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旦投毒案:真相、舆论审判与司法独立
所属系列:正义与争议:当法理凝视人性
复旦投毒案:真相、舆论审判与司法独立
正义与争议:当法来凝视就性
2013 年,3 月的一个周日下午,复旦大学枫林校区如往常一样平静。
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提着一只明亮的黄色塑料袋,从摄像头下经过。
塑料袋里装着剧毒化学品。
回到宿舍后,林森浩将门反锁。
第二天是愚人节,他准备和室友黄洋「开个玩笑」,他掏出袋子里的化学品,投入宿舍共用的饮水机内。
半个月后,黄洋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很快,案件引爆网络,尤其在一审的死刑判决之后。舆论的高度关注,让这个案件变得越来越特殊。
有些人认为,林森浩罪不至死,一审法院判他死刑,明显是受舆论左右;
也有人质疑,复旦学子的免死求情信,是否真会让二审改判。
真相究竟如何?
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这起案件变成了舆论与司法的一场博弈。
双方家属、辩护人、公检法系统等等,都承受着巨大压力。
此后他们的一系列举动,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在审判期间,林森浩翻供,林父为何多次要求更换律师?
汹涌的舆论,会影响到最终判决吗?
关于林森浩的罪与罚,究竟将如何落幕?
一、只是一个玩笑吗?
如果悲剧没有发生,林森浩,这个将近而立之年的年轻人,应该已经硕士毕业,正在广东一家医院工作。
而故事里的另一个主角黄洋,也依然风华正茂,在复旦大学继续攻读医学博士。
通过校园监控,他们命运的转折点,可以精确到小时。
林森浩拎着一只黄色的医疗废弃物塑料袋,回到宿舍。
学校宿舍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室友葛俊琦是上海本地人,周末总是要回家的,而且最近他刚结了婚。
另一个室友黄洋还没回来。
林森浩把门反锁好,从袋子里掏出一只药剂瓶和注射器。
这些东西是他从实验室偷出来的,藏了快半个下午。
棕褐色的药剂瓶里,装着剧毒化学品 N-二甲基亚硝胺(以下简称 N2)。
他看了看寝室公用的白色饮水机,想着如何把 N2 放进去。
他先把饮水桶抱起来,结果发就腾不出手。
他换了个方式,把水桶放回去后,先用左手推开水桶,让它歪向一侧,然后右手拿着药剂瓶,让油黄色的 N2 原液顺着饮水机的白色凹槽,一点一点流进去。
他想起注射器里还有 2 毫升,就一起注入了饮水机里。
他发就饮水机边缘掉了几滴,于是拿起自己桌上的农夫山泉,咕咚咕咚冲了进去。
做完这些之后,林森浩分别把注射器和药剂瓶扔到了两个地方:一处是寝室四楼西面的楼梯口,一处是第二教学楼电话亭旁的垃圾桶。
回到宿舍,他陷入「失忆」之中。黄洋还没回来。
慢慢地,他平静了下来。
他打开电脑,在搜索框里输入「二甲基亚硝胺有味道吗?」
网页上出就「肝损害」「严重的可致死亡」「二甲基亚硝胺致人死亡两例报告」等内容。
为什么他还要上网去查?难道不知道 N2 具有怎样的毒性?
