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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是猎物

所属系列:乱世大女主:又美又强,兴风作浪

知乎盐选 谁是猎物

女歌星柳萧疏死的那天,全城都在为她哭泣。

女歌星柳萧疏死的那天,全城都在为她哭泣。

她死前没有什么异样,晚上九点准时登台,一袭华美旗袍,一首悲伤情歌,唱得台下众人泪水涟涟。

「昨夜你用假的结婚证书博我一笑,今朝你与她步入婚礼殿堂,许下真的誓言……」她哀哀戚戚地唱着,曲不成调。

一曲唱毕,她蓦然举枪,对准自己的心脏。

全场震惊。

凌先生火急火燎地赶过来。他还穿着新郎的礼服,新娘被他抛在婚礼现场。手下告诉他,柳姑娘没死,她不会用枪,保险没拉开,虚惊一场。

凌先生松了口气。继而面目一冷,掏出一把金色手枪,步履沉沉地走向柳萧絮的房间。

两个小时后,枪响。

1

一年前。

凌先生把女孩抱进房内,扔到地上。

随即从腰间掏出一把金色手枪,指着她的脑门。

「谁派你来的?」凌先生低沉喝问。

女孩吓傻了,小声回答:「我、我娘派我来的……」

「你娘是谁?」他有些诧异。

「她是,她是江苏淮安县落霞村柳家的媳妇……」

凌先生更是诧异。

难道她不是特务?

想起刚才她主动勾引他的样子,愚蠢透顶。

上海滩,想刺杀他的人很多。美人计,他也遇到过不少。

今晚,从他一进华歌汇,这个女孩就一直不远不近跟着他。

趁他上露台抽烟,她凑上来毛遂自荐:

「凌先生好,我叫柳絮,我唱歌很好听的,您想听吗?」

明里暗里勾引他的女人数不胜数,这么大胆直接的,她还是第一个。

他权势很盛,脾气冷酷,极不好招惹,打他的主意,那得先掂量掂量自己命有多大。

他示意保镖不要动手,从头到脚把她审视一番。

她穿着土气的劣质旗袍,苏北口音。小脸是青春美丽的,却被粗糙妆容拉低了档次。

因为职业关系,对于主动上来献殷勤的人,他首先怀疑是特务。

抱女孩进屋的时候,她一脸羞涩,以为自己被贵人看中,麻雀就要飞上枝头了。

可男人突然翻脸,黑洞洞的枪口瞬间顶住了她的脑门。

面对凌先生这种人物强大的压迫感,一般人都会慌乱露馅。

可这女孩,一副呆鸭模样,跟他完全不在一个调频上。

凌先生感到无聊,把枪扔了。

就算她是敌人,也不是同一个段位的敌人。他没必要白费力气。

那就…… 好好享受送上门来的美味吧。

她半推半就:

「凌先生,我把自己送给您了,您能帮我一个忙吗?」

这么直接地讲条件,她又是第一个。

他心不在焉地问:「你想要什么?」

「我、我到上海滩来,就是想唱歌,但没有门路。华歌汇是您的场子…… 您能许我在这里登台唱歌么?」

「好啊。」他敷衍地应着。

……

嗯?还是个黄花闺女。

他更觉奇特。若是哪家派出这么个特务,要么是脑袋生锈了,要么是水平过高了。

满足之后,他穿好西服,拾起手枪,扔给她几个大洋,走了。

之后便把此事抛到脑后。

约摸过了半个月,他又来到华歌汇。

和宾客觥筹交错间,他总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得太久,他很敏感的。

目光四处一扫,便看到了她。

半个月前与他一夜春宵的那个苏北女孩。

她还是同一身土气的劣质旗袍,凭栏而立,幽怨地、殷切地望着他。

她的眼神仿佛在说:「凌先生,您答应过我的,许我登台唱歌。」

凌先生让保镖把她叫来。

「会唱什么歌?」

「什么歌都会唱。」她的语气恭顺里带着骄傲。

他端着酒杯指向舞台,「那就去唱吧。」

她走上台,很局促,如同小老鼠见光死。

他对她不抱什么希望。

伴随音乐,她的歌声响起。

全场瞬间安静。

传说中的天籁之音。

凌先生不动声色地喝着酒,心想奇特,真是奇特。

柳絮在华歌汇留了下来,她相当兴奋,感觉自己要闯出一番事业了。

知恩图报,她很乖巧地跟着凌先生上楼。

他食髓知味,一晌贪欢。这么多年,身边的女人一茬一茬换,这一朵小土花,在他身边留不了几天。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小土花刚刚登台几天,便成了华歌汇的台柱子。

许多客人慕名而来,只为一聆她的天籁。

如她所言,她什么歌都能唱。土的洋的,古的今的。有一次某位大老板过生日,她即兴献歌,无配乐清唱,惊艳四座。

凌先生决定好好捧她。现成的摇钱树,不摇白不摇。

「柳絮这个名字不行,不洋气。」

「今日是寒露节气。」他斜靠在床头,望着窗外落木,「槐柳萧疏溽暑收,金商频伏火西流。以后便叫你,柳萧疏吧。」

柳萧疏,这个名字一点也不洋气,明明是凄凉至极,萧索至极的三个字。

她却很开心。她不识字,只觉得这个名字听上去很美。

2

第一次听她说不识字的时候,凌先生是不信的。

他在白纸上写了四个大字:「枪毙此女。」

将纸递给她,「把这个交给门外保镖。」

她懵懵懂懂地接过纸,出门去了。

门外响起拔枪的声音,他赶忙出去制止了保镖。

保镖的枪,已经顶到她脑门上了。

傻姑娘,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凌先生又试探了几次,发现这小姑娘除了唱歌好听,是真的没什么脑子。

但人家偏偏命好。

他随便一捧,柳萧疏的名气便噌地窜起来,火遍上海滩。

不光是十里洋场,街巷弄堂、马路公交的喇叭里、广播里,都回荡着她的歌声。

她的靡靡之音让每个人的耳朵餍足。

她的名字,占据了报刊杂志的封面。

柳萧疏,一个神秘而令人神往的女子。人人都想探究她。

凌先生并不喜欢这样。

树大招风。他行事低调,不喜招摇,弄这么一个女歌星在身旁,很不安全。

他刻意疏远她。

一开始三五天不见她。后来七八天不见。再后来十天半个月都消失。

有一次消失了一个月,再见到她时,她眉头紧皱,扑将上来,很冒犯地在他西服上嗅来右去。

「香水味,脂粉味,还有花香味。」她像审问特务一样,「你去哪了?你去见谁了?」

凌先生觉得好笑。

原来自己每次审问特务时,都显得这么幼稚吗?

他说:「有公务,去南京了。」这是实话。

她却刨根问底:「你在南京还有公务?你不是洋场老板吗?哪来的公务?」

凌先生顿觉自己失言。该死,在她面前竟卸掉了防备。

他推开她,「滚远点。」

她一僵,语气微颤:「你说什么?你对我腻了吗?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我恨你,你这个坏人!我要告你!」

「告我什么?」

「告你…… 告你…… 告你负心!」

他不怒反笑。

太傻了简直,傻透了。

这么傻的姑娘,他跟她较什么劲。

「好了好了。」他重新把她揽入怀里,「我的心好好地在这里,你摸,你摸嘛。」

她的小爪子真的摸上来,带着一点调皮的惩罚。

「喂!怎么摸人的?」他气场不稳了,「喂,老实点,我要杀人了!」

……

他第一次当着她的面杀人的时候,她整个人呆掉了。

是他身边的一个保镖,被他发觉有问题。

他毫不犹豫地,趁着保镖还没反应过来,拔枪就射。

子弹准准穿透了保镖的眉心。

他吹吹枪口,让手下拖走尸体。

他想哄哄受惊的小美人,她不让他碰。

他问:「你怕我了?」

当初不要命地往他跟前凑,也没见她怕过。

「你杀过多少人?」她问他。

「不知道。算不过来。」

「你不会怕么?」

他怕么?他怕。

这个世道,人人都在恐惧着什么。他是被时代风暴裹挟的尘沙,只能滚滚向前,无法后退。

不是他死,就是谁亡。

小姑娘到底脑袋缺根弦,缓了一会儿,就迅速整理状态,容光焕发登台唱歌去了。

今夜的她,又是全场的女神。

在华歌汇她有特权,想唱什么就唱什么。今夜居然唱了一曲京剧,观众照样听得如痴如醉。

那边厢,凌先生的事务却不太顺利。

周密安排的秘密行动,出了岔子,死了好几个手下,他自己都差点折进去。

事后,他一遍遍复盘。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到底是谁暴露了行动?

