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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牛之血

所属系列:人性凶猛:心里的野兽在作祟

知乎盐选 牛之血

老王是老实人。

公认的。

他开一家夜市摊,八九年了,仍不涨价,卤花生毛豆照旧卖五块。

老王不是本地人,十多年前来到这个码头小城,口音已融入本地,极地道,偶尔几个音节,爱卷舌头,发出含含糊糊的声音。

他做过苦劳力,搬运工,年轻时曾在家乡跟人学了几年屠宰手艺,转而去饭馆帮厨,借此学到不少烹调手艺,出来单干,人老实,菜实惠,生意渐渐火爆。

夜市摊七点钟准时支起,十几条桌常坐满。老王一人做菜,手抄两口热锅,有条不紊。有个本地孩子招呼座位,摆筷子擦桌子。

夜市摊虽不入流,仍要有好手艺震场子。老王擅烧草鱼。

鱼每晚备十五条,尽是活的,现杀现做。有人点,老王便抄起兜网,把鱼往案板上一扣,鱼尾还未跳起,刀背已经落下,稳准狠,把鱼敲晕,剖洗内脏,热油下锅,流利合拍的翻锅子,动铲子。

老王烧菜,有观赏性。

两根胳膊粗如小树,古铜色,泛着汗渍油光,筋肉在皮下起伏。围一条脏围裙,眯着眼,嘴巴不离烟,从不掸烟灰,常使人心惊会掉进锅里。不过这事从未发生过,常是整根烟都已燃尽了,再猛吸一口,头一别,把烟头吐出去,左右手提锅,草鱼冒着热气,装上盘。这烟,更像是他烧菜的计时器。

老王的生意,已亏损半年了。

一条烧熟的肥草鱼,只卖二十块,利润很薄。近来物价又涨,每日的账面,仔细算,都是亏的。

后半夜,客人渐少,剩下的多已喝高。老王便提着马扎,扯着脸,在煤灶上点烟,手指挠挠头发,鼻子吸一吸,吐口痰,望着打瞌睡的小帮工,便喊他先回家去。

老王见客人桌上的菜凉了,便端来,开火热一热。来他摊上吃饭的都习以为常,礼貌性地说声谢,有时还请他喝几杯,提到生意问候,老王便嘬口烟,诚恳的欠一欠身说:

「什么都贵了,生意真不好做。」

等最后的客人散去后,电话突然响。老王一听那头的声音,心脏便猛跳一下,把抹布往锅台一扔,神色认真起来。

老王是个杀手。

杀手这行当,听来神秘,但对老王来说,轻熟的很。

动起手来很简单,人命极脆弱,太阳穴、脖颈动脉,都明晃晃的露在外面,关键是手要准。

老王有经验,曾杀猪宰狗多年,在他来看,猪和人最像,他以往杀猪最多。

初次动手,仍记忆犹新。

老王使一把钢管和铁锭焊成的铁锤,锤面光滑,微微凸起。记忆里只有一声闷响,那人太阳穴流血不止,缓缓倒下。

两万块钱到手。

说来惹人诧异,但事实上多数人只值这么个价钱,有时甚至还会更便宜。

人就好似一台精密的器械,输入程序,得到结果。多数人容易被情绪干扰,得不到应有的结果,多是失败者;老实人有一点好,这程序一旦开始,便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似乎天生适合干这一行。

