,在 ktv 里,他替我出头,用烟灰缸砸了别人的脑袋。
当时我抱着他的腰,说别打了,打死人要坐牢的!
打死人要坐牢的!
今天,就好像那一天啊……
半夜三点,他浑身是血地拧开了门。
我想抱住他,他却后退半步。
「这是他欠你的。」他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也是我欠你的。」
「止艳芬,再也不会有人打你了。」
那一天,他一共捅了容明泽 34 刀,恰好是这七年来容明泽打过我的次数。
再一次见到薄修煜,当然是在 G 城监狱。
隔着一面玻璃,我们沉默地望着彼此,直到时间都快耗尽了。
最终是我先开口跟他说:「你后不后悔,修煜?你还想不想要我?」
他微笑地看着我,不回答。
「我觉得我早该是你的。」我又说。
「你不是任何人的。」他终于开口,声音有些沙哑,「艳芬,你是自由的。」
我落了泪,却强笑着问他:「我等你出来好不好?」
他笑了笑:「别骗自己。」
薄修煜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我独自站在 G 城之巅。
明月塔的套房涨价了,七年时间,涨了一位数,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
站在这里看 G 城,真的好美。
你看,马路上那个彷徨失措的小姑娘,多像我啊!
我看见她踌躇满志来到 G 城,经历虚荣,收获爱情,带走她充满罪恶感的第一桶金。
我看见她勇敢拒绝,无奈妥协,选择背叛又幡然醒悟。
我看见她与爱人厮磨又争吵,彼此保护又疯一样地折磨,厮守又分离。
我看见梦想,看见鲜血,看见她浪迹过的每一方床枕。
今天是我爱人的忌日,我怎么还涂着鲜红的指甲油?
于是我坐在窗台上,一点一点把指甲油抠净,在这个无趣的过程里想了很多。
我想到了向楠,她依偎在小男友怀里,说我知道你只想要我的钱,没关系,你看那几个想要爱情的没有一个好下场。
我想到了红毛,他双眼通红跪在薄修煜的坟前,说我怎么会恨他!那是我大哥!永远都是我大哥!
我想到了吧台妹,她哀伤的眼睛看着我,说你有没有想过,将来给他生一个孩子?可是没机会了,他死了。
我想到了容明泽,他一身的血窟窿,笑着对我说,你早晚要死在男人手里,早晚。
最后我才想到了薄修煜。
我想要勾画他的脸,模拟他的声音,但都失败了。
他好模糊,模糊得像一团魂魄。
「如果不去感受爱,我们和一个空壳子有什么区别?」
「你不是任何人的,你是自由的。」
他说,我应该叫止言风,把所有的不可言说,止于口,化于风。
此时此刻,我终于听清了风,听清了他在风中这样说。
于是我怀抱清风,纵身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