他怀疑到柳萧疏身上。

他身边的人,都是常年一遍遍筛过的。唯有她,像只小野兽,突然闯进他的生活,撞破他的防线。

就,非常可疑。

他把她囚禁起来。

没忍心扔进大牢,只软禁在华歌汇的地下室。

亦没忍心对她用刑,只用了冷暴力——不见她。

她不怕枪口顶着脑袋,却最怕他的冷暴力。怕他消失,怕他腻烦,怕他负心。

这一次,他足足把她冷了两个月。

心想着,待她防线彻底崩溃,再软硬兼施,就什么都问出来了。

这期间,他仔细调查了她的来历和行迹。

竟没查出任何问题。

她看上去太清白了。一个从苏北农村来上海滩谋生的小姑娘,进入华歌汇以后专心工作。红了以后也很知分寸,从不独自出门,不和闲杂人等交往。

她的生活里,只有凌先生。凌先生不在时,她除了唱歌,便是等待他。

3

凌先生走下台阶。愈往下走,湿冷愈重。

不知这空气中的水,是来自上海春天的雨气,还是苏北女人的眼泪。

柳萧疏坐在地下室墙角的木板凳上,裹着宽阔的黑呢斗篷。

只露出小小的惨白的脸儿,小鹿般的眼睛空洞呆滞。

见到他来了,她有些恍惚,三分惊喜,三分凄楚,三分委屈。

剩下一分是什么,凌先生也看不透。

她慌忙站起身,却不像过去那样冒失地奔赴他,盘查他,质问他。

他走向她。这次他是绝对主动的,凌驾于她之上的。

他掏出腰间的枪,顶着她脑门。

「说吧,你是谁?」

她泪凝于睫:「你杀了我吧。这样的日子,活着比死了还难受。杀了我吧,你这个负心汉。」

他说:「别跟我耍花招,实话回答我的问题。」

「你要的实话是什么?实话便是我恨你,我好恨你!」

他无奈长叹,放下枪。

她永远跟他不在一个调频上。

他却忽然有个很离谱的想法:这个女人,是真爱他的。

馋他的女人很多,但爱他的没有一个。

她又是第一个。

他扣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吻住她的唇。

枪口堵不住她的聒噪,只有吻才可以。

她抱住他,哽咽地,热烈地回应他。

他扯去她的斗篷,把她按在墙上。

她惨惨地哼了一声,他更兴奋。

仿佛这样,他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

……

地下室这一场「酷刑」完毕,「女特务」啥都没「交代」。

倒是把凌先生的心又给笼回来了。

消失了两个月的歌星柳萧疏,再次登台献唱,轰动全场。

「时有郁郁情难遣,且任烈烈慰平生。」她的歌声宛转悲戚。

灯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里,凌先生默默吃酒。

一个大字不识的小姑娘,连这歌词的意思都不懂,就在那里瞎胡唱。

可他的眼眶,为何湿润了?

和柳萧疏好了没几天,凌先生又玩消失了。

这次不是公务,而是私务。

冯长官的千金从德国留学回来了,凌先生亲自去码头迎接。

冯落落,一个集美丽、智慧、才华、财富于一身的女人。上海滩最有权势的凌先生追了她六年,她是他的白月光兼朱砂痣。

两人曾谈过恋爱,却无疾而终。四年前,她远赴德国留学,凌先生落寞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就沉迷风月,身边女人换了又换,但没有一个能挑动他的心弦。

而柳萧疏…… 更不及冯落落万分之一。

码头上,惯常冷酷而盛气逼人的凌先生,面对久违的心上人时,温柔得令人侧目。

他像一个绅士一样伸出手,扶她走下码头。给她送上一捧玫瑰,为她打开汽车门。

车队浩浩荡荡,来到一座豪华酒楼。

酒楼门前铺着红地毯,他牵着她,款款走进酒楼。

周围,名流云集,记者咔咔拍照。一场接风仪式,被凌先生搞成了上海滩的头条。

第二日早上,关于凌先生给冯小姐办接风宴的消息,已经登上各大报纸头条。柳萧疏站在窗前发呆,一张报纸被风吹到窗下。她本是不识字的,却被报纸上的大幅照片吸引了目光。

一男一女并肩而立,男人英挺俊逸,女人美丽贵气。

那个女人,柳萧疏不认得。但那个男人,是她朝朝暮暮一直在想的人。

昨夜,她又等了他一晚上。他好几天没来了,也不给她说一声。每次玩消失都玩得很决绝。

原来,是有了新欢啊。

他说过不喜欢招摇,却可以为了这个女人,搞那么大声势,惊动那么多媒体。

柳萧疏觉得有点冷,抱紧双肩。明明是暮春了,怎么还是那么冷呢。

她发烧了。当晚强撑着上台唱了两首歌,下台的时候,脚下一趔趄,晕倒了。

客人们惊呼。

凌先生是通过报纸知道了柳萧疏生病的消息:

「突发!歌星柳萧疏台下晕倒,疑生重病……」

他立即打电话到华歌汇,问经理什么情况。

经理答:柳小姐得了重感冒,不肯去西医院,吃了些中药,现正在床上休养。

重感冒,那就没什么事情。凌先生想,躺两天就好了,不必管她。

冯落落回来了,在结婚之前,凌先生不能让她知道他和柳萧疏的事情。

是的,他正在筹备求婚事宜。上次让佳人跑到德国去了,这次不能再错过机会了。

他是一定要把冯落落娶到手的,办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

4

对冯落落开展了一个月的攻势,她终于答应了他的求婚。

那天,他非常轻松愉快。忽然之间,想好好喝一顿酒。

不知不觉想到了华歌汇。

很久没去了。

那是他的场子,虽然有可靠的手下帮忙打理,但太久不去,也不太合适。

何况,还有一个姑娘,在那里盼着他。

晚上,凌先生在电话里陪冯落落聊天。她作息规律,到了九点半就要洗漱睡觉。两人互道了晚安,挂上电话,凌先生立即赶到华歌汇。

此时华灯初上,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

台上唱歌的女人,不是柳萧疏。凌先生等了好几曲,终于等不住了,叫来经理问道,柳小姐今天不登台吗?

经理无奈回答,病还没好,一个月都没登台了。

她是名角儿,又有凌先生背后撑腰,说不登台就不登台,华歌汇只能供着她。

凌先生哭笑不得,心说这傻姑娘又跟他置气呢。

来到二楼房间,他推开门,一股浓重的中药味扑鼻而来。

他听到嘶哑的咳嗽声。

走进里屋,看见大大的双人床上,躺着一个小小的人儿。她瘦得脱了形,长发披散在枕头上,双目紧闭,不踏实地浅睡着。

他在床边坐下,她就醒了。一看到是他,微微惊了一下,便沉静了。

好像已经对他彻底死心的样子。

「病了这么久,怎么不去医院呢?光喝药汤不顶用的,要去打针,吃青霉素,你懂不懂?」他教育她。

她侧头望向窗外,沙哑地说:「我想妈妈了。」

这是她第一次不说想他,而是想妈妈。

他心头一紧,哄她道:「病好了,送你回趟老家,跟妈妈团聚。」

她摇摇头。「我不想走出这里,我哪也不想去。那些人会指着我说,快看快看,这就是那个女歌星,她好美哦,她的衣服是哪个铺子买的?那些记者,会对着我咔咔拍照…… 我不喜欢这样。我全身上下,只有我的歌喉属于所有人,其余部分,只能给你一个人欣赏,我整个人都只是你的,只能是你的。」

又是一通情绪凌乱、毫无理性的表白,和凌先生完全不在一个调频上。

可凌先生的心弦,却被大幅度挑动了一下,「嗡」地一声巨响。

遇到她以前,他从未感受到如此强烈炽热的爱。

在上海滩,有人敬他,有人怕他,有人欣赏他,有人嫉妒他,有人憎恨他。唯独没有人真心爱他。即便是冯落落,也只拿他当个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

没有人敢爱他,他是煞神。

他杀过很多人,无论男女老少。他出卖过很多人,无论亲人朋友。他欺骗过很多人,无论真情假意。

他是搞情报工作的首脑,他的任务就是忠诚和背叛。

——忠诚于他的职务,背叛所有人。

而柳萧疏,是一个连背叛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的女人。

他和她,是两条平行线,怎么就交叉到一起去了呢?