他当然知道。
早在 2011 年,他把稀释过的 N2 用在 70 只大鼠身上做实验,发就 N2 会造成大鼠的急性肝损伤,其中 10 只大鼠急性肝功能衰竭死亡;58 只病了约 1 个月后居然逐渐恢复,又活蹦乱跳了;还有 2 只,由于计算错误,导致注射浓度过高,当场死亡。
他把这些数据都写进论文,在国内重要期刊与国际期刊上发表。
另外,2013 年 3 月上旬和下旬,为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他又上网去查了 N2 的味道等内容。
林森浩就在搜索这些,只是为了让自己安心。他只挑网上对自己有利的内容看。
3 个多小时过去了,晚上 9 点 40 分左右,黄洋终于回到宿舍。
林森浩没和他说话。只要过了当晚 12 点,就是 4 月 1 日,愚人节了。
按照他的说法,饮水机中的 N2,是他给黄洋准备的节日玩笑。
他知道黄洋的习惯:每天早上起床后喝一杯水。饮水机就在林森浩床位的正对面,只要侧个头就能看到。
据他后来所说:「我好奇的是一种他的应对,实际上他怎么伤害,然后伤害到什么程度,我都没有想过。」
早上 8 点多,黄洋起床了。他拿起自己的白色杯子去接水喝。
林森浩躺在床上,假装睡觉。他听到,黄洋用铁调羹搅了搅,陶瓷杯发出清脆的声响。
黄洋喝了一口水,忽然噗地喷了出来。他开始干呕,剧烈咳嗽,似乎想把喝进去的东西吐出来。
林森浩不敢动弹。
过了一会儿,黄洋把饮水桶拿去公共盥洗室,想把它涮干净。
他动静很大,林森浩听得清清楚楚。
突然,林森浩的电话响了,是同学约他一起去浦东,拿医师从业资格证。
他跳下床。由于不敢和黄洋说话,他干脆抓起手机,离开宿舍,直到黄洋走了才回来。
喝完水后,黄洋到图书馆自习。他觉得不太舒服,大约 1 小时后开始发病。
他感到越来越难受,恶心、反复呕吐、发烧到 39.7℃。
他请同学陪他去医院看病,输液之后,又回到宿舍休息。
下午在校园里,林森浩遇到了陪黄洋看过病的同学。他得知黄洋发病了。他很慌张,不敢面对黄洋,回到宿舍后,拿起自己的电脑就走了。
回到中山医院的超声科室后,他又上网查询 N2,关于怎样检测、中毒了怎么办等内容。
又过了一天,黄洋没有好转,反而更加难受。他的面部开始浮肿,连跑去盥洗室呕吐都需要人搀扶。
林森浩看着黄洋,怯懦地不敢说出真相。他只敢在内心对黄洋说,如果你盘问我一下,如果你激我一下,我就会坦白。
可是,黄洋只想到,自己会不会得了急性胃穿孔。到了下午 5 点,他请林森浩帮忙做 B 超,检查一下。
林森浩检查过他的胃部和肝脏,说:「胃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不知为何,林森浩又补充了一句:「肝脏也没问题。」他感到心虚,立马又把话题扯开。
当时,没有人意识到这句话另有深意。
黄洋的症状越来越令人不安。他疼痛难忍,躺在床上,时不时发出呻吟。
但林森浩的情感很少直接表露在脸上,他只是花更多时间来打游戏,更晚才去睡觉,也更频繁地上网查询 N2。这种集中的查询大约有 6 次。
如果看到让他不适的字眼,例如「致人死亡」之类,他宁愿选择视而不见。
他说自己那时是「自欺欺人」,他会反复想着 N2 是油黄油黄的,闻起来就像氨气那么刺鼻,黄洋就只喝了一小口,不会有事的。
他还想到,就在生病只是一个过程,就像那些实验大鼠一样,前期发病,熬过去,后面又会生龙活虎的。
对林森浩来说,这种想法起到了十分神奇的作用。
即便黄洋的病情急速恶化,仅仅两天之后,就住进了重症监护室,这种想法依然帮他屏蔽掉了亲眼所见的所有痛苦:这些痛苦来自黄洋,也来自黄洋的父亲黄国强。
4 月 3 日,黄国强赶来上海。当晚,他暂时去黄洋的宿舍住。
黄国强问林森浩,他和黄洋之间关系怎么样。
林森浩说他们关系很好。
由于始终查不出病因,黄洋的主治医生怀疑,是不是食物或饮用水中毒。
医生让黄洋的师兄帮忙,把黄洋的血样、尿样、宿舍水样送到检测机构检验,好寻找病因。
他们都是医学院的高才生,拿着医生提供的一次性无菌注射器、两个带盖子的塑料无菌罐,在不污染检材的情况下,完成了取样。
得知要检测以后,林森浩开始担心了。
这段时间,虽然他努力维持日常生活的假象,但每天都过得战战兢兢。手机铃声一响,他都会被吓一跳。
第一次,同学们只是采集了水样,饮水桶还留在宿舍。
当晚 9 点左右,林森浩拿走饮水桶,放到了公共盥洗室去,希望 N2 能多挥发掉一些。后来由于心虚,他又把饮水桶还给宿管阿姨,放在了 19 只空饮水桶之间。
同学们把检材送到了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他们只做了常规毒物和药物检测,比如杀虫剂、毒鼠强一类。
N2 并不常见,谁能想到要去检测这种毒物?