事实也如此,老王从不失手。

他做事,不急不慌,沉静有序,直到确认心跳绝无复苏可能,才会缓缓离开。

另一点,他从不耽搁,从不拖延。接到电话后,还有三小时天亮,对他来说已经够了。

老王在昏灯下等,从暗处跑来一人,全身裹的严实,带黑帽,口罩。到老王面前,从怀里摸出一张照片。

老王注视几秒,点点头,照片上就是要杀的人。

那人一言不发,揣着照片再冲进黑暗里。

老王把夜市摊子收好,从灶台里取包,把锤子揣进怀里,向着既定地址去。

目标住独门小院。

老王站在暗处,戴上口罩,用黑胶带从后脑粘一圈,确保绝无脱落的可能。扎裤腿,袖口,带一双鱼货行里的橡胶手套,粘牢。铁锤插进后腰,翻身跳进院子。

照片上的人二十来岁,瘦长脸,看起来酒色过度且营养不良。

以老王的经验,一锤必死。

老王贴着墙根,透过窗户,见屋内无灯,电脑前坐着一人,屏幕闪动,这人大呼小叫,头戴硕大耳机。

老王进了屋,门未锁。

遍地饮料罐和吃剩的外卖。

小青年玩游戏正入神,尚不知道生命将尽。老王不想急着动手,他享受掌握生命的感觉,让其多活一秒,是自己的恩赐。

他进了卧室,偶然一瞥,望见地上半截丝袜,床上的女人内裤。老王回头,门把手上挂着一个工作牌,照片上的女人眼角微挑,翘鼻,樱桃嘴,极漂亮。微弱的光下,不减姿色。

老王愣住,手指颤了两下。

他突然愤怒了。

人和兽之间,往往只隔一团愤怒,像生死之间的一锤。

老王冲出卧室,从后面勒住年轻人的脖子,让他避无可避。右手猛力一锤,有颅骨破碎的声音。老王揪住他的头发,把这人摁在地上,一锤砸进脸颊,左眼球便连着血管爆了出来;再一锤,右边的整个脸都凹了进去,发出骨骼特有的咯吱声。不知挥了多少锤,这人的脸已成了一只瓢形,脸消失了,脑浆混着鲜血在地板上流淌,老王终于停手。