可偏偏是这样违背物理定律的事,让人欲罢不能,想要探究到底。

他握住她冰凉的手,柔声说:「好,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这个世界,我们只属于彼此,没有第三个人能打扰我们。」

他说得如此诚挚,似乎已经忘记刚刚跟冯落落求婚成功的事。

柳萧疏却突然提醒他:「你不是要结婚了么?」

他一愣,原来她已经知道了!

就是这么神奇的一个女子。每次她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好像又什么都知道。

他说:「是啊,要结婚了,和你。」

她哭笑不得:「啊?又说哪门子疯话诓我?」

「真的,等你病好了,我们便结婚。」他郑重表示。

七夕那天,凌先生居然真的拿来了一副结婚证书。

配了框子挂在墙上,四角镶金,牵着赤红飘带,下面一湾溪水,浮着一双鸳鸯。

其实这是他找人私制的结婚证书,法律上也不作数,只为哄美人一笑。

凌先生抱着她,指着证书上的楷字,念给她听:

「凌芷庵,广东中山县人,现年三十岁,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一辰时生。」

「柳萧疏,江苏淮安县人,现年二十二岁,宣统二年九月十五卯时生。」

柳萧疏果然很开心,问他:

「这样你就算我的丈夫了吗?」

「嗯,这样你就算我的妻子了。」

她钻进他怀里,「一辈子吗?你不会腻?」

「一辈子很短的。」他抚摸她的脸。

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凌先生对一辈子的认知是,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就会戛然而止。

一瞬间,就是一辈子。及时行乐罢。

明天,将是他和冯落落大婚的日子。他也只能哄柳萧疏过了今夜。

他怕柳萧疏去婚礼上闹,毁掉他精心策划的一切。能骗她一时是一时,等安稳渡过明天,一切都好办了。

而且,他心里有种隐隐的想法。那就是,他是先和柳萧疏领了「结婚证」的,她才是他的元配,永永远远的第一个。

他骗人骗惯了,自欺欺人起来也十分容易,良心都不会痛的。

两人缠绵了很久。柳萧疏病好以后,这是两人第一次亲热。凌先生很是冲动。

直到日落,月亮升起,柳萧疏从床上起身,裹着披肩站到窗边,轻轻地说了一句:

「我知道,明天是你的婚礼,新娘不是我。」

凌先生心里一紧。果然,还是瞒不住她。

他抽了几口烟,「我和她,不影响我和你。」

柳萧疏笑了一下,像是冷笑。

她转过头,望向他。眸子黑黑的,没有亮光。

凌先生太懂她了,她一个表情一个眼神,他都知道她在想什么。她在他面前,清透得像一盆刚接出来的自来水。

他看出来了,她内心决绝。

完了,他心想,还是搞砸了。

他掐灭烟头,翻身下床,走过来从她身后环抱住她。

「乖,我跟你说真的,我和谁举办婚礼,都不影响我和你。」

「凌先生,我虽然不识字,但我不是傻子。」

「信我,好么?」他把她抱得更紧,似乎她马上就要变成柳絮随风而去。他很慌,急切地想抓住她,不让她消失。

「明天的婚礼,只是一场形式。」凌先生试图解释。

「一场形式,是什么意思?我不理解。」

「是一个计划,就是一个计划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我还是没听懂你的意思。」

「我只能给你说到这个程度了。」凌先生无奈地叹息,「我的任何行为,总在计划之中,只有你,是计划之外的。」

「那你希望我怎样?」柳萧疏问他。

「我希望你乖乖地,不要打乱我的计划。这样,我们以后还能好好地在一起。我跟你保证,我跟谁举办婚礼,都不影响我和你。听懂了吗?」

他缓缓地,耐着性子跟她解释。

「我听懂了。」她垂下头,「我不会闹,你放心吧。但你也要记住自己的承诺,莫要将我抛弃。还没告诉你吧?我有宝宝了。」

他惊诧,望向她平坦的小腹。

「快两个月了。病了不敢吃西药,是怕影响宝宝。」她摸着小腹,怜惜地,委屈地。

他胸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感情。恍惚之间自己突然就有了一个家。爸爸,妈妈,孩子。完整到不真实。

他又想吻她,被她推开。「时间到了,今晚我还有演出,要化妆去了。」

凌先生心想姑娘还是在生气,但应该已经哄住了。他看着她梳洗打扮,变得容光焕发,落落大方走上舞台。

今晚,她唱了一首新歌。凌先生从没听过的歌。特别好听。

5

七月初八,凌先生与冯落落的婚礼在上海滩最豪华的东兴楼举办。

全上海的名流都来了,还有人从南京、北平、重庆、广州赶来,不乏达官显贵,甚至旧朝的王孙遗老。

冯落落家世显赫,她的父亲关系网深厚,即便最近时局不稳,这些贵客也要出面来捧一捧场。

晚上七点三十分,婚礼尚未开始,新娘还在化妆。宾客们已经络绎不绝到场,礼品礼金堆满酒楼大厅。

凌先生没有在门口迎客。他站在三楼一个不起眼的拐角里,关注着楼下每个人的一举一动。

他所处的这个位置,别人注意不到他,他却能把全楼风景尽收眼底。

这位英俊萧洒的新郎,穿着燕尾服,打着蝴蝶领结,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可他的脸上毫无喜色。那冷峻而专注的神态,如同一只预备捕猎的狮子。

七点四十五分,手下来报:「凌先生,新娘已经化好妆,仪式可以开始了。」

他收回目光,半垂着头,似是有一瞬的落寞。

再抬起头,意气风发。

七点五十五分,新娘挽着父亲的胳膊,伴随着婚礼进行曲,出现在众人视野中。

冯落落一身白色婚纱,圣洁又华丽。发型不再是少女的披肩卷发,而是盘成了样式复杂的高髻,浑身上下珠光宝气,俨然一位雍容华贵的凌夫人。

凌先生望着女人。蹉跎这么多年,她终于要成为他的妻子了。

可他内心为何平静无澜,死水一潭?

可能是还牵挂着更重要的事。

他微笑着走向她,她羞涩、大方而又优雅地挽住他的胳膊,踏上红毯。

宾客们真诚肃穆地注视着这对佳人。

而凌先生的目光,有意无意扫过四周,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寒。

八点整,钟声敲响。这对新人站上舞台中央,万众瞩目。

这是凌先生第一次,把自己孤零零暴露在这么显眼的位置。

如果此时有人拿着枪随手一射,都可能要了他的命。

「一鞠躬,拜天地——」司仪唱道。

没有异动。凌先生神经紧绷。

「二鞠躬,拜高堂——」

凌先生没有父母,十五岁起就孑然一身。

「三鞠躬,夫妻对拜——」

凌先生僵硬地转过身,面向新娘。

她眉目含情,他目光飘忽。

难道,他想,计划出了问题?