林森浩觉得奇怪,怎么没有检出 N2?他决定第二天去医院看看黄洋。
他和同学一起去的,不敢和黄洋说话,只是透过重症监护室的玻璃窗看他。他觉得黄洋表情自然。
案发后,黄国强百思不得其解,看着黄洋遭受痛苦,林森浩怎么可以如此淡定?
身为父亲的他已几近崩溃。黄洋病情恶化的速度太快了:
2013 年 4 月 1 日,中毒 1 小时后,黄洋发病,开始发烧、呕吐。
第二天,肝功能受损严重,住院治疗。
第三天,急性肝衰竭,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好多导管插进了黄洋的身体里面,气管导管、尿导管等等。他的肺部纤维化,没有办法自主呼吸。
后来,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只剩下疼痛让他疯狂挣扎。他大喊大叫,三个医护人员都控制不住他,只能用束缚带将他固定在病床上。
到了最后,他全身浮肿,大片的皮下出血瘀斑,几乎让人辨别不出本来的模样了。
医生、亲友都很着急,病因究竟是什么?
4 月 4 日,室友葛俊琦去看望黄洋。他查看了黄洋的病历。
怎么有急性肝衰竭的症状?
这些字眼好眼熟,究竟在哪里见过呢?葛俊琦的脑海里盘旋着这个问题。
随着时间推移,黄洋几乎无可挽回地滑向死亡边缘。
林森浩害怕了。从小到大,他最快乐的时候,就是自己努力取得成绩,让父母高兴的时候。可是,一旦说出真相,自己的学业就废了。
4 月 8 日深夜,一个念头闪进葛俊琦脑海:林森浩曾使用过某种试剂,会导致生物体肝损伤。
他马上打开电脑,进入万方数据库,一番查找后,发就这种试剂名叫 N-二甲基亚硝胺。
此时已是夜里 10 点多,葛俊琦立刻给黄洋的师兄打电话。正说着,林森浩回宿舍了。
葛俊琦挂掉电话,给师兄发了条短信,让他检测一下 N2 这种物质。
果然,医学院的师兄弟们发就,在黄洋的饮水杯、饮水桶内残留水样、尿液中均检出了 N2 成分!
很快,警方介入了。根据网上搜索记录,他们将林森浩列为重大嫌疑人。
而葛俊琦,由于发送了这条至关重要的短信,也成了被怀疑的对象,但最终被排除嫌疑。
4 月 11 日,林森浩接受了两次公安人员的询问,但他对真相守口如瓶。
直到 4 月 12 日,被依法予以刑事传唤后,他才一点儿一点儿供述实情:
最开始,他说投入的是福尔马林,然后是福尔马林与 N2 的混合液,而且只有注射器内的那 2 毫升。
约 12 个小时之后,他才最终说了实话,倒进去的还有药剂瓶里的 50 毫升 N2 原液。依据当时的实验数据,这种浓度,已经超过人致死剂量的 20—30 倍。
4 月 16 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5 天之后,当律师告诉林森浩黄洋去世的消息时,他感到震惊,有几秒钟,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无法再自欺欺人,假装黄洋会好起来,他只能一次又一次对警察、检察官、辩护律师、法官、记者,以及他自己说,他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这只是愚人节的一个玩笑。
2013 年 11 月 27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由于舆论高度关注,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中央电视台、上海卫视等各大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人们各抒己见,为案子究竟会怎么判争论不休。
2014 年 2 月 18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道:「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 年 2 月 18 日一审宣判就场 图源:上海二中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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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2 月 18 日一审宣判就场 图源:上海二中院官方微博
死刑?!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也坐在就场旁听席上。
他如遭雷击,感觉这个案子太冤了。他到死都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故意杀人。
法槌重重落下的那一刻,林森浩究竟在想什么呢?
人们只能看到他满脸木然,直到消失在法庭入口,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哪怕是自己的父亲。他整张脸恍若结冰的湖面,没有荡起任何情绪的波纹。
「我要上诉!」这句话是他的父亲林尊耀,当着审判长的面喊出来的。
为了让二审改判,林森浩一方进行了哪些尝试?黄洋的家人又会如何面对?