电脑屏幕上微弱的光线在屋内反复映照,耳机里传来「喂?」「人呢?」的声音。这人虽然死透了,老王的怒火还未熄灭。起身要走,又转身,对着那人的裆部狠狠砸了一锤。

老王把卧室里的半截丝袜和内裤,连同工作牌塞进兜里。

这些东西的主人,是他老婆。

老王的老婆,人多称呼陈姐。

我初见陈姐时,几乎呆住。

那天老王在夜市摊上正挥汗如雨,陈姐来送钥匙,妩媚的收割了一堆食客的心。

谁能想到,五大三粗,老实木讷的老王,能娶到这么漂亮的老婆。

二人结婚已三年,彼时老王三十五,陈姐整三十岁,风韵绝佳,一颦一笑,气质摄人。

可有一样,陈姐从不来老王摊上,唯独那么一次,算是例外。有一次我去老王摊上喝酒,聊到这事,老王说:「她就图我老实嘛,你看她手嫩成那个样子,我舍得让她来洗菜?」

看来老王极爱老婆。

事实上,老王对老婆,已近乎极端的顺从。老王有次说,他妈死得早,是他爹把他拉扯大。这就很好解释了,老王从小欠缺女人的爱,有了这么漂亮的老婆,言听计从也是应该的。

陈姐在某家公司挂闲职,平日悠哉,花钱大手大脚。但老王从不干涉,说什么就是什么,没钱,便想办法挣。

他走上杀手之路,也恰是三年前。

这一夜,对老王来说是炼狱。

他死也无法接受,傍晚告诉他要去女同事家的老婆,竟然跑来和这个死在他锤下的小年轻睡了一晚。

那丝袜还是他买来的——陈姐曾牢骚老王不解风情,老王便送了她这么件礼物。

想到自结婚以来,自己每次碰她都如临大恩;再想到他在夜市摊子上挥汗如雨时,老婆正蜷在别的男人身下喘息浪叫,他的火再一次升腾起来。

他带着那三件东西回了家,铁证如山。

但他知道,第二天,那个年轻人的死讯将会传播开来。如果他决定去质问老婆这件事,等同在告诉她,自己已是杀人犯。

他陷入一种挣不脱的锁链里。

老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陈姐的不洁之举,早有迹象。

去年,老王突然在夜市摊上对一位客人大打出手,理由是那人说,曾在上海某家夜总会快活时,点到了陈姐。

老王把那人暴打了一顿。

因为老王人比较实在,加上众人都以为说这话的人是在嚼口舌,污人清白,都向着老王,所以挨打那人最后改口说,是看错了。

到今天,老王突然想明白了,他对这个供养的三年的老婆,似乎所知甚少。那些疑似肮脏的经历渐渐在他脑中清晰,几乎确凿。

他加快脚步,决意要了结此事。

老王在门口留下满地烟头。

进屋时,陈姐正坐在镜子前,涂抹脸颊。屋内装潢夸张,假水晶制的吊灯闪耀,陈设多是烂俗的金黄,陈姐端坐在那里,像坐在一颗拜金心脏的心房里。

老王手在兜里,攥着半截丝袜。

「你……今晚去哪了?」

老王在想,如果她认错,我还会原谅。

陈姐转过头,脸上的保湿霜泛着水色,回答:「睡觉。」

「睡觉!」老王差点儿脱口而出:跟谁。

陈姐剜了他一眼:「反正不是你。」

这话不是第一次说,平时是用来抱怨老王夜晚工作。现在是一根蹿着火苗的引线。

老王闭眼,幻想破灭。

他明白,老婆已是熟练工,没有初次犯案的紧张,神经变得大条,丝毫察觉不到自己与以往不同。亦或者,她平时已习惯用这句调侃在暗处向他耀武扬威了,可怜他听不出话里玄机,反倒每每愧疚不已。

老王嘴唇抖了一下,把眼睛挪开。

冷静的杀手在失去爱时总算有了些胆怯。

他住口不语,他知道,论口舌自己赢不了。他把三样东西一件件丢出来,先是丝袜,后是工作牌,内裤还来不及掏,陈姐已经要跳起来。

「你!」

和一声脆响同音,老王脸上多出五指红印。

陈姐到死也不明白,拴住老王的枷锁叫爱和信任,没了它,眼前只剩一头野兽。

老王攥在兜里的另一只手紧握住了那条女人内裤,他挨了一巴掌后便拿了出来,舒展后,上面一片污渍,是男人的精液。

陈姐更为羞愤。

不是为背叛丈夫而耻,而更像是被撞破隐私,扯下遮羞布的恼怒。

她最后骂了一句:「你要不要脸!」

连着一记猛推,老王腰间的铁锤当啷一声掉出来,声音震耳,似警钟骤响,激活了老王的血性。他在一昼夜里挤压的怒气爆发了,老王弯腰,手起锤落,一声闷响,颅骨碎裂,像为他奏响乐曲。

老王第一次不敢直面血淋淋,他手里的锤子一刻不停,头却不敢低,直勾勾看向前方,眼神撞到鲜艳口红色,赶忙慌乱移开。他不是害怕鲜血,是无法接受美丽在自己手中终结。

老王迫使自己分心,去想别的事,许多回忆拧成一股麻绳,撕不开,扯不烂,眼前飘着一头牛,悲戚地眸叫,这画面挥之不去。

老王想起小时候,家里有一头黄牛,忠厚老实,沉稳可靠。老王的爹脾气怪,常常拿沾了盐水的麻皮鞭子抽它。老黄牛受罪很多年,有一天突然变了性情,一动不动,任着鞭打针扎,伏在地上,绝不再起。喊来同村屠户,拎着尖刀进门,黄牛看了眼明晃晃的刃尖,露出似人般的悲伤。它任由尖刀捅进动脉,四蹄把泥地蹬出沟壑,仍是不躲不避,慷慨的赴死。

有人说,这牛是受够了罪,一心求死。也有人说,这牛是吃了性子的亏,天生太老实,到死也想不起反抗。

老王那年八岁,记得很清楚。老王后来想起这事,觉得那牛的生命似乎在自己身上延续了,他在这世上的后三十年,血管里已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牛血。