在这张灯结彩、欢欣融洽的酒楼内外,埋伏着数百宪兵。

数百支枪眼,无死角瞄准着大厅。

这是一场婚礼,也是一个计划。

一个捉拿刺客的计划。

凌先生早先得到情报,有一批「革命党」计划刺杀政府官员,并且他拿到了刺杀名单。

名单上,也有他凌芷庵的名字。

他对此很是轻蔑,却没有轻视。他很久没有大开杀戒了,怕让人以为凌芷庵这个上海滩的煞神年纪大了,宝刀老了,敢在他的地盘上撒野了。

将计就计,他打算设个陷阱,引蛇出洞。

这次婚礼,他专门借岳父的面子把「革命党」刺杀名单上的人都请来了。这样的绝佳机会,他不信那批刺客不出动。

只待将他们引入瓮中,一网打尽,以绝后患。

而他的功勋簿上,又可以记下一笔,助力仕途更进一步。

谁又会想到,有人会选在自己的婚礼上大开杀戒呢。

凌芷庵是不在乎这些的。只要能执行好工作,就是把婚礼变成葬礼,他都无所谓。

连冯落落的安危,亦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冯落落并不知道这些。她只是觉得今天的芷庵有些奇怪,人生最重要的一场仪式,他却显得冷漠而麻木。全然没有追求她时的热烈殷勤。

夫妻对拜结束,交换戒指。凌先生把钻戒戴上冯落落的纤纤玉指时,他忽然想起,还欠柳萧疏一枚钻戒。

证婚人颁发结婚证书,宣布凌芷庵先生与冯落落小姐正式结为夫妻。

凌先生望着那镶金镀银、华美精致的结婚证书,又想,送柳萧疏的证书有点简陋了,改天有空了,重金打造一套新的。

走神了一会儿,很快他就收回思绪,密切关注现场状况。

可是,一直没有出「状况」。

「革命党」刺客,始终没有露头。

到了敬酒环节,凌先生耐着性子与宾客觥筹往来。

一个身着丝绸长褂的中年男人主动走过来与凌先生碰杯。

凌先生一眼认出此人。珉郡王府的贝勒爷,溥瀾。

凌先生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这位爷当初差点成了凌先生的大舅子。

那是大约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凌芷庵还不叫凌芷庵,名叫白遇安,是军部的一个中下级军官,陪同首长去北京出差,顺道去郡王府拜访。

旧朝的皇亲国戚,大部分已是明日黄花,没落凋亡,消逝在时代的风云变幻中。但还有一部分人,因与民国的名流、豪门、政要交往深厚,世代联姻,手里仍把持着丰厚的政治资源。

珉郡王府就属于后者。

郡王府家宴上,溥瀾贝勒一眼相中了白遇安,提出,想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他。

能与旧勋联姻,也是一桩好事。但白玉安稍作打听,才知道那珉郡王府的格格脑子是个有问题的,疯疯傻傻,门当户对的人家没有一个敢娶。

所以这便宜好事儿才能落到他头上。

他吓得买站票连夜跑回上海了。

回上海不久,他被调入机要部门做情报工作,改名换姓,成了凌芷庵。

「凌爷,恭喜您嘞。」贝勒爷一口浓郁的京腔,「我当初真没看错,敢情您真是人中龙凤,如今上海滩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冯小姐与您真真儿的天作之合。」

又叹了口气,「我那妹妹是配不上您。」

「贝勒爷见笑了,格格乃金枝玉叶,在下哪敢高攀。如今她挺好吧?」

「她表姐嫁了个外交官,就把她带出国治病去了,好些年没和家里联系了,额娘的信她也不回,唉,没法提。」

溥瀾碎碎念,凌先生愈发失去耐性了。

他开始怀疑,他的计划泄露了。

如何泄露的?是谁泄露的?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一向心思沉稳的他,此时凌乱如麻。

经过多年筛查清理,他身边都是绝对可靠的人。

不,也不一定……

一个念头从他心中闪过。

与此同时,保镖凑到他耳边说:「凌先生,华歌汇出状况了……」

凌先生一愣,找了个借口避开人群,问保镖什么情况。

保镖说,是柳萧疏,举枪自杀了。

凌先生狠狠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眼,沉声说道:「走,去华歌汇。」

在保镖的掩护下,他从后门出去,坐上轿车,绝尘而去。抛下了这场荒诞的婚礼。

凌先生赶到华歌汇时,已经清场了。一个观众也无,满地满桌的碎杯残酒,诉说着刚才的混乱。

手下告诉他,柳姑娘没死,她不会用枪,保险没拉开,虚惊一场。

凌先生松了口气。继而面目一冷,从怀中掏出一把金色手枪,步履沉沉地走向柳萧疏的房间。

柳萧疏站在窗前,望着窗外夜色。她环抱双肩,可能是因为怕冷,也可能是缺乏安全感。

凌先生走向她,她没有回头,只是突然问道:「枪打在人身上的时候,会有多痛?」

「那你要不要试试?」凌先生的金色手枪抵在了她的后脑。

她说:「打后脑勺,一下子就死了,不会有痛苦的。只是死相会有点惨,子弹在脑花里旋转前行,最后从眼珠子破门而出,留下一个很不美丽的血窟窿。」

凌先生笑:「你其实懂得蛮多。以前伪装得挺好。」

「伪装?」她转过头,带着星光的小鹿眼摄人心魄,直勾勾地盯着他,「这是你告诉我的呀,那天你喝多了,忘了呀?」

凌先生把枪放下。现在,还不是杀她的时候。

「陪我躺一会儿吧,累了。」

他和她躺在床上,他从后揽着她,手自然而然放在她的小腹上。

「跟我交代实话吧。」

「交代什么实话?实话就是,我爱你,我恨你。」她又来这一套。

可惜凌先生不吃这一套了。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听不到实话,我就把你肚子里这个东西捏碎。」他放在她小腹上的手开始用力。

她终于不淡定了,开始挣扎,「你想干什么?这是你的孩子!」

他的手臂狠狠箍住她,不让她动弹。

「我不在乎孩子,我只需要你的实话。老实交代,你是谁?谁派你来的?你们的计划是什么?」

「我叫柳絮,我娘派我来的,我的计划是在上海滩唱歌。」

凌先生彻底失去耐心,一个翻身压在她身上,用力挤压她的肚子,「真不想要这个孩子了?」

她疼得面目扭曲,戚戚望着他,清泪滑落。「如果你不想要它,那我也不要了。」

我想要这个孩子么?他在心里问自己。紧接着他又怀疑,她肚子里什么都没有。编造怀孕的谎言,只是为了笼他的心而已。可她不知道,他一点也不喜欢孩子。

他风流成性,有几个女人怀过他的孩子,都被他逼着去流产了。他不想要儿女,生命只是生前与死后这两段虚无之间的焰火,他的一生,注定短暂地绽放、迅速地消亡,不必在这个世上留下什么。

然而昨天听闻柳萧疏说自己有了宝宝时,他竟没动一下让她流产的念头。

未必是他想要这个孩子,他只是怕流产会伤害她的身体,还惹她伤心。

他在腥风血雨中猛兽独行了这么多年,炼就一身无坚不摧的铁甲。她的出现,却撬开了一道缝隙,迫使他的软弱暴露出来。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的手,缓缓松开她。

「你走吧,现在就离开。」

「你叫我去哪?」

「离开上海,随便去哪,我不管。从今往后,不要让我在上海看到你,不要让我听到关于你的任何消息。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

他杀伐决断从不留后患,却无数次放过她。但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

她指着墙上的结婚证书,「所以你说的一辈子,就是耍我玩吗?」

「我说过,一辈子很短的。」

也许今天,也许明天,就会戛然而止。

一瞬间,就是一辈子。他与她的一辈子,已经结束了。

这次她没有闹,异常平静。她说:「你走吧,不用管我了。天亮之前,我就会从你的世界里永远消失。」

他摸了摸她的脸:「很好。」

他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她。他要把小狐狸撒出笼子,看她会往哪跑,然后端掉她的老巢。

他很想知道,这一年她足不出户,在他密不透风的监视下,是怎么把情报传递给她的同伙。

凌先生从床上起身,整理了一下礼服,准备赶回东兴楼。还有个婚礼烂摊子等着他去收场。

走到门口,枪声响起。

凌先生一趔趄,只觉得后背被什么东西重重锤了一下。

保镖听到枪声,闯进房间。看到的景象是,凌先生倒地不起。他身后,柳萧疏举着一把手枪。

6

七月九日早上,各大报纸的头条版面都不够用了。

一夜之间,发生了三起特大新闻。

第一起:女歌星柳萧疏饮弹自尽。

第二起:凌冯结合,豪华世纪婚礼。

第三起:婚礼后半程,四名刺客突然冲进酒楼,对着宾客开枪。幸好安保严密,宪兵很快将刺客制服。但还是有三名宾客死亡,五人受伤。

而新郎凌先生,不知所踪。

人们不关心凌冯婚礼那些破事,上流社会的纷争与市井小民何干。人们只为歌星柳萧疏的死而叹惋,悲痛。这疾苦世道,再也不会有天籁之音降临,慰藉伤心人、劳苦人、孤独人的耳朵。