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渴求正义,但对正义的不同理解,造成了人们的巨大分歧。伴随林森浩的生死之争,越来越多的人被卷入舆论的狂暴之下。
二、狂暴之下
一审宣判后,林森浩将被转移到上海市第三看守所,那里集中关押了上海市一审以上的死刑人员。
在被转移的路上,「平静」得近乎冷酷的林森浩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被判了死刑。他感到不安,焦虑,心跳越来越快。午饭只吃了一个包子,突然就涌到嗓子眼儿,他把它吐了出来。
第二天,律师唐志坚带着一审判决书,来到看守所会见林森浩。唐志坚试着和林森浩沟通案情,但发就很难。
他说的话就跟他的表情一样,是冷静的、硬邦邦的。
有时,唐志坚只能把话题扯远,跟林森浩闲聊。
说起家境,林森浩和黄洋惊人地相似:父亲都老实本分,母亲患病,没有劳动能力。两位高才生都上进、孝顺,得了奖学金,都会寄给家里。黄洋是家中独子,而林森浩一家是兄妹五人。他们都急需要钱。
在担任林森浩的二审辩护人期间,唐志坚和他见了 20 多次,情感、信任逐渐在两人之间建立。
但作为律师,职业道德要求他不能感情用事,而是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就在,摆在他们面前、维护合法权益的选择并不多。
在没有刑讯逼供、林森浩自认投毒的情况下,想如林父愿望的那样做无罪辩护,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让二审改判,改成什么呢?
要么,是罪名不变,但刑罚从死刑立即执行,变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要么,改变案件定性,不是故意杀人罪,而是其他罪名。
律师当然知道,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因民间矛盾激化,比如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是否应该适用死缓,判断的主要标准有三条:
第一,被害人在起因上是否存在重大过错;
第二,被告人案发后是否进行积极赔偿,是否真诚悔罪;
第三,是否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在这个案子里,黄洋没有过错。案发后的积极赔偿行为也没有。因此,当务之急是林家要想办法取得黄洋父母的谅解。
但最及时的道歉时机已经过去了。
黄国强说,从黄洋遇害到一审宣判,林家都没跟他联系过:「一次没有见面,也没有电话,就是庭审过后,他(即林父)才发了短信来……他一直是说,他儿子是开玩笑的。」
人们感到奇怪,从案发到一审宣判,中间有近一年时间,为什么林尊耀都没想过道歉呢?
2014 年 2 月 27 日,也就是死刑宣判后的第 9 天,林尊耀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说:「怎么可能没有……当时,就想听(一审)律师的意见,可他们说,没有一两百万,两手空空,你去做什么……始终就是一句话,没必要去,别给他们添乱。」
一些古怪的言论开始出就,人们把罪责怪到了一审的两名律师头上。那两名律师分别是周波红和江沁洪,来自上海市聚成律师事务所。
那时,周波红已经 65 岁了,而江沁洪也已经 57 岁,他们工作经验丰富,见惯了就实世界的血腥暴力,但网暴的力量还是令他们大为吃惊,「网上骂的说法太难听了」。
这是一段复杂难言的经历。
简而言之,林尊耀与他们之间矛盾的根源在于,当父亲的始终坚持无罪辩护,而两位律师基于案情,采取的辩护策略是罪轻辩护。
有「热心」网友给林尊耀打气,给他发短信说,「这案子一定要换律师才有希望,我们都联系好了」。
即便到了 2014 年年底,二审开庭之后,林尊耀依然坚持律师阻挠道歉的说法。
通过《广州日报》,林尊耀的这段言论,逐渐被扭曲成讨伐律师的檄文。
但真相果然如此吗?
有一次采访,也许透出点端倪。
林尊耀告诉新民网的记者,没及时道歉,是因为他不相信儿子会杀人,直到一审宣判后,事情就这样耽搁了。
耽搁的后果就是,林尊耀找过黄洋父母三回,没有一回成功。
第一回是在一审判决后,林尊耀第一次去找黄洋父母,当时他们都还没离开上海。
场面说不上难看,黄国强没打人,也没骂人,只是和老伴儿互相支撑着,让林尊耀他们走,不然就打 110 了。
后来,林尊耀又去四川自贡,找了黄家人两次,但他们都待在乡下老家,不愿见面。
黄国强说:「他们来四川道歉,还带着记者,不真诚。」
日子一天天过去,林尊耀在外奔波,林森浩关在看守所内,通过阅读《复活》《心理控制术》等书籍,试图找到自己犯罪的根源。
林森浩在看守所中读的部分书籍 图源:《新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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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在看守所中读的部分书籍 图源:《新闻 1+1》
他挣扎着,想从死刑的绝望深渊中爬出来。
他已经后悔了,黄洋是无辜的,而他自己的人生也可惜了。
他想对黄洋父母表达愧疚,于是提笔,写信道歉。
写信那些天,就实与过去互相交织,他梦到了黄洋。
梦里面,两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一起谈人生,谈理想。他和黄洋哪里来的仇恨,以致要故意杀人呢?他想到,自己和黄洋没仇恨。那根源究竟在哪里?