老王停手时,那脸已被砸成稀巴烂。

老实,不代表傻。

老王要做一套缜密的善后工作。

他痛哭过后,用新婚时的棉被裹好了老婆的尸体,向她的公司发送一条请假短信。

老婆没有本地亲戚,孤身一人,除了自己,不担心有人还会惦记他。何况她那个姘头也已死去。

老王决定要先去拿一份属于自己的佣金。

他换套衣服,刮了胡子,准备出门去。

他的悲伤转做了失望,失望又变成愤怒,而愤怒,又被一记记猛锤消化。迎着凌晨微风,心胸似乎又开始畅快。

今夜除了老婆的死,老王已完美的完成雇主的任务。他开始思考,今后继续杀手工作的可行性。警方早已将这位铁锤杀手列为通缉犯,老王知道,如此下去,总有被捕的一天。

今晚似乎适合与过往道别。

他本已走出门,又折返回来。把铁锤塞进包里,他准备取完佣金,就雇条船,把它沉到江底。

这最后一单,就作为他新生活的开端。

他甚至觉得是冥冥中老天再送自己重生。

他出门时,天色半昏,鱼肚色。行人不多,有去码头的货车隆隆驶过。老王从不知道雇主是谁,每次事成后,他会去事先约定好的地点,一处废弃的垃圾收容站,找寻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已包裹好现金。

这钱是在动手前就已经准备好,基于对杀手的信任。

老王观望四周,等到确定没人时,他快步走了进去,在一阵恶臭里摸索,确定熟悉的触感后,顺势揣进怀里。

两叠红色钞票,似乎已经穿透塑料袋和胸膛,安稳老王的心脏。

原本这些钞票会变成女人的衣服、化妆品……但现在,是他自己说了算。

老王的手机突然又响了,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老王脸上的表情突然凝结了。

挂掉电话后,他原地呆滞几秒,把手机摔了个粉碎。

他很想大声痛骂一声:操他妈的。

他杀错人了。

一切源于偶然,也是偶然塑造了一切。

如果老王没有因那张工作牌而突然愤怒,他也许会多看两眼,确定那电脑前坐着的,到底是哪张脸。

愤怒会毁掉人的生活,老王不能免俗。

他现在能做的,只能是再添一条人命,风险很大,但已经没有退路。

但他踏出垃圾收容站时,有人突然迎上来。

这人说:「走一趟吧,你还有机会。」

老王知道他是谁,雇主派来的。

点点头,跟着他走。这人上了车,老王刚随着进去,两只大手摁住他的肩头,一个黑头套蒙在脸上,刃尖抵住咽喉,开口的人一股蒜味和酒气,对老王说:「别耍花招。」

老王似乎已经从在这个声音猜到了这人的样貌。

他不是有特异功能,而是昨夜在夜市摊上,有个青年问他要了两瓣蒜。那声音沙哑,语调老成,他记得很清楚。

汽车一路行驶,老王先听到汽车声,这时还在公路上。片刻后突然颠簸,耳边有水声,这是到了江边。

老王下车时,听到了撕开麻袋的声音,这声音他同样熟悉,买菜时常用麻袋。麻袋声,水声,都没有什么异样。但它们放在一起,加上已经在脖子上划出血的匕首,老王悲哀地发现,自己可能要被装进袋子里,扔进江里。

他妈的。他想狠狠啐一口唾沫,但脸上还套着头套,只好作罢,免得回喷一脸。

果然,有人叫他抬脚,麻袋从脚边往上提。

老王不得不从。

这时刻至多只用两秒,这两秒里,含着老王最后的生机。

袋子提到膝盖时,有人笑骂一声:「真老实,傻逼。」

还是要说一遍,老实,不代表傻。

总有人沿着生活的惯性思考——老王尽管老实,他却仍是个杀手,一个除了今晚之外,从未失手的杀手。

老王知道,今晚的失手是因为愤怒,所以,他现在绝对不能生气,他该表现出最专业的杀手素养,这比用愤怒反击要有用,且高级的多。

包连同自己,都在麻袋里。脖子上那把刀什么时候会离开?麻袋套到脖子的时候。但这时也离封顶最近。

理论来讲,这三人的做法并无不妥,老王孤身一人,实处下风。

但他们不善于接近生活,事实上多数人都因为讨厌生活的俗气而妄图去追求另一种高贵的生活,例如这三人选择做杀人灭口的工作,掌握着别人的生杀大权,好像已经不用在底层挣扎。但人终究是要吃饭的,要吃饭,就要做饭,只有做过饭的人,才知道能整夜拎着两口大锅的人,臂力有多么强。