这日,下了一整天的雨,老天带着全城百姓,为柳萧疏的死而哭泣。

宪兵总队大牢,甲号审讯室。

逼仄阴暗的房间,没有窗户,四面无窗。四角立着烛台,昏黄跳跃的烛光像四只鬼眼睛。

墙边立着生锈的铁架子,上面挂满了各种铁黑色的刑具,血槽刀,抓钩,烙铁,夹棒,长针……

房间中央,一把铁制的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轻女人。她的手被锁在扶手上,双脚分开固定在地面的两个锁扣内。

门开了,进来几个凶神恶煞的宪兵和保镖,分立两列。最后进来的是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一身深蓝色军装,英俊挺拔,冷酷威严。

柳萧疏片刻恍惚。

她见过西装革履的凌先生,以及身无寸缕的凌先生。而身穿军装的他,无比陌生,又似曾相识。

她想起了一位故人。

他在南墙的桌案后坐定,抽烟,隔着缭绕的烟雾,与她对望。

「我没有死,你是不是很失望?」他问。

那天,他在礼服里穿了一层软甲防弹衣。本来是为了防婚礼上的刺客,却阴差阳错防了柳萧疏从背后射来的冷弹。

她那一枪射得很准,正中他的后心。虽然防弹衣保了他一条命,也震断了三根肋骨。

现在心口还在隐隐作痛。心痛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她淡然解释:「枪走火了,我没想杀你,我哪舍得害你。」

他狠狠吸了两口烟,医生叮嘱他三个月内不能吸烟的。

「你听了别难过,你们那张刺杀名单上的人,一个都没死。」

她摇头:「没听懂你在说什么。」

他掐灭烟头,「你的同伙,全部落网,并有人已经开始交代了。」

真相是,由于他临时离开东兴楼,宪兵缺少指挥,围剿刺客的时候比较混乱。四名刺客,逃跑了一个,被击毙的两个,还有一个服毒自杀,反正没抓住一个活的。

现在想来,她在华歌汇当众「自杀」,乃是调虎离山之计,轻易就让他中了圈套。

凌先生也觉得可笑,自己做了那么多年情报工作,竟然栽在这种雕虫小技上。

被猪油蒙了心,被情爱烧昏了头。

这一年,他诸事不顺,特别行动屡屡失败,还有重要的线人和手下被暗杀。大概问题全出在这个女人身上。

不从她身上挖出点东西来,他没法跟上面交代。

「凌先生希望我说些什么?」她问。

此刻的她,冷静,从容,傲慢,还有一丝不屑。

不再是那个没有理性、感性过头、为了爱情失去自我的小女人柳萧疏。

凌先生突然很愤怒。

这种愤怒,来源于一种无力。她让他丧失了掌控感。

他站起身,走到她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个鲜红色丝绒小方盒,打开来,里面是一颗粉色钻石戒指。那钻石有纽扣大,足足五克拉。

他蹲下来,把戒指套在她的左手无名指上。「欠你一颗结婚钻戒,今天补上。」

她低头望着那戒指,屋内光线昏暗,钻石依然熠熠发光。

「粉钻啊,很名贵的。」她问,「花了多少钱?」

「十二根金条,足量的。」他可是下了大血本。

他给冯落落的钻戒,都只是五根金条的普通白钻。

「你喜欢吗?」他问她。

她答:「喜欢。你送的东西,我哪有不喜欢的。」

他点点头,很是欣慰。「对了,咱们的结婚证书,之前那个太简陋,这次我重新定做了一副,纯金的。」

他示意保镖,保镖捧来一个大盒子,打开来,取出一副金光闪闪的结婚证书。

「东西已经做好了,就差把你的名字填上去。」他说,「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你的真名。」

她望着他,不说话。

他指着证书上的楷体字,「你看,我把我的真名都写上去了。」

他让保镖把证书拿近一些。她这才看清证书上的字。

是的,她识字。

「白遇安,广东中山县人,现年三十岁,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一辰时生。」证书上如是书写。

她问:「白遇安?」

「这才是我的真名,很少有人知道。你的真名叫什么?你来自哪里?填到结婚证书上,我们才算是真正的夫妻了。你肚里的孩子,也名正言顺了。」

她先是惊讶,然后怔忪,接着哀伤,最后冷淡。脸上的微表情迅速变幻,他一时抓不住她在想什么。

终于,她垂下眼睫。「你的利诱结束了吗?我都困了。」

他脸上的温柔渐渐消失,再也压抑不住愤怒。

她根本不是真心爱他。原来这才是事实。

他站直身体,双手负后,俯视她,「你想清楚了?什么都不说?」

她生无可恋的样子,「按你们的规矩来,用刑吧。」

「你晓得我的手段?你确信自己能扛住?」

她沉默。

他伸手摸她额头,脖子,前心后背,微微出汗。她在恐惧。

他正想继续劝说,却听她说:

「白遇安,你最好今天晚上就弄死我,不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我手里。」

他叹了口气,没救的女人。

吩咐身后宪兵,「来给我们的女壮士准备一份豪华套餐吧。」

他走出两步,脚步一顿,又折返回来,捏着她的下巴,狠狠地:

「你不要逼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还是不说?」

语气是凶恶的,目光却仿佛带着一丝乞求。

她啐了他一口。

他用手帕擦了擦脸,转身离开审讯室。

刚出审讯室没多久,就传来她撕心裂肺的惨叫,他心口一悸,扶了扶受伤的肋部。

背后传来的惨叫一声高过一声,一声惨过一声,回荡在宪兵部阴森可怖的大牢,人间地狱。

凌先生上了轿车,心口痛得厉害,断掉的肋骨还没长好,本来应该卧床休息,不能动气。司机问他要不要去医院,他说:「回凌公馆。」

自从凌公馆有了一个在国外学过设计的女主人,四处焕然一新,带着西式浪漫的装潢,飘着郁金花香的客厅,还有铺满哑光丝绒的卧室。

凌芷庵无心欣赏这些美物,直接把妻子一个公主抱,进了卧室。

「轻点,芷庵……」冯落落求饶。

他听不见她的话。耳朵里回荡着宪兵部大牢里的惨叫声……

不要去想她了,不要去想她了!他俯身,抱紧冯落落。

其实,他对冯落落的身体也并不十分感兴趣,起初间也觉得可爱,又白又瘦又软,带着一点少女美。但很快也就腻了,冯落落是个上得了厅堂却上不了床的淑女。不像柳萧疏,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台上床上,都在勾着他的魂。

这么想着,突然就兴致全无。他翻身下床,离开卧室。

冯落落有些错愕,这是怎么了?

她翻来覆去睡不着。自婚礼之后,她都没睡过一个好觉,那晚的枪战给她造成了心灵创伤,她有点后悔回到这个动乱的国家,并且婚后发现,凌芷庵并没有想象中爱她,连房事都这么敷衍了事。

假如她知道他们的婚礼是凌先生的一场「捉贼游戏」,她大概会彻底崩溃。

凌先生来到书房,拿起一本书,一页读了半个小时,才发现书拿倒了。

他烦躁地把书扫到地上。盯着电话。

「叮铃铃铃铃铃——」刺耳的电话铃声骤然炸起,似是要把天花板掀翻。

凌先生没有立即接。看了一眼时钟,十一点五十分。

这么快?她瓦解了?投降了?

他接起电话。

「凌先生,犯人不行了,下身大出血……」

他猛地站起来,「送宪兵部医院,我这就赶过去。」

他挂掉电话,火急火燎地往外赶。

到了医院,人还在里面做手术,他在外面干等着,心口又开始作痛。

柳萧疏被推出手术室,面色惨白,还在昏睡。医生走过来,向凌先生汇报:「凌长官,犯人受到严重性侵,流产并且大出血,我们为了保她性命,只能把她子宫摘除了,但还没脱离危险。」

凌先生身子微晃,别过头,不教人看到他的表情。「知道了,尽全力救治,现在她还不能死。」

「明白。」

他把宪兵队长叫过来,问:「你们对她用了什么刑?」

宪兵队长垂着脑袋回答:「我那几个手下真他妈的人渣败类,不好好审讯犯人,见色起意,居然……」

凌先生喉头发紧,问道:「侵犯她的有几个人?」

「三个…… 第三个刚上去,她就开始出血,他们就赶紧停下了。」

凌先生说:「把那三个人枪决。在场的其余人,发配矿场干苦工。」

「遵命。」

五天后,柳萧疏醒来了。

凌先生正坐在床前削苹果,削苹果的刀是一把瑞士军刀,削过很多人的喉咙。

「凌先生?」她虚弱地唤他。

凌先生动作一顿,继续低头削苹果。

「凌先生,发生了什么?我怎么会在医院?」

凌先生这才抬起头,狐疑地看着她。

她又在耍什么花招?