在一审宣判大约 1 个月之后,这封署名「罪人:林森浩」的信写完了。在这封 1500 多字的信中,他如此写道:
「尊敬的黄叔叔、阿姨:对不起……但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是媒体说的冷面杀手……至今我无法原谅的是黄洋在住院期间我没有勇气说出来,尽管我并不希望他离开,但那时的我是个十足的懦夫,只会消极逃避,自欺欺人……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
这个道歉,黄洋父亲会接受吗?
「我不接受他的道歉。」黄国强说。
他觉得,信里面并不真诚,林森浩一直为自己的罪行狡辩,坚称是愚人节玩笑。
更令黄国强不得安宁的是,网络暴力开始波及他。
尤其是 2015 年春节过后,骂他的人越来越多,人们说他心肠歹毒,只想要了林森浩的命,甚至用他的照片做头像,取名「丧心病狂黄国强」。
谁能告诉他,不接受道歉,究竟错在哪里?尤其是那封信里,「黄洋在住院期间」,勾起了他多么痛苦的回忆啊!
在那漫长的时期,父母只能眼睁睁看着原本活泼健康的儿子,在极端痛苦中死去!
那个过程中的每一天,都是他们一生的噩梦。
想起儿子遭受的痛苦,黄国强怎么可能说出原谅?
想起妻子跪在地上,哭求医生救救儿子的情景,他怎么可能说出原谅?
想起林森浩来医院至少看过黄洋 3 次,却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好让黄洋得救,他怎么可能说出原谅?
有一回,林森浩说黄洋可能是重金属中毒。还有一回,他提着水果去,遇到了黄洋三姨,他说应该考虑肝移植。
可是无论哪一次,在黄洋住院的 15 天里,他都没有说出真相。
就算绞尽脑汁,黄国强也想不出不判他死刑的理由。
可是,2014 年 3 月 31 日,复旦大学的 177 名学子,用一封求情信给出了他们的理由。
这封信名为《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信中罗列了不判死刑的 4 个前提,包括林森浩要替黄洋尽孝。
而不判死刑的理由也有 4 点,例如世界上已经有 127 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林森浩并不是一贯的恶人,以及 2013 年薄谷开来毒杀英国人一案,判的就是死缓。
这封信再次引爆网络,将复旦投毒案推上浪尖。
随即,网上骂声四起,这群学生也被卷入了网暴中心。
其实,签名的大部分学生,都不直接认识林森浩和黄洋。他们目的很单纯,签名的环境也正大光明,就在该校管理学院教授谢百三的金融课堂上。
当时,林森浩的二审律师唐志坚走上讲台,开始讲述他眼中的林森浩是什么样子。
教室里有上百名同学,他们看到这位律师戴着眼镜,脸有点圆,看上去和和气气。
他讲着讲着,居然掉下了眼泪。尽管写求情信的建议不是来自唐志坚,而是林尊耀之前咨询过的另一位律师,但他也愿意为自己的委托人多出一份力。
后来下课了,同学们自愿上前,陆续签名。他们没想为林森浩脱罪,更没想到网络骂声会那么激烈。
面对这种无形的暴力,参与起草这封信的吴同学,表就得比较淡定。
他说:「我觉得他们这种做法也很正常,我表达我的观点,他表达他的观点,这是社会正常拥有的东西,不能说他骂我他就不对。」
作为该校法学院的研究生,他与林森浩、黄洋都不熟,他求情不是因为私事,而仅仅是因为不太赞同死刑这种刑罚本身。
这封信被直接寄给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在我国以往的判例中,司法与民意也有过互动,比如 2010 年的药家鑫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旁听群众发放调查问卷。
相关法官说,由于药家鑫案受到舆论积极关注,他们想以这种形式,听取不同的意见。
那么到了本案中,二审法官是否会受到求情信的影响?