甚至可以断言,他们输在了不会生活上。

老王抓住空隙,一只手向下探,握住那铁锤时,他已不再是夜市摊老板。另一只手猛地一扯,拽住那只扎麻袋的手,整个人趁势钻了出来。

但他脸上还蒙着黑面罩,他不得不听从直觉,鼻子一抽,循着一股味,挥锤,听到几颗牙槽断裂的声音。老王想,猜得不错,他闻到的是蒜味,这蒜是自己的,去别人嘴巴里当了他的卧底。

老王胸前挨了一刀,不算很重。

第一人当先就丧失了战斗力,剩下的很好解决。

三人的尸体并排置放时,老王有时间愤怒了。

他认识其中一人,在本城地头蛇黑哥手下做马仔。不必说,这黑哥就是雇主了。

老王察觉到一股如针刺般的目光,抬头时,江面上,一个老大爷正惊恐地望着自己。

二人对视两秒钟,老大爷猛拉几下油门,把船开的远远地。

老王看到,那老头已经掏出手机,拨通的只可能是 110。

老王想:操他妈的。

他是个老实人,今天说的脏话已经足够多了。

他知道,至多两个小时,自己必然会被捕。

他再看一眼三人的尸体,有些欲哭无泪。

黑哥三十岁,在道上来讲,不算高龄。

据说年轻时去云南背过果子,发了家,回本城做些灰色生意,名下有多家酒吧、夜总会。他个子不高,肤色漆黑,如火炭,称他黑哥,一是肤色黑,二是下手黑。

黑哥就一个大爱好,爱玩女人。

但他口味独特,不是非要漂亮不可。据他说,重在猎艳,年龄上至五十岁,或者身材格外肥胖的,也不抗拒,口味之重,在好色者行列中也少见。

老王提着铁锤上门时,黑哥刚结束一夜的快活。床上的女人是别人的老婆,他最近热爱人妻。黑哥裹着浴巾,揉揉脑袋。想打电话问一问三个马仔事办的如何。

他常去老王摊上喝酒,老王做杀手,甚至是拜他所赐。

但老王在明处,他在暗处。老王把红烧草鱼端到他面前时恐怕也想不到,自己连杀多人,就是眼前黑哥雇佣的。

黑哥思维异于常人,想法奇妙。他看老王屠宰手艺出众,干净利落。便找了个人,偷偷问老王:「杀个人,干吗?」

老王第一反应是沉默,黑哥就知道,老王有做杀手的潜质。

培养出这样一把人形武器,是黑哥的得意之举,他已借此杀掉多位竞争对手。但他知道,老王早晚是一颗弃子,终有被抓的一天。

三个小时前,手下马仔说,本该被杀那人还活蹦乱跳在外头。但另一面有人说,房子里确实有尸体,脑袋已被砸得稀烂,辨不出样子。

黑哥想,老王要么是故意把这冤死鬼的脸砸成稀烂,冒领佣金,要么就是失了手。不管哪一样,这棋子留不得了。

他电话拨了出去,未接通。

楼下却传来凄厉的喊叫声。

黑哥拉开门,在楼梯拐角,见老王满身是血,手提铁锤,血声滴答。

二人一上一下,对视一眼,黑哥突然腿软。这他妈是什么眼神?人眼绝不长这样。

老王风也似的冲上来,黑哥抬起手,想开口阻拦,那铁锤已落下,把手掌砸了个稀巴烂。

下一锤在眼中突然放大,堵住光亮,黑哥眼前彻底黑暗。耳边尚有知觉,是警笛大作。

黑哥想:玩脱了。这老小子,下手比我黑。

这案子引起轰动,全国播报。

老王什么都交代了,据统计,三年里杀了十五人。加上事发那天,死的倒霉鬼、老婆陈姐、三个马仔、黑哥,外加夜总会被伤的安保人员,共计二十三人。

夜市摊没倒闭,那个本地孩子接了手。但手艺不太行,鱼不是新鲜的,价钱也贵上几分。

关于老王的过往,也多是从别人的嘴里拼凑出来的,除了陈姐那部分。

这案子轰动了半个月,便沉入水下,大众的记忆,有时还不如一条鱼。