可她的小鹿眼那样无辜,清澈,懵懂。

一个女人,经历了轮暴,流产,摘除子宫,怎还会有这样的眼神?

「你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在医院吗?」凌先生问她。

她想了想,说:「我只记得,得了重感冒,一直发烧,脑袋都烧糊涂了。」

装失忆?

凌先生对这个女人刮目相看。到了这份上,她还能这么淡定地演戏。那他就陪她演下去。

但他又想,她是不是受了过于巨大的刺激,真的记忆错乱了?

先试探试探吧。

「你很久没来看我了。」她眼里溢出悲伤,「我以为我要失去你了。」

凌先生道:「怎么会?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的。」

「你怎么证明?」

「跟你结婚。」

「你诓我。」

「我认真的。」

他拎起她的手,「你看,我把钻戒都给你戴上了。」

她把左手侧过来侧过去。她的手部皮肤是冷白色,把那粉钻衬托得格外艳丽妖异。

「这样我们就算结为夫妻了吗?」

「还不算,还要领结婚证书。」

他把那纯金的证书搬到她床前,指着证书上的楷字念给她听:

「白遇安,广东中山县人,现年三十岁,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一辰时生。」

她问:「白遇安?」

「是我的真名。结婚证书上要写真名,法律上才奏效的。告诉我,你的真名是什么?」

她沉默了。凌先生耐心等待。

「凌先生,对不起,我一直在骗你。」她终于开口。

凌先生微一挑眉,「哦?骗我什么了?」

「其实,我不叫柳絮,我也不是来自淮安。我是从家庭里逃出来的。」

凌先生循循善诱:「那你告诉我,你是谁,你家在哪,这样我才能更好地保护你。」

「那你拿笔墨来吧。」

凌先生把笔递给她。

她提起笔,在结婚证书他的名字下方写道:

「韫焉,现年二十四岁,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十五卯时生于北京。」

她的楷书,功底扎实,昂扬挺拔,拿出去简直可以做书法展览。

凌先生觉得好笑,一个「书法家」,装了一年不识字,真是苦了她了。

他研究着她的信息,姓名,籍贯,年龄,都变了。

「你就叫韫焉?」他问,「你姓什么?」

「我没有姓氏,我已经和家庭决裂。」

他又问:「你生于北京?」

「是。」

「那怎么一口苏北口音?」

「我奶娘是苏北人,从小被她带偏了。」

原来,所谓」江苏淮安县落霞村柳家的媳妇」,是她的奶娘。

凌先生哭笑不得,感觉自己被耍得团团转。

「现在,这个结婚证书在法律上作数么?你是我名正言顺的丈夫么?」她问。

「作数。」他指着右下角的红章,「官方盖的印章,不会假。」

「那把证书挂上好不好?」她指着对面的墙。

「傻丫头,这是病房。」

「我想天天看着它,病好得快。」

凌先生想,这里是宪兵医院,安保很严,不会有外人进出,挂个结婚证在病房里,那就挂吧。

他说:「好。」

7

韫焉这个身份,凌先生依旧怀疑其真实性,是真是假,还需深入调查。

查了几天,什么都没查出来。

北平太远,不在他的势力范围内,她又没有透露家庭具体情况,更无从查起。

另一方面,婚礼当晚受害的宾客家属还在给南京上级部门施压。上级给凌先生下了死命令,半个月内必须破案。

凌先生有些头疼。线索太少,那四个刺客,死的死,跑的跑,唯一的突破口就是柳萧疏。可现在没法对她刑讯逼供。她刚经历大手术,随便碰一下都有死掉的危险,只能好好在病房里供着。

晚上他从医院回家,冯落落走过来,举着一张照片,质问的语气:

「Emilie 的照片怎么会在你衬衣口袋里?」

他定睛一看,照片上的人是柳萧疏。

柳萧疏很少拍照,她不愿曝光在闪光灯下。她在华歌汇登台演唱时,全场禁止记者拍照。所以她留下的影像很少。不去华歌汇消费的人。都是只听其声,未睹其人。

这张照片,是在去年柳萧疏生日时,凌先生哄着她去拍摄的。他跟她发誓,照片绝不外传,只留给他作念想。

后来他一直把这张相片放在衬衣口袋里。

今日冯落落问起,凌先生觉得诡异,便问她:「谁是 Emilie?」

冯落落说,Emilie 是她在德国海德堡大学的校友。那女孩是个天才,主修数学,兼修心理学,每学期都是年级第一。后来被一个顶级军校选中,进入军校进修。

再后来,就没听说她的情况了。

凌先生问冯落落:「你确信这照片上的人,就是那个 Emilie?」

「当然确定。我跟她有过几次学术交流,她长得很好看,令人过目不忘。」她狐疑地看着他,「你和她有交往?」

凌先生疲惫道:「以后再跟你解释。」

夜里,凌先生坐在书房,盯着「Emilie」的相片。

苏北小村女孩柳絮。

上海滩歌星柳萧疏。

北平某神秘家庭之女韫焉。

德国海德堡大学高材生 Emilie,且在军校进修过。

这么多天差地别的身份。

两人同床共枕一整年,他都没有察觉。

他做情报工作这么多年,什么妖魔鬼怪七十二变没见过,唯独这个女人,有点突破他的认知。

黑胶唱片机里播放的音乐,是柳萧疏的歌。她能红,一方面是嗓子好,另一方面,她的歌曲总是风格多变,旋律清奇。

凌先生闭上眼,细细品味她的每一首歌。

忽然,他睁开眼睛。

他知道她向同伙传递情报的方式了。

歌声。

她把从凌先生这里获得的信息,融进曲调里,通过华歌汇的舞台,传递给她的同党。

他们应该有一套密码,特定的旋律调式对应特定的情报内容。

别忘了,「Emilie」是数学系高材生,做这些事,应该小菜一碟。

而她又兼修心理学,受过军校训练,必然是刺探情报、驾驭人心方面的顶级高手。

凌先生想,自己这次是棋逢对手,败得不冤。

他在书房里坐了一整夜,擦拭自己的金色手枪。

这柄手枪,是他升任情报部首脑时,军校的恩师送给他的。恩师告诉他:「从今以后,你是顶级的捕猎者,但也是别人的猎物。对于一般的猎物,发现他们,杀死就好。你要警惕的是那些——以猎物姿态出场的猎人。」

高明的猎人,总是以猎物的姿态出场。

……

凌先生下定决心,不再耗费精力与那个女人纠缠斗法。她诡计多端,做事反套路。必须速战速决,免得夜长梦多。

她是那伙乱党刺客的关键环节,切断她,其余人就掀不起大浪。

这天,凌先生穿上军装,手枪填满子弹,前往宪兵部医院。

他要亲手了结这场孽缘。

进入院部大楼,他感觉不对劲。今天的持枪宪兵比往日多了一些。

来到柳萧疏的病房门口,他发现站岗的宪兵很陌生,不是他的人。

宪兵没有拦他,给他敬了个礼,推开门,请他进去。

凌先生放缓脚步,走进病房。

眼前的景象——

柳萧疏靠在一个男人怀里,呜呜咽咽地哭诉委屈。

这个男人,正是珉郡王府的溥澜贝勒。

宪兵总队司令吴灏站在床边,神色严肃。

吴灏是凌先生曾经的上司,十年前就是他带着白遇安去北京造访珉郡王府。

看见来人是凌先生,溥澜贝勒浓眉一轩,怒骂道:「好你个姓白的兔崽子,对我妹妹干了什么好事!」

凌先生疑反问:「您妹妹?」

「对,她就是我妹妹,珉郡王府的二格格!你不知道?装什么傻?」

凌先生这下明白了。

原来是她。就是当年溥澜想塞给他当媳妇的疯傻格格。

怪不得查不到韫焉的身份。旧朝格格们的闺名都不随意外泄,对外只称「某王府几格格」。

那天,她说自己没有姓氏,其实人家是有姓氏的——

爱新觉罗。

这时,吴灏开口解释道:「宪兵部医院有个上校军医与贝勒爷相熟,看到病房上挂着的结婚证,新娘的名字、籍贯、生辰都和贝勒爷失踪的妹妹雷同,就立即汇报了我。」

凌先生苦笑。

他又被她耍了。

她把自己的真实信息写在结婚证上,故意挂在宪兵部医院病房的墙上,就是在向外传递消息,好让家人出面来救她。

凌先生哑巴吃黄连,不能解释,只能生生受着溥澜的骂。

溥澜从妹妹的叙述里听到的故事是:

韫焉回国后去华歌汇玩,结识了凌先生;

凌先生对她展开追求,两人坠入爱河,她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他;

可他不知足,想要享受齐人之美,一面和她结婚,一面又娶了冯落落;

韫焉悲愤至极,与凌先生争执,他就对她施暴,造成她流产,还把她困在宪兵部医院,限制她的自由……

把一个谍战剧,魔改成了家庭伦理故事,凌先生被塑造成了始乱终弃的陈世美。

溥澜骂够了,问妹妹:「二妹,你说,怎么处理这个男人?哥哥替你出这口恶气。」

他有这个底气。他作为王孙公子的荣耀已是过去时,但他的母亲是现任总理院高官的女儿,妻子娘家在南京也是有头有脸的家族,就算不能弄死这个负心汉,让他掉层皮,还是可以办到的。

此时的柳萧疏,或者该叫她二格格韫焉,转头望向凌先生。她哭红的眼睛如同桃花瓣,我见犹怜。

而她目光里写的内容,则似乎是,「凌先生,这场游戏我玩得好刺激,好尽兴啊」。

她眼睛盯着凌先生,却幽幽地对溥澜说:「哥,我只想摆脱他的纠缠,我想回家,我想额娘了。」

她竟然急着要回家。

她是个聪明人。一旦有机会从困境中解脱,就及时收手。不能把凌先生逼急,万一他反将一军,掀出她的老底,对她也没好处。

何况,她还有同党在逃,需要她的掩护。

凌先生也明白,她在同他做交易——她对他既往不咎,也希望他就此收手,不要再追查她的底细和她的同党。

现在,她与他,终于处在同一个调频上。两人心照不宣,一场交易就在无形中达成。

凌先生说:「格格若想回家,那就回去吧。我保证,不会再纠缠你了。」

溥澜心有不甘地狂拍大腿:「得嘞!造孽哟!」

韫焉当天就出院了,她身体还很虚弱,没法下地,需要人抱着走。

溥澜准备抱她,她却向凌先生伸出双手,「我要你抱。」

溥瀾又嘀咕:「没出息!」

凌先生摘了军帽,走上前抱起她。

她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头靠在他的胸前,小鸟依人的样子,仿佛回到了以前两人的甜蜜时光。

「收手吧,不要再做这份职业了。」她低声说。

「这是我的选择,我的命运。」

「你知道吗?你们在毁掉这个社会!你们镇压反对的声音,你们屠杀有志之士和爱国学生,你们和外国人勾结,出卖我国民利益。你活在十里洋场的繁华假象里,看不到黑夜里的饿殍遍地和人间疾苦!」

他不回应她。步履沉缓地走在医院长长的阴暗的走廊里,军靴在青砖上敲着沉重的节奏。

「那份刺杀名单,是我亲笔拟就的。」她继续说,「那里面的人,或有汉奸卖国贼,或有贪污腐败者,全都死有余辜。我们豁出命去,也不要他们逍遥自在。」

他说:「我让你交代的时候,你一个字不吐。现在倒是主动交代了,你真有意思。」

她抽了一口气,把头在他胸膛埋得更深。「我是希望你悬崖勒马,不要再往不归路上狂奔下去了。」

「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因为我爱你,因为我恨你。」

他步履微微一顿,低头吻了一下她的头顶,「我也爱你,我也恨你。」

韫焉坐火车回北平了。凌先生留在站台上,直到再也听不见火车的汽笛声。

想掏支烟来抽,一摸口袋,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不见了。

应该是被那个坏丫头顺走了。

刚才他抱着她时,她肯定动了念头,往他胸口捅上一刀。

最终却没有下手。

回到家已是半夜。他洗漱完进入卧室,床上的冯落落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最近她被他的若即若离折磨得很伤心。认识七年的男人,她才发现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她想,如果一直没有嫁给他,她就永远是他的床头白月光,心头朱砂痣。现在好了,蜜月未过,已经成了米饭粒和蚊子血。

凌先生不知道妻子的这些小心思。他忙着堵「柳萧疏」给他捅出的一个个大窟窿。她在他身边潜伏一年,给他的事业造成了极大损害,许多经营多年的情报网都被破坏,还有婚礼上的那个烂摊子,他用了很大力气才糊弄过去,最终受了个通报批评。

风波过去后,他去华歌汇放松一下心情。华歌汇换了新的歌女,也很不错,但到底不是原来那个味道了。

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回到二楼房间,扑倒在双人床上,贪婪吸嗅着上面残留的香气。

他咬着床单,肩膀颤抖。从来以为自己是个没有眼泪的男人,如今才知,只是未到伤心处。

8

三年后,广州。

凌芷庵刚刚调任广州情报部首脑,就接到一项任务:今夜南山矿场有秘密暴动,务必镇压,将首要分子捉拿归案。

凌芷庵提前带着数百名警察和宪兵前往南山矿场,设好埋伏圈。

这些年,他杀人杀得愈发疯狂,麻木。像一头蒙了眼的狮子,朝着黑暗狂奔不止。

枪战从凌晨十二点开始,凌晨两点结束。暴动被成功镇压,数百名暴动者被残忍屠杀。

暴动的首要分子被警察活捉,押送到凌芷庵面前。

那人身材瘦小,浑身是血,左腿受伤最重,小腿向外侧扭曲了 90 度。

强光手电筒打在那人脸上,竟是个容貌清秀的女子。

凌芷庵冷酷地审示着她。

腿伤令她疼得全身颤抖,可她面色平静,从容地与凌芷庵对望,目光清透如星子。

处理这样的乱党,凌芷庵非常熟悉程序:先简单利诱,利诱不成,就上重刑。要是还不认罪,就处以绞刑,尸体挂在城门口示众十天。

这就是她即将面临的命运。

此刻,凌芷庵很想问她一个问题:好好的人间富贵你不享,为何偏要赴地狱受苦受难?

他仰头望天,前所未有的无力,空前绝后的绝望。

突然,他举枪。

「砰——」

他甚至没有用眼睛瞄她,子弹就准准射中她的眉心。

点下一枚血红的朱砂痣。

她依旧大睁着眼。只是眼里的星光倏然黯淡,最终归于一片虚无。

给她一个痛痛快快的速死,是他唯一能做的事了。

他不顾众人的惊诧,把金手枪随手扔到地上,转身离开。

凌芷庵违背上级指示,擅自射杀暴乱首要分子,被停职审查。

从广州返回上海的火车上,凌芷庵被神秘刺客枪杀。

当时他是有预感的,她的同伙会来报仇。

他不作任何防备,连保镖都没带。刺客向他走来时,他安闲地坐在座位上,手里把玩着一枚粉色钻戒。

子弹射穿他心脏的一瞬间,他闭上眼,脑海里最后浮现的景象,是多年以前,一个身穿土气旗袍的女孩小心翼翼地凑上来,用苏北口音对他说:

「凌先生好,我叫柳絮,我唱歌很好听的,您想听吗?」

是的,他很想听。

(正文完)