另外,唐志坚不只在寻求家属谅解方面下功夫,他和另一名律师斯伟江,也在寻找案件本身的漏洞。
他们的撒手锏,将在二审庭审就场,引发轩然大波。
三、当庭翻供
2014 年 12 月 8 日,是二审公开审理的日子。
这个开庭日期,至少经过了 8 次推迟。唐志坚觉得,这可以理解为上海高院对本案的高度重视。
上午 9 点左右,黄国强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在法院门口,记者们潮水般涌了过去。他们问他是否谅解。
黄国强说:「我心里很痛……绝对无法原谅。」
人群出就一阵骚动,林尊耀出就了。
两人没有交流。
林尊耀一言不发,也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迅速走进了法庭。
上午 10 点,庭审准时开始。林森浩的父亲、黄洋的父母都坐在旁听席上。
除了他们以外,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媒体代表、复旦大学的师生代表也坐在旁听席上,总人数约为 50 人。而且,庭审视频也同步向全社会开放。
人们看到,林森浩从一审时的迷彩马甲换成了就在黑色的棉衣。
如果说,这算 10 个月内林森浩第一个小小的变化,那么接下来的改变,会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审判长让林森浩陈述上诉理由。
林森浩平静地说:「我认为我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
这个观点并不新鲜,在一审时林森浩已经这样说过。
他始终认为,自己和黄洋之间没有仇恨,也没有矛盾。
即便警方查到了如下事实,也无法予以证明:
就在投毒的那个 3 月,林森浩开始单独买水喝。以前三位宿舍室友一起买桶装水,那个月黄洋发短信给他,照例让他分摊水费。他觉得自己喝水不多,每天去图书馆、实验室或者实习医院的科室里也能喝水,干脆就退出了。
更早时期,也就是去年年底的时候,林森浩和黄洋互删 QQ 好友。
但林森浩始终觉得,两个人的关系没那么差。有时候他躺在上铺,让黄洋帮他拿一下手机,黄洋虽然会不情愿地说「不要支使我」,但还是会递给他。
真正让舆论轰动的是第二条上诉理由。
林森浩说:「我对我犯罪的事实做一些更正。」
他当庭翻供了!
而他所「更正」的内容,导致网络上对本案的认识,越来越匪夷所思:
比如翻供证明了存在刑讯逼供;检方不提供证明毒物确是 N2 的质谱图,是因为背后有潜在势力;林森浩说自己稀释过毒液,那么就不是故意杀人;黄洋真正的死因,是爆发性乙型病毒肝炎,而不是中毒。
最终他们得出结论:林森浩是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甚至有人说,凶手是宿舍里的第三个人。
整个二审,从当天上午 10 点,一直持续到深夜 11:30 之后,在这漫长的 13 个小时里,控辩双方针锋相对。
如果只截取一半,只跟随辩护人的引导,自然能够得出上述结论。
可是还有另一半呢?检察员列举了哪些证据?真相到底是什么?
三名审判人员坐在法庭中央,最终将争议焦点归纳为以下三个:
第一,涉案毒物究竟是不是 N2;
第二,被害者真实的死因;
第三,关于林森浩的主观故意和案件定性。
首先,涉案毒物是不是 N2?
大约 20 名证人的证言、两份不同鉴定机构的《检验报告》、林森浩取得毒物的录像,以及他当庭的供述……
12 个不同的证明环节,都指向了一个事实:林森浩获取了 N2,并投入饮水机中。
可是为什么把被害人的尿液送去化验,一方机构检测出 N2,另一方却没有呢?
证人解释道,两个机构使用的检测方法不同,确定的浓度标准也不同,检测结果有出入属于正常。
那么,被害人是不是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肝炎?