起初时人人愤首顿足,似要替天行道,千刀万剐了老王。但半个月后,这事便不如自家孩子的家庭作业重要了。

这案子再发酵,是两年后,出了审判结果。涉及人员太多,案子审的慢。但审完了,立即执行的倒是快,我听到消息时,老王已吃了花生米。

也听到一些老王被审理时的细节。

据说老王刚开始还比较亢奋,情绪激动。转机出现在黑哥那边,黑哥一死,他的烂事也被捅了出来,黑哥手下的高层马仔也被抓来许多,有个叫刘小东的,为了争取减刑,交代说:

「就是黑哥嘛,黑哥寻了个女人,长得漂亮,他就想睡了她,这女人爱钱,黑哥不差钱的嘛,后来就睡到了。

结果这女人三心二意,还有个小白脸!老是往小白脸那里跑,黑哥知道了,巧得很,这小白脸还在黑哥场子里欠过钱。那天黑哥也喝多了,就说,我干脆找人去宰了这小子,结果谁知,找的就是夜市摊子的老王,老王我们常去他那里吃饭,谁知道他手这么狠的,杀人不眨眼。

这小白脸叫孟金波,对,孟金波。巧了!当晚黑哥给那骚女人打电话,就听到这女人浪叫,黑哥说,好了,这女人肯定又在跟孟金波搞。

黑哥要杀他,就因为他抢女人。结果杀错人。」

「这女人叫什么名字?」

刘小东皱着眉头,只说:「姓刘。」

警方调查发现,这女人是死者之一,刘姐。

老王知道这消息后,猛地从审讯椅上弹起来,但被手铐勒住,站不直,只弓着身子,像被人打了一拳。维持这种奇异姿态,手腕被勒出血,老王像突然就被抽空了,只说:「死得好。」接着什么都交代了。

对老王,还是笑话者居多。

老王和绿帽,本就极有故事性,但可惜这个老王前头不加隔壁。

陈姐不止瞒着老王和孟金波搞,还傍上了黑哥。老王最后彻底相信,陈姐以前在上海的确是混夜场的,贼心不改。

老王被情夫雇来去杀另一个情夫,本就荒唐离奇。好在最后的铁锤,仍落在了情夫脸上。老王在笔录里留下来他们家那头牛的后续故事,那头牛的突然不抵抗是有原因的:它抵死了整天鞭打它的老王的爹。

它报了仇,已无憾。或者活下去,还是被人驱赶鞭挞的命,不如等死,下辈子,绝不愿再做牛了。

老王看到他爹被牛角抵的肝肠四泻时,下决心离开了家乡。可那头牛的魂魄,似乎永远伴着他。

我是老王摊上的熟客,已两年未吃红烧草鱼,有些想念。

下午三点钟,我和一位警局朋友聊完老王的事,出门找了家饭店,特意点了红烧草鱼,只吃了一筷子,突然干呕起来。

想起老王剖鱼,那时觉得利落,赏心悦目。但想到他举起铁锤,残忍的让人反胃。

我不敢再吃下去,但也暂时无处可去了。

路过陵园时,停了脚步,我想了想,转身买了几束花,想去祭下老朋友。倒不是闲心多,房子正挂牌出售,我并不愿意回去。价格一降再降,一直卖不出去,没办法,死过人的都叫凶宅。

我把花放在老朋友碑前,心内说不出什么滋味。我并不难过,这样说似乎是对死者的亵渎,但我更多的,竟是感谢。

想到他被铁锤砸碎的脸,我已不敢再停留,起身叩拜两下,匆忙离去了。

电话突然响,陌生号码,我接过,对面说:

「你好,是孟金波先生吗?」

「是。」

谢天谢地,房子终于有人愿意买了。

说真的,如果再来一次,我绝不会再去勾搭陈姐,那晚更不会带她回家。

我后怕。

更如果,我没有送陈姐回家,我这位老朋友家里没有突然断网,跑到我家打游戏……

该躺在坟墓里就是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