番外——韫焉

你出生那年,大清还没亡,老太后还没死。你的家族沐浴在王朝最后的荣光下,你是爱新觉罗家族最后一茬金枝玉叶。

等你懂事时,天下已经换了日月。

王府大院依然平静。你健康快乐地成长着,老夫子教你写毛笔字,洋老师教你 abcd。

你的额娘珉郡王妃,是留过洋的新女性,她喜欢对着后院的深井唱歌剧,并且给你起了个闺名:Emilie。

下人们称呼你:爱美丽格格。

你长得确实美丽,但你不爱美丽。你爱数学,爱音乐,爱花花世界,爱宇宙星辰。

你关心天下局势,来王府里拜访的官员,你都要过去跟他们理论几句,时常语出惊人,把你阿玛吓得半死。

某年,宫里老太妃薨了,你说,不过是一堆原子的聚会散了而已。

你哥哥赶紧捂住了你的嘴。

后来家里人对外解释,二格格生下来脑子就有问题,有点疯傻,不是我们王府教成这样的,我们家风家教没问题。

他们是摆脱嫌疑了,而你,没人敢娶了。

你也无所谓,你本来就不想结婚。从一个深宅大院嫁到另一个深宅大院,跟你的额娘一样,身在人间,心飘在天。

这样过一生太拧巴了。

直到,你看到了那个男人。

那天你听说王府来了上海的军官,你好奇病又犯了,你还没见过上海人呢,更没见过民国的军官。你爬上墙头去看热闹。你已经十五岁,不被允许抛头露面了,你学会了骑墙的本事,偷看外面的世界。

他身材颀长,威武挺拔,一身蓝色西式军装,一张英气逼人的脸庞,你忍不住发出感慨:

「Amazing!」

你从墙上蹦下来,把路过的贝勒爷砸趴下了。

还好贝勒爷是你亲哥,不跟你计较,还给了你一个 surprise:

「看上了那个白遇安是吧?哥给你说说亲,让他做你的驸马爷,OK 不?」

那是相当 OK。

当夜你失眠了,春心萌动了,情窦初开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附体了。

却也是这一夜,白遇安匆匆离开北京,回上海了。

你哥哥两手一摊:「没办法,人家一听你是个傻子,连夜坐火车跑了,买的还是站票。」

你哭了三天,你太惨了,还没恋爱,就已失恋。

最后是额娘把你拍醒,「为个男人哭兮兮,没出息。咱还小,不急着嫁人,好好读书,做个对天下有用的人。」

她把手放在你的肩上,郑重地说:「我亲爱的 Emilie,妈妈现在派你去欧洲,学习知识,开阔眼界,回来以后报效家国,Are you ready?」

你小拳头一握:「I’m ready,go!」

瞒着你的阿玛,你额娘和你表姐把你塞进了外交官表姐夫的汽车后备箱,带到天津港,登上西去的轮船。

你望着大陆的灯火,妈妈,再见,今夜我就要远航。

你靠着表姐夫的推荐还有满分入学考试成绩,进了德国海德堡大学数学学院。到了大学才发现,你真的是个脑子有问题的。

为什么别人做不会的题,你一瞟就知道答案。为什么别人听不懂的课,你打着盹都能轻松入脑入心。

学一门专业不够打发时间,你又学了个心理学。学了心理学你才发现,琢磨人心、操控人心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后来你学习学烦了,又去军校玩了两年。在那里,你结识了几个国内同胞,从他们口中得知,国内形势不好,

你震惊,难受,愤世嫉俗。你给额娘写信,说想回国。额娘回信:不必回来了,这个天下没法子救了。

这倒更坚定了你回国的决心。

你和四个关系最铁的军校同学结成联盟,代号:五人小组。

你们的目标:杀坏人,救苍生。

你也曾扪心自问,为什么要做这样的选择?好好在国外读书,回国以后躲进深宅大院,做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女不香吗?像你的额娘一样,一辈子也算安馨宁静。

可是,那是生你养你的家国啊!今年兵争,明年匪乱,人人争权争利,扰攘不息的,把社会弄得糟做一团,有热心人想改造社会,也无从改造。你们二十来岁,风华正茂,你们不去救她,谁去救她!

选择了这条路,就意味着一生负重前行,甚至不得善终。

但,毋宁死,不苟活。人终有一死,死国可乎?

你们五人小组瞒着家人,悄悄回国,在上海港口登陆。既然第一站到了这里,那就从上海滩的坏人开始杀起吧。

经过摸底,你们确定:上海滩最大的坏人,名叫凌芷庵。情报部门首脑,大特务,卖国贼,无恶不作的黑帮老大。

你喜欢挑战高难度,主动选择了这个猎杀游戏里最危险、牺牲最大的角色:潜伏在凌芷庵身边的卧底。

你根据收集来的材料,对凌芷庵的性格、爱好、优缺点进行了深入研究。然后你化身一个苏北小歌女,在一个初秋的夜晚,闯进了凌芷庵的世界。

这一闯,误终身。

第一眼见到他,你很懵。觉得他的样子有点眼熟。

有点像…… 十年前那个买站票逃婚的白遇安。

不,不可能是他。白遇安是军人,军人当报效家国,不能是凌芷庵这种人渣败类。

你自信是操控人心的高手,可你忘记了,你的心也是肉长的,也会被人操控。

你操控着凌芷庵,凌芷庵也操控着你。你们棋逢对手,这真是你上大学以来最难的一场考试。

你事先创编了一套密码本,把信息编成公式,和乐曲的调式结合,其余四人按照公式,通过听你歌曲旋律变化,就能破译情报。

凌芷庵的朋友与下属常来华歌汇消遣。凌芷庵不来找你的时候,你就站在华歌汇的二楼,观察形形色色的人,解读他们的唇语,也能获取不少情报。你的工作做得滴水不漏,可你的心在一点点沦陷。

在感情这场对手戏里,你不幸入戏了。

他不来见你的时候,你烦躁不安。你分析了一下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得不到有用的情报,另一方面是…… 因为爱情。

你把凌芷庵当成了白遇安的替身,越是没得到的越躁动。多少次你和他缠绵时,你都在幻想另一种人生的可能性——假如当年那个少年军官娶了你,也许你们现在琴瑟和谐,平安喜乐,他不会那么坏,你不会那么惨。

可是,随着对凌芷庵调查的深入,你开始怀疑,凌芷庵很有可能就是白遇安。

你不愿意相信,你只能坚定地把刺杀计划执行下去。

他婚礼前一晚,你套出了他的话,终于确信,那是他的一个圈套。

你立即登台唱歌,把情报传达给同伴,让他们及时收手,停止刺杀行动!

第二天下午,你在窗边发呆,看到窗外地上落了一张报纸。报眼六个黑色宋体字标题,触目惊心:

「毋宁死,不罢休」。

这是你的同伴在告诉你,他们会把婚礼刺杀计划执行下去。筹谋了这么久,不甘放弃。

你也只能配合他们进行到底。

当晚,你合计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当众「自杀」,把凌芷庵骗来华歌汇,给你的同伴制造最佳机会。

可做出这件事的这一刻,你也知道,你大概离死期不远了。

在审讯室里,他亲口告诉你他的真名。

这是你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

韫焉与白遇安,你们的相遇,太早了,又太晚了。

第一次相遇,他也许还保留着一点清澈,可他错过了你。

第二次相遇已经太晚,你在他最无可挽回的时候与他相识,光鲜外表下他已经是一团腐烂的白骨,散发着毒气的行尸走肉。你阻止不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冲向悬崖,自取灭亡。

他的人生,早就已经烂透了。你的到来给了他一点微光,也仅此而已。

后来受刑时,你的肉体已感觉不到痛苦。你嚎哭,惨叫,皆是因为内心所受的撕裂。

……

他抱着你走出宪兵部医院时,你从他口袋里掏出了瑞士军刀。

最终你没有对他下手,而是对他说了一堆废话。

你是想再努力一把,把他从悬崖边拉回来。

可他不肯抓住你递过来的手。你终究救不回你的恋人。

那就救你能救的人吧!

回到北平,你养了一阵子伤。家里也不催婚了,因为你终身无法生育。

而你反倒解脱了,没了子宫,你彻底摆脱了身为女人的禁锢。你还要去帮助苍生,哪有时间生孩子。生逢其时,当奋斗其时。

你开始参加一些社会运动,办报纸刊物,宣传新思想,启蒙大众。你和爱国大学生、进步人士交往,抨击政当局腐化无能互相倾轧,只为争权夺利,不顾民生多艰。

你很忙碌,也很充实。因为你有个光明的梦,梦里,盛世太平,大道光明。

偶尔,你也会梦到他。你向着光明奔跑,他在黑暗里沉沦。终是渐行渐远。

可你预感,终有一天,你们会有第三次相遇。待到那时,必是一场光与暗的终极对决。

不是你死,就是他亡。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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