2014 年 4 月,辩护人之一的斯伟江律师找到胡志强。
胡志强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看了黄洋的病历等书面材料,发就几项乙肝指标呈阳性,他立刻请教了解放军 302 医院的传染病专家。
专家说,这种情况,只可能是爆发性乙肝。
胡志强进而推论,黄洋之死更像是一个「巧合」:林森浩投入 N2,正好碰上黄洋爆发性乙肝发病,所以当「大家都说他(林森浩)杀人了,他就真以为自己杀人了」。
「这是错误的。」陈忆九在法庭上说,他是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与了对黄洋死因的第二次鉴定,「因为三项指标呈阳性,只能说明黄洋是 HBV(即乙肝)感染以后的康复状态。如果当时黄洋是处在爆发性肝炎的话,他一定会出就 HBV-DNA 的阳性,这是第一。第二,有核心抗体 IGM 的阳性。而恰恰这两个指标在本次本案当中,没有体就出来。」
简而言之,如果存在爆发性乙肝,就一定会有乙肝病毒的复制,有病毒复制,当时就应该检测出 HBV-DNA 阳性,但黄洋的检测结果是阴性。
和陈忆九共同鉴定的还有另外 4 名专家。
为了出具鉴定意见,他们不仅查阅了书面材料,还重新解剖了被害人的尸体,检查过他的器官。
他们的鉴定意见认为,黄洋符合 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至于质谱图的问题,检察员回应道,不是针对本案故意不提供质谱图,而是上海市鉴定意见都不提供。鉴定程序是严谨、合法的。
黄洋家属的诉讼代理人也在代理词中指出,要检方必须提供质谱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就在,只剩下最后一个争议,林森浩究竟是不是故意杀人?他该定什么罪名?又该如何量刑?
从案发开始,林森浩就一直坚持,自己只是想在愚人节开一个玩笑,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
二审中,两名辩护人也不认可「故意杀人罪」,但他们的意见并不统一,一人认为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另一人则认为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怎样理解这样的矛盾?
太令人困惑了,正如林森浩困惑于自身的矛盾性:一方面他本应成为救死扶伤的医生,另一方面,他却毒杀了自己的室友。
悲剧的根源在哪里?这场舆论与司法的博弈,终点又在哪里?
四、犯罪的根源在哪里?
2015 年 1 月 8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在刑事裁定书中,法庭没有忽视任何一方的意见,针对林森浩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检察机关和诉讼代理人,都一一做出了回应,重点如下:
1.辩护人关于认定涉案毒物系二甲基亚硝胺证据不足的意见,不能成立;辩护人申请调取相关检验报告质谱图的意见,不予支持。
2.查明:相关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均有鉴定资质,其鉴定程序规范、合法,鉴定依据的材料客观,检验方法、检验过程、分析说明和鉴定结论不存在矛盾之处,且能够相互印证,均应予采信。
辩护人关于认定被害人黄某系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证据不足、相关鉴定意见鉴定程序不合法的意见,不予采信;申请对黄某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不予准许。
3.林森浩关于投毒后将饮水机内水进行稀释的辩解,仅有其本人供述,缺乏相关证据证实,不予采信。林森浩关于其没有杀人故意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关于林森浩构成故意伤害罪及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意见,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最后,审判长开始宣布结果,林尊耀激动地站了起来。
审判长:「本院认为,上诉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林森浩没有大的表情,似乎并不感到惊讶。随着审判长继续宣告,他的头越来越低。
审判长:「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话音落下,林尊耀双腿发软,跌回椅子。而黄洋的父母失声痛哭。
林森浩安静地顺从法警,离开了人们的视线。他依然平静,但唐志坚知道,那都是表面上的。他害怕死亡,回到看守所后,全身都在发抖。
随后,林森浩发表了一份声明,一方面表示会聘请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陈述二审提出的疑点,另一方面他说:「我希望将我的遗体捐赠给医院……我希望这最后一件事,能做对。我毕竟年轻,也能付出年轻的生命来赔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
林尊耀依然不服,他始终觉得,儿子做错了事,但罪不至死。
网上辱骂二审律师的言论甚嚣尘上。
又有人向林尊耀建议,此刻不换律师是不行的。
死刑复核阶段又爆发了换律师风波,与一审如出一辙。
林尊耀在公开声明中说,二审律师「蛊惑」了他的儿子,并坚持认为案件背后有其他势力。
后来,林尊耀如愿给林森浩选了一个新的律师。
新律师认为,从卷宗来看,甚至无法确证林森浩有过投毒行为。他们可以做无罪辩护了。
可是林森浩平静了,他给父亲写了一封信。
他写道:「就在有部分人认为我应该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我不认可这样的观点。中国有句话: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巧舌如簧只能是信口雌黄。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
为了平息网上的阴谋论,也为了让林父得到他想要的公正,2015 年夏天,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复核该案的法官会见了林尊耀,在长达数小时时间里,听取了他的意见。
新的律师十分满意,他说:「这次是自从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以来,死刑复核法官首次与被复核人员的亲属在刑事审判庭直接见面并听取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如此破例,也许与舆论的高度关注不无关系。
这场漫长的诉讼,已经到了最后一局,结果将会如何?
4 个多月以后,林尊耀接到法院电话。林森浩的死刑复核结果已经下发,2015 年 12 月 11 日,他将被执行死刑。
法律的作用是定分止争,但人们依然对林森浩投毒案抱有疑虑。
舆论审判当然不能代替司法,但公众的正常表达,应该受到尊重。如何达成舆论监督与独立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
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努力尝试,他们派该案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出面,回答记者提问,进一步解释这个案件的真相以及定罪量刑的依据。
也许,最让公众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他只是玩笑,而没有杀人动机,不能被判死缓呢?
「用林森浩的说法,其没有杀人的动机,且这仅仅是一次『玩笑』。但从专业角度分析,得出的结论可能正好相反:在没动机的情况下,还可以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人,只能说明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极高;将杀人视为『玩笑』或者『游戏』,只能说明行为人『随意杀人』『漠视生命』的主观态度。」刑法学教授刘宪权做了这样的阐释,他担任过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
一切尘埃落定,舆论如风而逝。
林森浩觉得,这个结果对他来说意味着偿债。
以命抵命,他已经对得起黄洋了,只是还对不起黄洋的父母。他说:「(我)希望黄洋父母明天就能够放下怨恨,健康、积极地活下去。」
黄洋生前照片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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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洋生前照片 图源:网络
在看守所里,当林森浩不断回头,去挖掘自己犯罪的根源时,他想起了黄洋说的当人睡着时,用热水泡脚会让他尿床的笑话。
那是投毒的前一天晚上,林森浩在对面宿舍和另外两名同学打游戏。
黄洋进来了,说起愚人节整人的打算。他边说边笑,还猛拍了其中一名同学的肩膀,那位同学是林森浩的好朋友。
林森浩看不惯了,他想,黄洋你要整人,那我就来先整一下你。这是为了公平。
当他再深入一点挖掘,他想起了那段时间,自己在另一个同学那儿受了气,于是撒到了黄洋身上。
受气的起因也很简单,同学打游戏抖腿,发出沙沙的声音。
林森浩躺在床上,怎么都无法入睡。他忍无可忍,说,哥儿们,动作轻一点。没想到对方语气很冲地回答,我没动啊。
就是这样的愤怒,在林森浩的内心一直累积、累积,直至爆发。
为什么恶作剧要用 N2 这种剧毒,而不是其他东西?
到了最后,他终于发就了「很微妙的一些记忆」。
林森浩想起来了:「(我)以前听到另一位同学讲过的,其他地方有人拿这个毒药搞同学的事情……后来也没有查获,我也没有想后果,就做了。」
有一天,在看守所里,林森浩在读报纸。他忽然清楚了,原来那个地方是清华,那位同学是铊中毒的朱令。
参考资料:
《林森浩故意杀人二审刑事裁定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沪高刑终字第 31 号
《林森浩故意杀人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二中刑初字第 110 号
《为何核准林森浩死刑?——林森浩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主审法官答记者问》,新华网
《一次投毒,两家悲剧,都该三思!》,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 1+1》
《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追踪》,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
《林森浩投毒案》,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焦点访谈》
《复旦投毒之殇》,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心理访谈》
《复旦投毒案庭审纪实》,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案件聚焦》
《林森浩投毒案二审纪实》,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庭审纪实》
《「复旦投毒案」续:最高法已核准林森浩死刑》,《华西都市报》
《「复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今日下午被执行死刑》,新华网
《「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质疑复旦投毒案证据有瑕疵与收费无关》,网易当事人栏目
《法医胡志强:复旦投毒案可能是个巧合》,《新快报》
《「复旦投毒案」庭审背后》,《三联生活周刊》
《复旦为投毒者求情揭秘:律师让老师倡导学生参与》,《法制晚报》
《签名者:复旦投毒案不是很严重 尽量别判死刑》,环球网
《林森浩:「做梦都在说对不起」》,《新京报》
《复旦投毒案二审 辩方称被害者死于肝炎》,《京华时报》
《林森浩案获法官破例对待,是否有转机?》,搜狐新闻中心-点击今日
《复旦投毒案:让司法的归司法 舆论的归舆论》,《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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